- 上一章: 《遥远的救世主》第三部分(32)
- 下一章: 《遥远的救世主》第三部分(34)
斗破小说网,www.doupocangqiong.org,如果被任意浏/览/器转/码,阅读体验极差请退出转/码阅读.
市场部经理拿起《乐圣公司经济损失估测报告》说:“这个文件大家都看了,公司六家直属经销商,三十六家代理商,统计乐圣旗舰存货2170对,生产部库存331对,生产线停工半成品100对,总计2601对。因受格箱的价格打压,必须降价一半才有可能被市场接受。每对音箱按1950元的损失计算,仅此一项就损失500万。再加上停产滞销造成的房租、工资、机构无效运行、名誉损失费等等,600万元的赔偿要求不为过分。”蒋律师说:“从诉讼技巧上说,虽然诉讼请求是一回事,法院支持多少是另一回事,但是绝对不可不主张。从决胜策略上说,乐圣公司是叫牌的一方,格律诗公司只能跟进,没有选择,600万元的争议标的对他们有威慑作用,以他们那点资产,仅律师费一项打赢官司也是破产,诉前就动摇他们的心理防线。当然,律师事务所也是高标的的受益者。”
人事部经理发言道:“我有个疑问,乐圣与格律诗既没有旧怨也没有利益冲突,甚至从优惠价提供套件以及志伟与叶晓明的交往上看,两家的关系还很融洽,那么格律诗公司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出于回笼资金的考虑还是蓄谋已久?如果是蓄谋已久,那就说明有战略上的考虑,那么他们最终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
蒋律师说:“如果他们知道会被起诉,也知道会败诉,那就只有一种解释,逼你这种知名企业跟他打官司,道个歉,赔你十万八万,搞个噱头讨好发烧友,以新闻效应提升品牌知名度,花钱不多影响不小。但是这个事件根本没有十万八万的概念,你停产滞销的时间即便只按3个月诉讼期计算,直接损失也在300万元,够他们破产三次。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导致我们败诉,就是他们的音箱成本合理,那这个合理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非神即鬼。我们和法官都是无神论者,如果乐圣不是和人斗,而是和神斗,真败诉了也是虽败犹荣。”
人事部经理微微皱了一下眉头,说:“我不能完全同意蒋律师的说法,我觉得有情绪化和精神胜利法的成分。我们面对的是两百多张嘴吃饭的问题,是董事长倾注了十几年心血的基业,不是一句虽败犹荣就能放下的。”
…………
会议在一种严肃而必胜的氛围里进行,每位与会者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会议对诉讼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
林雨峰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观察会议进程。此时他从座位上站起来,说道:“格律诗事件无论对方是出于什么动机,客观上都已经把双方逼到了你死我活的境地。我说过,乐圣公司只有矛,没有盾,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因此,我对起诉组做如下要求:一、以吃掉格律诗公司为目的,以损害赔偿导致他们一夜之间资不抵债为手段,拒绝任何形式的调解,务求置敌于死地。二、在诉讼过程中要特别强调格箱的发烧设计和苛刻工艺,既表现我们实事求是的胸襟,又能更有力地说明成本,也为胜诉后运作这款音箱做铺垫。三、拨专款找几个写手,在报刊和网上大造声势,充分利用这个事件的新闻效应提升乐圣的信誉和品牌知名度,进一步巩固市场,强化乐圣公司在Hi—Fi领域的权威地位。”
总经理赵青说:“这一战,是乐圣与格律诗的生死之战,双方都是一口气的事,喘过这口气就活,喘不上来就死。吃掉格律诗,我们就传递出了一个信息:老虎屁股摸不得。”第三十二章
1
叶晓明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1998年6月16日上午,一辆法院的面包车在格律诗音响店的门前停下,从车里下来两个穿法官制服的男人,抬头看了看音响店的牌子,走进店里。刘冰和小杨出车送货,店里只剩下叶晓明一个人,店里这时没有顾客,他正拿着鸡毛掸拂拭音响机柜上的灰尘,看见两个法官进来,心里已经明白了几分,但仍以接待顾客的方式迎了上去。
一个法官问道:“请问,这里是格律诗公司吗?”
叶晓明答道:“是。”
法官又问:“公司负责人在吗?”
叶晓明说:“在,我就是,我是公司经理叶晓明,请问您有什么事?”
法官打开公文包从里面拿出几份文件递给叶晓明,说:“我们是法院的,本院已经受理深圳乐圣音响有限公司起诉你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今天向你公司送达原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举证责任通知书,请你签收一下。”
叶晓明在送达回执上签过名字和日期,法官收起回执走了。
法院的人走后,叶晓明把乐圣公司的起诉书副本仔细看了一遍,他怎么都没想到,乐圣公司居然提出了600万元的损害赔偿请求。600万元的争议标的,这对于小小的格律诗公司无疑是一个迈不过去的诉讼门槛,怎么可能打得起这么天价的官司?他脑子一下就蒙了,这哪里是起诉,这分明是要置格律诗公司于死地。他意识到:完了!
不多时,刘冰和小杨送货回来了。刘冰一进门就见叶晓明的神色不对,看他手里拿着不知什么内容的文件,问道:“咋啦,有事?”
叶晓明说:“你来一下。”
两人进了里间的办公室,叶晓明关上门把那3份法院文书递给刘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