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An Angel【第二更】

斗破小说网,www.doupocangqiong.org,如果被任意浏/览/器转/码,阅读体验极差请退出转/码阅读.

    PS:还有第三更,不过要晚一点去了,抱歉!求订阅求订阅求订阅,订阅太糟糕了,宅男已经开始爆发了,兄弟姐妹们赏口饭吃呗!

    感谢‘骑着老鼠狂跑’大大的打赏!

    拿出一点本事来?

    要说真本事,张益达几人自然是有,要不然他们也不会自信地飞到美利坚帝国来追求音乐,不过如何证明,那就令人头疼了。

    他揉了揉太阳穴,眉头挤成一个‘川’字,半晌也理不出什么头绪。

    莫言几人则是饶有兴致地看着几人,期间并未出声打扰他们,对于星爷刚才的话,莫言几人也很赞同,并不是谁都有资格做星爷的跟班,这年头,狗腿子还不好找吗?星爷需要的不是一般的狗腿子,是具备高素质高忠诚的高级狗腿儿!换句话说,素质不达标者,根本不配做星爷的狗腿子!

    “星爷,我们该如何证明自己的能力?”最后张益达还是不得不请教星爷。

    星爷似乎早就想到了办法,待他一问,便爽快道:“我给你一首歌,只要你能把这首歌唱好,那我就答应你做我的跟班。”

    他打了个响指:“李泽,去弄一支笔和一张纸过来,我马上要用。”

    “好的,星爷。”李泽应了一声,便快步走开了。

    没一会儿他手里便拿着一张纸和一支笔回来了,麻利地将纸和笔递给星爷。

    旋即,在几人的目光注视中,星爷淡然地写下一首歌曲,这是一首英文歌,歌名是《AnAngel》。这首歌是Paddy在十多岁的时候为了纪念其早逝的母亲所创作的,原唱是KellyFamily,不过最著名的版本却是Declan(迪克兰)版,也就是Declan年轻时的童声版,也许Declan这个名字大家很陌生。但他的另一首歌曲却十分著名,想必很少有人没听过,这首歌名为《TellMeWhy》,一首真正意义上的红歌,火爆全球的那种,而在这首《AnAngel》中。Declan用他那犹如天籁的声音,用那不含一丝杂质的纯净声音诠释出一个少年对于早逝母亲的那种情怀,任何人只要沉下心来仔细听完这首歌,保准会受到这歌声之中质朴的感情所触动,稍微感性一点的人,必然会被感动得留下泪水。

    这世界没有Declan。更没有《AnAngel》,所以星爷可以放心大胆地抄袭,而不需要有丝毫的心理负担。

    说起来,这是星爷最喜欢的英文歌之一,虽然知名度远不如《baby》、《godisagirl》等火遍全球的歌曲,热度还有所不及,但若是论喜爱。星爷反而更喜欢这首歌,因为他总是会被这首歌中蕴藏的情感所打动,前世经常听着这首歌就莫名地流泪。

    写完后,星爷眼睛红红的,长长吸了一口气,眼睛狠狠地眨了一下,这才止住了心中那一股对前世父母的想念,旋即郑重地递给了张益达。

    这首歌更适合一个少年来唱,但成年人未必不可以唱,其原唱KellyFamily就是德国著名的一个家庭组合。

    张益达接过来便仔细地看了起来。先看歌词,再哼音调,这是一般的流程,好在他的英文功底扎实,而这首歌的歌词也并不复杂。倒也能轻松看懂,他诧异地看了星爷一眼,这首歌的歌词中蕴含的感情,他虽不是很了解,但也能勉强感受到,他实在不明白,为何星爷突然会有这么一种感伤,感伤中还带着一丝乐观向上,既有对过去的追忆,也有对未来的期许,以星爷的经历,不应该存在这样的感伤吧?

    当然,他对星爷的了解仅仅停留在表面上,甚至连表面上都了解得严重不足,所以他倒也没有胡乱猜测。

    “星爷,请先给我们一点时间来熟悉。”

    张益达请求道。

    星爷点点头:“可以。”

    随后几人围在一起,开始熟悉起这首歌曲来,他努力地去感受这首歌之中的情感,一边哼着调子,一边将目光停留在歌词上,每一个单词每一个句子,他都仔细地琢磨,越是琢磨,他越是感受到这首歌之中那厚重的感情,内心的感情也渐渐随之奔放,这是一首经典歌曲,其经典之处,在于其纯粹而质朴的歌词,也在于那令人震撼的空灵曲调,或许他不会像《喜欢你》这首歌一样火爆大江南北,但它却如一股幽泉,悠远绵长,如那清淡的好茶,意境深远,值得细细咀嚼,慢慢品味。

    这歌,难度还是挺高的。

    其中高音部分对唱功和嗓音都比较考验,当然,它最考验的却不是这两点,而是对嗓音的控制,以及对这淳朴的感情的诠释。

    这首歌若唱好了,足以打动人心,是一首催泪神曲,但若是唱得不好,就好比鬼叫,不堪入耳。

    张益达表情越来越凝重,心中对星爷的佩服与崇敬再次上升了一个台阶!

