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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巫的大时代狼跑了,留下来很多幼崽。
这些幼崽被狼群丢弃在流浪野人居住的地坑里,毛茸茸的很可爱。
阿布带着人清理地洞的时候,毫不留情的把大一些狼崽子统统拗断了脖子,只留下一些幼小的狼。
当云川把这些狼崽子送到喜欢带幼崽的小狼面前的时候,小狼对这些狼崽子没有表现出半点亲近的意味,甚至还低声咆哮吓阻这些狼崽子靠近自己。
此时此刻,在小狼的意识里,自己可能是丹顶鹤,可以是大雁,甚至可以是野牛,反正,绝对不可能是一匹狼。
没办法,云川只能把这些宝贵的狼分给睚眦,赤陵这些小伙子们饲养。
他们很喜欢,甚至是有些病态的喜欢,尤其是赤陵,当云川把一头颜色浅黄的小狼放到他怀里的时候,这家伙,眼泪都流下来了,抱着小狼就像抱着自己的孩子。
因为云川有一匹狼的原因,这些少年都希望自己也拥有一匹狼,现在,梦想成了现实,如何能不欢喜。
云川的小狼无声的呜咽一声,就回房间去找乌鸦了,一个哼哼,一个骂人。
有时候云川真的很怀疑,这只狼是可以跟乌鸦进行交流的。
狼巫还活着,毫发无伤,她甚至有时间用稻草给自己弄一身遮羞的衣衫。
不过,当她穿上稻草衣服之后,云川觉得这个女人变得更加神秘了。
对于巫文化,云川所知不多,面前接触到的能让他感到奇怪的巫文化现象只有两个。
一个蚩尤可以在某些时候变成另外一个人——大巫。
再就是这个狼巫,她可以与疯狂状态中的狼共舞,却不会受到任何的伤害。
蚩尤变幻成大巫的状态非常的自然,看不到任何假装的痕迹,不论是说话,还是行事,完全是两个人,连思维都完全不同。
云川以为这是蚩尤是精神病的征兆,可是,眼前这个狼巫的行为就很难让人理解了。
“我是狼!”
这就是狼巫给云川的解释,而且云川看不出她说的是一句谎话。
最让云川无法理解的是,那些被捉回来的小狼崽子们,统统习惯性的围在这个狼巫的身边,有些还钻进狼巫的稻草裙子,把她当成了唯一的依靠。
于是,云川就专门给了这个狼巫一个院子,希望她能把这些小狼崽子全部都养成狗。
云川知道,狼进化或者退化成狗的时间不长,很多时候几乎是一瞬间的事情,不像别的动物驯化需要足够长的时间段落。
决定狼是否能进化为狗的因素在于他们离人类聚居地的距离。
狼是食腐的,人类聚居地边缘的抛弃的食物残渣正是他们想要的。
但他们同时也畏惧人类。
比如说,一人来把今天吃剩的猪骨头扔掉,人类走开后,狼群便会立即扑上去。
那么,一开始就离骨肉近的狼便可以饱餐,这种就是不畏惧人类的狼。
此后,这种狼就会发现,选择亲近人类可以更容易的获得实食物。
再者,狼是哺乳动物,他们的行为学习通过母亲,父亲,若父母便是亲近人类的一种狼,那么他们的幼崽也会被如此教导。
人类也会注意到这种亲近人的狼的存在,选择带他们进入村庄生活。
这种进化过程很特殊,也是非常快,因为它不取决于遗传。
在人类跟野兽的斗争中,猎犬是一个非常好的帮手,而云川又是一个可以兼容并蓄的人,所以,他很希望云川部的人可以与狗建立起情感,最后成为相依为命的伙伴。
洪荒世界里,每一份温情都是难能可贵的。
人虽然可以相信,却又是最不能相信的。
狗,不一样,它相对单纯的多。
夸父在城外搜索了很久,在流浪野人驻地周围,他从雪地上看到了一些新鲜的人类脚印。
人数不多,只有七八个,他们脚上绑着狼皮做成的鞋子,所以看不清楚脚的样子,不过呢,对云川来说,有这么一点发现来印证他的猜测就足够了。
云川甚至觉得嫘城现在已经被西陵族人夺走了。
不过,这不关他的事情,这是轩辕的家事。
下雪天其实不算冷,冷得是天晴之后。
湿冷的空气钻进肺里,云川需要好一阵子才能适应,此时,他正忙着指挥那些流浪野人在河湾地里修建新的住房。
这边的生活条件明显要好于河南,一来这里土地平坦,取水方便,二来就是这里的防御措施也好于他们居住的那个荒山坡。
云川部想要在桃花岛上建立一座城市,就不能抛弃这些人。
