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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小姐,公关公司那边传真过来场地的情况,我已经和酒店那边沟通过了,确认了宴厅的布置和宴会的安排。还有,marilyn的秘书打过电话,如果您听到留言,请给她回电。”“文昕,怎么又转到秘书台?我下周三生日,咱们挑个地儿好好fb吧,不带帅哥不准来!”
“余小姐,您好,我是博胜店的小杨,您的车已经修好了,您看什么时候方便来取?”
“余小姐,费峻玮关机已经超过八小时,他的助理、保姆统统不知道他的去向,如果您听到留言,请速回办公室!”
“余小姐,请速回办公室!”
“文昕,我是marilyn。请你马上、立刻到我的办公室来。”
文昕终于挣扎着爬起来,一边穿衣服一边拨出电话:“vickie……”
vickie听到她的声音简直如获至宝:“文昕,marilyn到处找你,还有更要命的是费峻玮不见了,现在全体人仰马翻,marilyn快抓狂了……”
文昕屏住气:“我知道了。”床上的男人终于被吵醒了,他懒洋洋翻了个身。文昕虽然穿上了衬衣,却没来得及扣好扣子,露出腰下一截白皙的肌肤,真正的如凝脂般。他忍不住伸出手指在她柔软的肌肤上轻轻划过,仿佛是小孩子淘气。她怕痒,狠狠瞪了他一眼,电话里vickie还在小声地告诉她marilyn怎么发飙、怎么难以应付、怎么焦头烂额。
确实,这是荒唐而无稽的一天。虽然今天是周六,虽然她已经连续加班三周,虽然她每天睡眠不足六小时,虽然他还和三年前一样帅、一样迷人,但这一切都不是光天化日之下再次和这个男人上床的理由。
没错,再次。
西谚说,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是不可救药的傻瓜。而中国有个词,叫重蹈覆辙。
文昕快速地扣好衬衣的扣子,穿好裙子和外套,然后三下五除二地绾好头发,一连串动作看得床上的男人似乎颇为不满:“每次你都这样急不可耐的想离开我。”
他的发音有一点点平卷舌不分,但仍旧透着悦耳的磁性。上帝把这个男人造出来,就是用来陷害女人的。
她面无表情地纠正他:“‘次’是平舌音,唱歌的时候千万记得别唱成‘赤’。”
他笑起来,露出招牌的洁白牙齿:“有什么关系?反正我是跑调天王,不介意平卷舌不分。”
一点做偶像的自觉性都没有!
文昕不再理睬他,开始找自己的鞋子。被这男人随手扔到什么地方去了?只记得他把她狠狠地按在墙上,吻得她欲仙欲死。没错,欲仙欲死。不枉前一阵子某娱乐频道搞了个“你最想亲吻的男人”排行榜,结果短信投票他名列第一。
看他拥着被子懒懒地靠在床头,随便一个姿势就可以拍下来扔给杂志去当封面。人长成这样帅真是天怒人怨鬼见愁,她琢磨要不就拿手机拍两张,万一他再纠缠她,她就威胁他泄出去成第二个“艳照门”。
她还在琢磨要不要揭开被子再拍,他却忽然将被子一揭,竟然就这样大摇大摆坦裎相见,吓得她大叫一声跳到一边:“你干吗?”
“穿衣服。”他无精打采,“你都要走了,我也该回去了。”
她冷嘲热讽:“你要再不开手机只怕天都要塌了。marilyn已经发飙了,求求你给公司各位同事留条活路吧,尤其是我。”
他转过脸来看了她一眼,眼中竟然满是黯然,或许是演技太好。这家伙唱歌跑调,可是演戏一流,年纪轻轻还拿过影帝。她还在警惕地看着他,他已经重新回过头去,慢吞吞地套上t恤,声音在衣服下显得闷闷的:“那我呢?”
文昕很想踹他,装起可怜来真是要多少演技有多少演技,下次开会的时候提议让他去演苦情戏好了,反正手头正好有几个本子,有一个还是著名的影视公司,现在市场缺小生缺得厉害,大家早就对他垂涎已久。她可以说让他尝试拓宽戏路,哦不,还是说需要转型好了。
她丝毫不介意公报私仇。
一不留神他就又跟牛皮糖似的贴上来:“我们下次什么时候见面?”
她拍开他那只蠢蠢欲动的手,冷面冷心地答:“马上,marilyn一定会拎你去臭骂的,我会回公司看热闹。”
他哭丧着一张脸:“太狠心了,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们才刚刚……”
她把脸沉下来,他很知趣地闭上嘴,乖乖去继续穿衣服。
走时他先离开,照样帽子、围巾把脸一遮,腿长步子又快,钻进停车场就消失了。她磨蹭了差不多一个钟头才打车回公司去,一进大门发觉连前台小姐都屏息静气。vickie告诉她:“费峻玮终于找着了,被marilyn骂到狗血淋头……”
“他去干吗了?”