    他与几个伙伴对视一眼,皆是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战意与凝重,因为他们即将对这首歌发起挑战,不成功便成仁!

    “OK了吗?”星爷出声打断了他们的思绪。

    虽然还没有进入最佳状态,对于这首歌的理解也还没有到位,但张益达却也点点头:“差不多了。”短时间内,他很难把这首歌唱得更好,就算再给他多一倍的时间,也顶多只比现在好一点点,除非让他仔细研究琢磨几天,否则基本上不会有更多的领悟,所以他没有要求星爷再给他们一点时间,因为时间长点短点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星爷道:“那好,你们现在开始吧。”

    他们是搞摇滚的,但谁说搞摇滚的就不能唱别的歌了?

    谁规定的?

    相反,搞摇滚的也是需要驾驭别的歌曲。只有驾驭住了这些歌曲,其能力才不会被卡在一个位置上难以提升,摇滚也是音乐的一部分,它与别的音乐是共通的,宗师级歌手从来都不是只涉猎单独某一类型的歌曲。而是涉猎百家,精专一家。

    几人重新摆好乐器,张益达握着话筒,站在街头树下,在闹市中尽可能静下心来,与他们之前的摇滚版《喜欢你》不同。这首歌首先需要的就是心静!

    他咳了几声,清了清喉咙,确定嗓子处于最佳状态后,缓缓闭上眼睛。

    “呼……呼……”他听着自己的呼吸声,心逐渐平静下来,心脏那律动的跳动声仿佛都传入了他耳中。

    几秒钟后。他睁开眼,对其余几个伙伴点点头。

    下一刻,音乐响起,很舒缓的声音。

    是长笛的声音,这个乐队的人还真是多才多艺,每个人手里都不止一种手艺傍身,而且他们的秘密法宝也不少。不仅懂很多种乐器,而且各自都买了这些乐器,可以说他们把这些年来全部的收入都用在了音乐道路上,他们对于音乐的态度是虔诚的,正如那些教堂的教徒一样虔诚。

    音乐,就是他们终生的信仰,也是唯一的信仰!

    当音乐响起,张益达的歌声也渐渐响起。

    “IwishIhadyourpairofwings.”

    “Hadthemlastnightinmydreams.”

    “Iwaschasingbutterflies.”

    与Declan版不同的是,他的声音中少了几分质朴,多了几分厚重。少了一点单纯,多了几分成熟,仿佛一个二三十岁的人,去追忆童年的自己,追忆童年逝去的母亲。在嗓音的控制上,虽已成熟,但比起Declan却又差了一丝,不过Declan最擅长的就是控制其嗓音,张益达能做到这个地步也已经不错了,至少在尾音的处理上,他要比Declan处理得更加干净利落,两者各有胜出,难分高低。

    唱着唱着,张益达自己也沉浸在记忆的故事里,感情越来越厚重,越加地打动人心。

    不知不觉,周围稀稀拉拉地聚了过来。

    与最初那种疯狂摇摆不同,此时,众人皆是安静地侧耳倾听,迎着那皎洁的月光,他们的表情皆是分外迷离,这首歌直击他们内心,令他们翻开了尘封已久的记忆,每个人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有悲伤,也有欢喜,有温馨,也有悲惨,正是这些故事汇聚在一起,才形成完整的人生,所以这首歌同样也能带给他们深深的感触。

    张益达唱到动情处,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却恍然未觉,歌声依然在继续。

    围过来的人群越来越多,最初稀稀拉拉的人群,如今已经密不透风,里三层外三层已经难以形容此时的情形,因为四周聚集的人,已经从这边的街头,延伸到了街头尽头,有一部分华国人,不过美利坚人居多,毕竟英语是他们的母语,对于这首歌,他们听着更有感觉。

    莫言几人也随着这首歌而越发地平静,在这淡淡的月色光辉下,明明是带着一丝乐观积极的音乐,却令他们感到分外感伤。

    在美利坚帝国,华语歌向来不讨喜,连带着华国歌手也不讨喜,然而这一次似乎是个意外。

    星爷看了看四周围得密密麻麻的人群,虽然人多,但却不显拥挤,因为每个人都很安静,并未为了争夺一个位置而大声争吵乃至大打出手,要是这首歌换做是一首摇滚歌曲,说不定就已经有人打起来了。

    “这首歌的魅力,似乎比原地球空间更打动人,更受人们的喜爱。”星爷心中暗道。

    他看了看张益达:“虽然他的演唱依然还差了原唱一丝,但毕竟他才刚刚拿到词曲,还没来得及仔细琢磨,要是再给他一段时间,他应该能唱得更好。这是一个人才!”他心里已经认可了张益达,同时也认可了乐队的几个乐器手,“这几个家伙虽还未达到大师级,但也表现得可圈可点,最难能可贵的是,他们懂得多种乐器,可谓是多才多艺。”

    想到这里,星爷心里已经有了决定,同时,他也打算将这几个人定向地打造为一个专走国际路线的乐队!

    至于名字嘛,就叫BEYOND吧,前世黄家驹没能实现的愿望,就让他们弥补一下这个遗憾,让BEYOND之声,传遍这一个星球的每一个角落吧!

    此举,也算是星爷向BEYONGD致敬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