向阳的地方的雪融化的最快,溶雪汇集成一道道小溪,源源不断的流淌进了大河,以至于最近以来的大河水变得有些浑浊。
河道里有时候还会出现一些尸体,捞上来以后从衣着上发现,他们都是轩辕部的人。
大河上游此时正在上演一场鹊巢鸠占的游戏,云川觉得开春之后,自己一定会有一场好戏看。
道路泥泞不堪,天气还很冷,又没有寒冷到把烂泥地冻硬的程度,这样的路没法子走。
所以说,西陵族的人还有时间稳固自己的成果。
安顿好流浪野人之后,云川部的人又开始吃狼肉火锅。
这一场狼灾,对云川部影响不大,却非常的吓人,这让云川认为部族的城墙还是不够高,也够陡峭。
“天气暖和之后,外城的城墙还要继续加高,我算是看来了,这片地方不会有一刻的安宁。”
云川从汤锅里捞出一片狼肉,在料碗里沾一下放进嘴里,很不错的肉,花椒,野香菜,野蒜,野韭菜把狼肉的腥臊味道完美的遮盖了,有嚼劲,又不塞牙。
阿布也捞了一块狼肉,放在料碗里搅动着,若有所思的道:“赤陵说有三艘竹筏顺水而下,是轩辕部的人,那些人没有靠岸的意思,他也就没有阻拦,让那些人离去了。
族长,您说这些人急匆匆的模样是不是去找轩辕报讯去了?”
云川笑道:“这是必然,我不知道嫘为什么会告诉她的族人轩辕离开嫘城的消息,但是呢,她既然说了,就要承受所有的后果。
轩辕族嫁女儿可不是为了单纯的联姻,或者说,他们还没有联姻这个念头,只是想着利用嫁出去的女儿指路,让他们本族人获得更多的好处。
我当初坚持不收那些强大部族的人的原因就在这里,除过他们是被部族驱逐出来的流浪者。
我们要时时刻刻保证我们本族人的人数占据绝大多数,为此,我宁愿部族扩张的步伐慢一些,也不激进。”
精卫一边吃一边含糊的道:“临魁要是再来,你就弄死他。”
云川道:“现在,还真是一个无情无义的世界,以前啊,我很讨厌礼法,一直认为礼法是一个禁锢人的一个东西,现在看来,礼法的出现是必然的。
给所有人划定一个可以接受的行事规则,让大部分人按照这些规矩来做事,人族才能强大起来。
常羊山一战,死了一万多人,人族想要恢复到原来的规模,没有十年时间的平和期是不可能的。
你们也看到了,人族退出,野兽就会进来,人族如果再弱小一些,就会被野兽吞噬。
临魁去了阪泉之地,蚩尤远远地避开,轩辕也去了更加温暖的南方,目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休养生息。
轩辕族看似占据了大便宜,可是,这个大便宜需要在十年之后才能展现出来。
现在,没有人能承受的起第二次阪泉之战。”
阿布笑道:“西陵族人来了,轩辕一定没有办法容忍,他一定会攻伐嫘城,夺回自己的土地,城池,也就是说,轩辕不得不再次选择战争,如果西陵族再强大一些,轩辕在常羊山之战中捞到的好处都会损失干净。”
说罢,跟云川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等云川再一次把筷子放进汤锅里,里面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云川无奈的看看夸父,精卫,睚眦,赤陵他们一眼道:“以后我跟阿布说话的时候,你们要注意听,不要光记着吃。”
睚眦指指身边蹲着的大乌鸦道:“听着呢,听着呢,它一会会跟我们再说一遍的。”
大乌鸦见睚眦指着它,立刻就跳到一边,用嘴巴啄着羽毛,假装这里的事情跟它一点关系都没有。
云川再一次盯着大乌鸦看,这家伙似乎聪慧的有些过头,至今,他都没有弄明白这东西到底是不是乌鸦,看头上的羽冠,好像八哥,可是,那里有比鸡还要大的八哥呢?
现在是人兽混居的时代,人能够衍生出智慧,好多鸟比人在这个世界上活得久,难道说,它们也能进化出智慧不成?
想到这里,云川就对大乌鸦道:“如果你有同类,可以叫来一起生活,你看,那些狼崽子就是先例,我没有杀它们。”
对于云川推心置腹的谈话,大乌鸦无动于衷,依旧蹲在地上啄自己的羽毛,似乎那里面藏着无数的寄生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