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宫暖阁。(..tw好看的小说)
赢驷的案头的公文堆积如山,将他的身形都隐在其中。
“外臣参见秦公。”宋初一拱手施礼。
赢驷放下竹简,抬头看了她一眼,“坐。”
“谢秦公。”宋初一跪坐下来,心中揣测不出赢驷叫她过来究竟要说些什么,毕竟前两次见面的时候,也并未觉得他有想与她畅谈政事的意思,不过这也有可能是因为他话比较少的原因。
赢驷正欲说话,一名内监从一侧快步的走到他身侧,耳语了几句。
他好看的眉微微拢起,冷声道,“等寡人忙完政事再说。”
“喏。”内监躬身退下。
赢驷抬手令周围侍婢全部退下,“先生的《灭国论》是否还有下篇?”
宋初一的《灭国论》实际上只是一种言论,整篇文章只是针砭时事,将现实血淋淋的揭露,层层剖析直可见骨,然而文章中对如何灭他人之国,却只是寥寥数笔带过。
“公具慧眼,献给公的文章确实只有上卷,灭国道的广博与繁巨,实在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述说,在下已经动笔,希望能以微弱之力,将此大道的轮廓呈现于公面前。”宋初一道。
“霸道乎?”赢驷问道。
他的意思是,宋初一所言的灭国之道,是不是称霸之道。
上古帝王治世,按宏观治理的四种模式来划分,大致分为皇道、帝道、王道、霸道。
霸道崇尚智慧和武力。赏罚必信,法令显明,以力率民,民亦以力归之。用武力去争,只求效率。以诡诈为智谋,争强斗势。只讲求利益而不讲求德行。
商鞅所行之道,可归类为霸道。
而七雄国,大致上走的都是霸道这条路子,因为战国就是暴力的时代,你讲道义,别人不择手段,你就只有灭亡的份。
赢驷从《灭国论》的上半卷来分辨,觉得其内容,大约也可以归诸于霸道。
“是,也不是。”宋初一知道在赢驷面前最好不要卖关子。(..tw)因此只见他目光微有疑问,便紧接着道,“灭国论。起于霸道,帝王道以行,终于皇道。”
也就是,开始的时候其实是以霸道的姿态出现,以王道和帝道贯穿。走到皇道为终结。
赢驷好看的眼眸中微亮,往前挪了挪席子,道,“请先生解惑。”
他的兴趣,使得宋初一亦十分有兴致,不由也往前坐。道,“怀瑾出身道家,最崇尚皇道。皇道讲求用无为。以道率民,民以道而归之。然而大争之世,行皇道者,无异于自寻死路。观古往今来天下大势,但凡有数国鼎力。必然硝烟不断,绝不可能并存相安。唯一之法。便是统一天下。”
她叹道,“虽我心中怀仁,但凤凰唯有浴火才能获得新生,苍生须忍得这一场痛。”
“孟子虽是大贤,却不比先生务实。”赢驷听完这番话,诚恳的做出一个评价。
孟子是以仁政为本的王道,不得不说,他的那一套言论的确将王道升华到了一个十分完善成熟的状态,也把人伦思想更深化,作为长远的发展来看,的确有可行性。但这一套理论,是由春秋时期延伸过来,在充满鲜血和暴力的战国,不会有那个君王能接受。
也就是说,大家都能分辨出他的思想言论是好的,尊他为圣贤,但并不符合现实,满足不了雄主们那颗野心。
两人志同道合,凑在一起竟是不可收拾,聊的忘乎所以,连晚膳都省了,只令人送了几壶热米酒暖身。
当真秉烛夜话起来。
宋初一发现赢驷其实并不是那种三巴掌拍不出一个屁的木头,他大多时候不说话,约莫是因为觉得没有说的必要。而且赢驷对待政治、战事的敏锐,以及犀利的评论,都让宋初一叹为观止。她外表虽然年幼,但其实年纪已经不小了,但赢驷可是如假包换的天才。
而从初见面至现在,赢驷心里一次次的对宋初一重新审视,每一次都会让他有更加惊喜的发现。.tw[]
宋初一的实力如何还有待考量,但以她这般年纪,便有如此眼光和学识,再过几年恐怕更是不得了。他忽然有些不想放她离开了,万一这等人才若是突然改变心意,投了别国,岂不是对秦国深具威胁?
“先生不如弃卫?”赢驷试探道。
温暖的光中,宋初一看着赢驷俊美无寿的面容,没有任何绮念,正色道,“怀瑾素来没有什么德行可言,大多时候亦如策士那般有嘴脸,没面目,可是但凡为人,尤其为士人,必须得有坚持。于怀瑾来说,那坚持,便是‘信’之一字。”
不过宋初一讲信用也是对人对事的,使诈术的时候,谁还会讲‘信’?但为人处世,宋初一不是个没有底线之人。
“我信先生品德。”赢驷方才的话,不过是考验罢了,倘若宋初一真的答应,他放心之余,必然也会另起戒备之心。
正此时,忽然响起咕的一声。
赢驷看向声音发出处――宋初一的肚子,哈哈一笑,道,“竟是把先生饿着了,来人!准备汤面!”