“他自己说突然馋了去吃农家菜了,还说山里没信号。marilyn会相信吗?这不,还在骂他呢!”
marilyn办公室的门紧闭着,她加快步子走回自己的位置上去,想起几个钟头前这个男人几乎是愤怒地与她对视:“我费了多少力气才可以单独见到你,你知道吗?”
对于他而言,侥幸从公众的视野中逃开,避过一切狗仔队和二十四小时贴身的助理、保姆,到底有多艰难,需要如何费尽心机才可以,其实她是知道的。所以她才会一时心软,所以她才会鬼迷心窍。
vickie把刚接到的牙膏广告拿给她看,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心神不定,打了几个电话跟广告公司沟通,最后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纸上记下了些什么,就听到“咔嚓”一声,marilyn办公室的门打开了。
marilyn和他一起出来,助理和保姆都迎上去,保姆还拿着一件外套。marilyn一边看着他换外套,一边继续痛心疾首:“如果有任何负面的消息出来,我唯你是问。”他露出横扫无敌的招牌微笑:“吃农家菜会有负面消息吗?”
marilyn“哼”了一声,指了指他脖子里的围巾:“这是什么?为什么不是我们赞助商的品牌?”他笑得像个羞涩小男生:“我想要是围着一万多块的围巾去吃农家菜,那才会出负面消息呢。”
marilyn直接被他气死,跑回办公室摔上门不再理他。助理跟在他后头似乎在苦笑。他经过企宣部的时候却有意停了一下,跟她打招呼:“余小姐!”
她朝他露出个不冷不热的笑容:“费先生。”其实连marilyn都叫他小费,公司上下都喜欢他,小费小费的一直叫。他的fans都热爱这个昵称,一遇上活动比如首映宣传什么的,全场高呼“小费小费我爱你”,那场景简直是波澜壮阔。她曾无数次见到有人痛哭流涕,只是因为他的一握手或者展颜一笑,甚至只是遥遥投向这个方向的眼神。
套用《梅兰芳》里的台词,费峻玮不属于任何人,他是属于座儿的。
只是看到他脖子里的围巾,文昕忽然想起来,这条围巾是她的!她顿时觉得全身直冒冷汗。见面的时候他还嘲笑过她,围的什么围巾啊?她很理直气壮:“我自己织的。”因为懒,她把原来织毛衣余下的线用粗棒针织了条围巾。当时他扯着她这条围巾,嗓音喑哑:“男人婆!”她气得拿脚踹他:“去死!”
结果他没被踹到,反而将她按在墙上,吻得她连呼吸都忘了。
然后呢……然后丢脸的事情就发生了。vickie还拼命给她打电话,他把她的手机抢过去关掉了。等她开手机,已经天下大乱,她急着回公司,把围巾给忘了。没想到这个男人顺手牵羊,竟然围在他自己脖子上了。
好吧,她只得承认费峻玮实在是帅,这么粗糙的一条围巾被他随便圈在脖子上,也会变得格外顺眼好看,这大抵就是所谓一线大牌前仆后继找他代言的原因。人比人真的要气死人的,有人披个麻袋也好看。
谢天谢地,这条围巾她还没在办公室围过,不然被人认出来还了得!
她有些气恼,对他说:“记得还给我。”
费峻玮眯起他迷人的电眼:“啊……我有借你什么?”
偏偏vickie还在旁边好奇地探头:“余小姐,小费借了你什么?”
她随口瞎扯:“钱。”
vickie一脸的不信,又转头看费峻玮,他却一本正经地点点头:“我想起来啦,几年前在片场,我半夜肚子饿,向余小姐借了五十块,去吃宵夜。”
vickie“扑哧”一声笑出声来,费峻玮还促狭地朝她眨眨眼,似乎真的是在开玩笑。
文昕直接脸红到脖子里,这件事她都忘记了,如果他不再提。那时候费峻玮刚出道不久,虽然外形不错,但一直没多少机会冒头。marilyn在某个剧组给他找了个小配角,是古装戏,一直在横店的外景地里,大夏天里拍冬天的戏,导演脾气又坏,没有一天不骂人的。整个剧组人人都心浮气躁,苦不堪言。
她当时是汪海的助理,成天拿着把扇子,汪海一下场她就拼命替他扇着,就这样还被汪海骂。其实他也就是拿她出气。汪海是男主角,大热天还粘着厚厚的头套,穿着里三层外三层的皮袍子,怎么会对她有好气?
那天拍完戏后,大家都回了宾馆。半夜,她屋子里的空调坏了,热得睡不着,爬起来转悠,遇上费峻玮正好也被蚊子咬得睡不着在走廊里踱步,于是跟她打招呼:“喂,童养媳,有没有花露水?”
