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为命之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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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旁两侧的花草树木飞速倒退,飞速……,飞速……。

    前方的景色因为急速的靠近而产生迷雾一样的视觉,身边的景色只能看到简单的点和线。

    我会飞,我体验过飞的速度,飞的最爽的一次,迎面的强风甚至吹歪了我的下巴。但跟飓风的奔跑速度比起来,我那只能算是在飘。

    我瞧不起用腿来抢速度的人,并一向认为跑的再快也不能跟用飞的相比。

    现在!我收回这句话,并且永不再提。

    “大哥,你跑的速度都这么快,要是飞起来那还了得?”我使劲的抓住飓风身上的硬毛,虽然尽量压低身子讲话,还是灌了一肚子的风。

    “二弟有所不知,我虽然为洪荒古兽的后代,又有千年的道行,却天生不能修得飞天之术,无论山高水深,都只能用脚一点点的量过去。”飓风笑道。

    “谦虚,这也叫一点点?这如果也算是一点点的话,那满天飞窜的修行人简直就是在原地踏步,上天造物必有公道之处,大哥虽然不能飞,但就凭这来去无踪的速度,要飞何用。”

    飓风这次真正的用了本相,本相和本尊是不同的,就像电视里的猪八戒,人们看到的猪头人身其实就是本尊,他的本相当然是一头四脚着地的猪。

    飓风的本相就是矫健和美感的总汇词,比骏马还要高大的身躯上披着缎子样的黑色皮毛,再加上红血欲滴的双眼和脖子两侧各有一撮银的发亮的硬毛,拉风的可以羞死最英武的神龙。

    最帅的就是他奔跑的时候,遇山能穿,遇水不沉,四根柱子一样的狼爪刻爆发出惊人的频率,却又毫无声息,只能看到脚下一团轻烟凝而不散,还没来得及接触地面,就已经忽然出现在远方了。

    “可这也太急了吧?真的连让我找个媳妇的时间都没有。”一路上,我一直为没能娶到媳妇而郁闷。

    “二弟啊,三天的时间实在是非常紧迫,别说是成亲,就连洞房的时间都没有。不过大哥答应你,等完成了这件大事后,大哥一定给你选上数万个貌美的妖精,为你补上一个最热闹的婚礼,到时候定要广邀三山五洞的妖王魔尊同贺二弟大喜。”

    “还是大哥对我够意思”让一带妖王操办婚嫁俗事也真是难为他了。

    “兄弟觉得狼头山可有入眼的姿色?”

    “嗯……”我略微考虑了一下道:“我看许梦莲就不错,临走时她也表示觉得我老叶还可以,缎姬虽然看起来对我也比较有意思,但我觉得她那那几个脑袋怪怪的。”

    飓风沉吟了一下道:“许梦莲呀……”

    “怎么?不行吗?”我还真怕飓风会说,其实她是你大嫂子。

    飓风叹息一声道:“也不是不行,只是会有些不妙,假如你真和许梦莲成亲,我怕缎姬那丫头会在喜日大闹!”

    “为什么?”我真的是很吃惊。“你可别告诉我,缎姬是想跟我来真的,我对她也没感觉的。何况她的男人恐怕够一只军队了吧?”

    “怎么可能,你别看短机看起来好象很放荡,那只是她的外表而已,我还真没见过她能对谁看上眼呢!”

    “那大哥你呢?大哥你可是绝对的美男,又贵为万妖之王,短机不会也看不上吧?”

    飓风苦笑了一下道:“二弟莫说笑了,其实我的心里,早已经有了一个身影,再也容不下别人了。”

    我立刻想到了那个‘小仙子’,这孩子单论长相实在是非常可爱,临走的时候还很不情愿的叫了我一声二叔,也答应要亲自把容花郡主送回去,这么样一个听话的孩子,她娘应该也错不了。

    飓风顿了一下接着道:“但许梦莲和缎姬都可谓是妖界风头最劲的两大美女,法力、身份都是不相上下,并且一向都是水火难容,缎姬是奇兽九头龙狰,许梦莲更是不得了,祖上有两代都是凡人和妖怪结合,要知道他们繁衍后代的机率几乎为零。”

    “这个我知道。”我立刻打断道:“那叫基因密码不能互相破译。”

    这个我还真知道,是一个喜欢研究****伦理学的哥们告诉我的,当时我问他那群外国娘们今天跟马,明天跟狗的,你说怀孕了能生出个什么?那哥们立刻洋洋洒洒的跟我讲解了半个小时,忽悠的我一愣一愣的。他作为一名货车司机,能如此刻苦探索复杂的生物学基因原理,实在是让我汗颜,才知道人生果然是学海无崖。

    飓风明显听的很迷糊,但他这段时间跟我相处下来,已经习惯了我说些希奇古怪的话,也从不追问,适应能力比我师傅强多了。

    “那你可知道有多少妖怪在疯狂追求她们?她们两个当中你无论娶了谁,至少都会有上万的妖怪恨不得生吃了你。依照她们两人的性格,无论什么东西,只要一个喜欢上的,另一个一定会全力争取,不闹的天翻地覆绝不罢手,一发疯来连我这个大王也不给面子,如果喜事不挑个松快的日子,我怕我应付不来那么多头疼的事情。”

    飓风回头挤出了一个‘真让人头疼’的表情,可惜出现一张狼脸上实在是不太好理解。

    我边听边出冷汗:“妈的,真是瞎了眼了,感情她们两个都把我当成一件东西了?我决定了,她们两个我谁都不要,还是找个正经的良家妇女为上。”。

    飓风脚下忽然一个趔趄,好容易才重新稳住:“我的兄弟哟,你别做梦了,凡间的良家妇女上了狼头山,即使兄弟们不馋她那身肉,也得给活活吓死。”

    我的眼前立刻勾勒出这样一幕:无数鸡猫子狗叫的妖怪,正围着一个娇滴滴的大姑娘龇牙咧嘴,或许它们可能是在讨好的笑,但我不能保证他们笑起来能比哭好看多少。

    想到这心里突然就是一寒。

    唉!我就想找个贴心小媳妇,完成一下人生最基本的几个步骤,老天爷你至于这样对我吗?欺负一个老实人,我问问你,你脸红不?

    天上几片大块云彩飘了过来,看来老天爷也觉得确实对不起我。

    我摸着下巴仔细琢磨了一下。想来大哥说的也对,婚姻大事不同儿戏,无论爱情、*还是婚后日常生活,都必须要达到完美的结合,看来此事需要从长计议。

    就这样边跑边聊,直到日头有些偏西的时候,听着飓风越来越粗重的呼吸,我心里十分的过意不去:“我说大哥,累了就休息一下吧,你这么快的速度一定来得及的,更何况过了今天还有两天的时间呢。”

    “两天?我们一直都是赶着日头跑,所以太阳才会落山的这么慢,如今只剩下大约半天不到了。”飓风答着话,脚下的速度却丝毫不减。

    “太厉害了吧,不是只有夸父才能追上日头吗”这么震惊的消息差点让我滚下狼背来。

    飓风谦虚的笑道:“我怎么能和夸父大神像比,他老人家只是凡人身躯的时候,就可以比太阳跑的更快了,只不过我的本相是银鬓天狼,天生就是速度见长,但这也是我速度的极限了。”

    我不得不服气的叹了口气,飓风啊飓风,真正的飓风在这样的速度面前,也只能算是一股人身之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