宋初一诧异的盯着赢驷那张笑起来颠倒众生的脸,愣了一会儿,才开玩笑道,“公可以不信怀瑾品德,但一定要相信,只要三年后公之风采依旧,怀瑾便只剩一口气也会到秦国来看一眼公再死。”
“这倒是新鲜,先生对外貌在意已经到此种程度?”赢驷也曾听闻,有些男人好端端的放着女人不喜欢,偏就喜欢男人,难道宋初一也是这种人?他喜欢宋初一的才华,但对此事却是十分厌恶排斥。
宋初一自是看出来赢驷的疑惑,笑道,“山川巍峨、湖水汤汤,均是上苍恩赐。怀瑾一度穷困潦倒,衣食不济,只有清风明月不要钱。不看白不看。美色之于怀瑾,亦是如此。”
“先生好洒脱。”赢驷面上重新浮起笑意,亦同她打趣道,“他日先生入秦,以秦之明月清风、我之美色招待先生如何?”
宋初一刚含了一口酒,险些喷出来。她素知道赢驷是个不拘小节的豪爽之人,但委实没看出来,一贯严肃的家伙,竟然能开出这种玩笑。她稳了稳情绪,堪堪把一口酒咽下去。“我反悔行吗?”
赢驷微微挑眉。
“我现在就来。”宋初一笑道。
两人相视大笑。
内侍端了汤面和小菜进来,两人这才各自回位置用饭。
陇西都是民风彪悍却也朴实,就连身为一国之君的赢驷。衣食也并不奢华,相对于那些精致的菜肴来说,还是一碗热乎乎的汤面更合他心意。不过为了秦国体面,一般不会用这样的食物招待外客,尤其是外国使节。赢驷是将宋初一当做友人才会如此。
外面还飘着雪,一大盆汤面下肚,浑身暖洋洋的。不管是饭是菜,陇西人就喜欢大份量,秦国的碗比宋初一的脸要大的多,她也知道秦人不喜剩饭根的行为。吃完之后,撑得腆着肚子一动不能动。
赢驷漱口之后,看见宋初一四仰八叉的动作。不禁莞尔。
歇了片刻,才发现天色已经朦胧,似乎快要天亮了。
赢驷命人送宋初一回驿馆,自己则心情大好的去洗漱,准备早晨的朝会。
马车中。
宋初一问籍羽道。“你可曾用饭?”
“子时便用过了。”籍羽心中奇怪,秦公与宋初一究竟说了些什么。竟能说一夜。他知道,肯定不止是伐魏之事。
籍羽觉得宋初一不耍流氓的时候,那份风采气度,必然能令人秦公眼前一亮,也许是秦公欣赏宋初一才华,想收归己用?
这些念头闪过,籍羽却并未问出口,毕竟宋初一只答应在卫国三年,三年之后去哪里是她的私事。况且籍羽也明白,以卫国的状况,根本留不住那些有胸襟抱负的人才。不止是宋初一,连砻谷不妄早晚都会离开。
在秦国的最后一天,终于放晴,宋初一依约定去取剑。
还是那个不起眼的小院里,老叟摆出了十余把利剑,由宋初一挑选。
放眼望过去,宋初一一眼便挑中了一把浑身乌黑的剑,这把剑没有繁复的纹饰,剑托是两头趴伏的的猛虎,整个剑身通体乌黑锃亮,但剑刃看上去似乎未开锋的样子,显得钝,但霸气。
宋初一伸手欲拿起它,却发觉这把剑重量超乎想象,她不得不用双手吃力的端起来。
老叟一脸纠结的蹲几前,“你慢着些,小心把自己的手废了!别看这把剑长得笨拙,其实无坚不摧,一剑挥出,任何铠甲都无法抵挡。”
“这把剑有名字吗?”宋初一问道。
“巨苍。”老叟想了想,才又肯定的点点头道,“就是巨苍,老夫在苍南捡到一块世所罕见的玄铁,耗时一年有余才铸成,不过无人挥的动。”
除了这把巨苍之外,其余的剑都颇具名剑的特性,它们分量适中,剑刃寒如雪,且剑身弹性极好,可圈在腰间做腰带。
“我便挑这把巨苍,你们三个也都各自挑一把吧。”宋初一道。
砻谷不妄其实更喜欢宋初一挑的这把巨苍,不禁道,“这剑如此沉重,老师不如挑把轻便些的,这个让给我如何?”
“挑你的剑去,别打它主意。”宋初一第一眼见巨苍,便觉得眼里看不见别的剑了,所以不管能否舞动,她就选定了。
砻谷不妄撇撇嘴,心想反正你也挥不动,等过段时间在商量,必能换过来。
这么一想,砻谷不妄便着手去挑别的,他对强兵、武器的狂热立刻便涌现出来,一看之下,竟是每一把都想要。他也不缺钱,但只可惜,老叟说好了卖几把就卖几把,绝无商量余地。给多少钱也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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袖纸晓得,大多数女频的读者其实对于神马政治、战争并不感兴趣,可能袖纸用呕血的劲儿写出来的东西,许多人都是一扫而过,或许还有人看都不看直接跳过。作为言情小说,大家对男女之间的互动更感兴趣一些,无可厚非。不过这些东西还是要写,因为我们家宋初一不是一个只会耍流氓的女人,不是一个见到男人就发春的轻浮女人(曾经有人这么评价美姬的女主,袖纸有些介意)。所以大家能把这些内容过一过眼的话,尽量看一眼,这些东西不是糟粕,有些是袖纸自己理解看法,有些是经过认真考证的,全都是为了丰满宋初一这个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