她气不过,问他为什么叫自己童养媳。费峻玮一直笑,说她每天就像童养媳一样,天天被骂,还红着脸蛋替汪海继续扇着扇子。
她是一张娃娃脸,圆乎乎像苹果,腮上甚至还有婴儿般的晕红,平日就最讨厌别人觉得自己幼稚。眼看她要翻脸了,他连忙说:“别生气啊,要不我请你吃宵夜吧,正好顺便去买花露水。”
宾馆附近也没什么宵夜可吃,那时候横店还不像现在样样都有,半夜了就一个烧烤店还开着门。他们点了烤羊肉串和炒田螺,结果文昕一尝,就知道那羊肉串是猪肉做的,于是问老板:“老板,这个是野猪肉吧,比羊肉贵耶,您卖错了吧?”
老板气得吹胡子瞪眼:“这是正宗的山羊肉,你没吃过羊肉吧?”
文昕笑眯眯:“我家养了三千多只羊呢,您说我吃过羊肉没?”
最后老板还是坚持那是羊肉,她怕人生地不熟的,吵架会闹出事来,最后忍住了。
回去的路上他想起来问她:“你说你家里养了三千多只羊,是真的是假的?”
“当然是真的。”她张开了双臂,“我家在河套,到了夏天,河滩上长满了苜蓿,在河滩边上全是白云一样的羊群,‘风吹草低见牛羊’,说的就是这个。”
她张开双臂站在夜色里的样子,其实有点傻,但费峻玮只觉得她像一只鸟,不对,是一只漂亮的小黄莺,当她晾开翅膀的时候其实非常可爱。
后来他经常和她出来吃宵夜,大牌们晚上经常包车去附近的城市泡酒吧,闲在宾馆里的剧务啊、服装啊又经常聚在一起打牌。他们既不泡吧又不赌钱,于是无所事事,每晚出来吃宵夜。
外景快要结束的时候他们吃了最后一次宵夜,那天晚上她刚刚接到男朋友的分手电话。大学四年,一直以为可以天长地久,可是毕业后她成天跟着汪海在剧组之间东奔西跑,每次想和男友见个面都不易。
她本觉得自己不会伤心的,只是吃到辣辣的炒田螺后,眼泪忽然忍不住一下子就涌出来了。费峻玮什么都没有问,就递了包纸巾给她。结果她一边哭一边说,把四年恋情的苦乐酸甜全都讲给他听了。那天晚上,他陪着她喝了很多两块钱一瓶的啤酒,最后结账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忘了带钱。她把五十块往桌子上一拍:“我请你好了。”
仿佛豪气干云,其实也只是五十块人民币。
在回去的路上她走得拖拖拉拉,好像怎么也迈不动腿。夜风轻柔,却忽然听到他说:“要不我唱歌给你听吧。”
她说:“你还会唱歌?”
他笑得很羞涩,露出漂亮的酒窝:“就是喜欢跑调。”
他说的没错,他唱歌就是喜欢跑调。那天他唱了很多首歌给她听,从《往事随风》一直唱到《东风破》。
短短一段路,他们拖拖拉拉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到宾馆楼下的时候他的嗓子都快嘶哑了。她说:“欸,你这样子将来怎么开个人演唱会?”
他还是笑得露出了漂亮的酒窝:“不会的啦,我哪儿有机会开个人演唱会?不过如果真有那天,我一定会请你当嘉宾。”
2007年,他的第一场个人演唱会上座率十足,整个体育场中排山倒海,尽是“小费小费我爱你”的高呼。全场荧光棒的光芒璀璨如星光,哨声、尖叫声此起彼伏。当时她站在后台,看着他身着闪烁着细小银鳞般光芒的演出服的光影,立在一切光环的中央,宛若这世上最英俊的王子。
只可惜,她并不是拥有水晶鞋的那个仙度瑞拉。
文昕去4s店取了修好的车,刚刚上车不久,就接到vickie的电话:“余小姐,marilyn请你联络她。”
她直接用蓝牙拨过去,没想到会是marilyn亲自接的电话,她语气匆忙:“文昕,你马上回公司,即刻起所有媒体的电话由你负责接听。”
文昕心里一沉,知道肯定是出事了。果然不待她问,marilyn就告诉她:“刚刚faye从酒店包房被带走,现在她在警局。”
faye是公司旗下的女艺人,当初只拍了两支广告,marilyn就慧眼识珠签下了她的经纪约。这两年公司培养faye跟费峻玮搭档,人气渐旺,新近她又拍了部收视不错的电视剧,事业正是蒸蒸日上的时候。
她并没有问marilyn究竟faye到底因何被警察带走,而是直截了当地问:“我该怎么回答媒体?”
marilyn微微沉吟,才说:“我现在已经赶到警局,应该很快就可以回来。但你……别对媒体说什么,务必拖住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