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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风骑兵的伎俩说穿了没什么了不起的,就是利用前军的掩护,让对面的敌军看不到身后的情况。等到他们将离合之兵的优势发挥出来,快速向两翼疏散时,跟进的白马精锐就被亮出来了。白马收集不易,能充当战马的白马更少。公孙瓒当年的三千骑积攒了好多年,如今的青州势力虽然更庞大,也不可能超出太多。
不过王羽还是保留了纯白马的骑兵编制,并且规定,只有斩首超过五级的精锐老兵才能获此殊荣。
秦汉时期有个二十等爵的制度,由商鞅首创,最低是公士,最高是列侯。按照规定,只要士兵能在战场上斩得敌军甲士首级一枚,即可赐爵一级。以此类比,疾风骑兵中有资格骑乘白马的战士,都可以被称为大夫!
这些精锐当然都是军官,平时作战都是分散带队,但这一次,赵云却反其道而行之,将绝大部分的精锐都集中在了一起。
这些精锐骑兵白马白袍,身上穿着的半身板甲打磨得亮闪闪的,如同一面面银镜。
时逢夏日,午时,也正是一天当中,阳光最强烈的时段。
两相结合,带来的效果就是无比强烈的闪光。也是疾风骑兵的前军动作太快,太整齐的缘故,这一下突如其来,就像是有人一下扔出了成百上千枚闪光弹似的,晃得人睁不开眼。
沙场争锋,瞬息万变。哪怕是最微小的失神,也会带来致命的结果。何况还是在两支将速度提到了极致,相向对冲的骑兵?
中军敌楼上的瞭望手见证了这惊人的一幕。
那突如其来的闪光,就像是传说中的仙法赐福,敌军的战力得到了超乎想象的增持,两军发生接触的那一瞬间,闪着光芒的白马骑士们化成了一柄无坚不摧的利剑,所到之处,摧枯拉朽。挡者披靡!
因为太过震惊,瞭望手发了好一会儿愣,这才在军官的提醒下,慌慌张张的转述了前方的战况,只听了开头的两句话,曹操便将牙咬得‘咯咯’乱响,心中大恨。
千防万防。到底还是被算计了!
不通兵事者可能会觉得,青州军占的便宜不是很大,但曹操身经百战,如何不知道这其中的奥妙?没错,被青州军这一手直接影响到的,只有前面两三排的骑兵而已。可问题是,骑兵不比步兵,即便是再怎么密集的阵列,顶多也只能是疏密有致。
前排的骑兵可以压着速度,保持密集阵型。保证最初一击的冲击力。可后面的不可能跟得那么紧,必须要拉开一定距离。以免和前面撞上。
如果不出意外,双方的第一轮碰撞将会是各有胜负,就算虎豹骑吃点亏,形势也不会一面倒。前面出现的空白,自有后续的骑兵添补,随着战事的进行,双方会互相消耗,形成混战。这正是曹操所期待的。
可现在情况变得棘手了,密集列阵的前军暂时失去了视觉,战力锐减,而青州军却可以用最强的姿态,连续面对多重敌人。往轻了说,这就是个先后手,可问题是对手不是普通人!
被那个最擅长寻找破绽,把握战机的赵云抢到了这样的先手,后果是很严重的!
在二马交错的一瞬间,赵云的银枪在夏侯尚喉间抹过,顾不上检验战果,他一马当先的冲入敌阵。
“跟上,不要恋战!”他大喝大喝,左手猛挥,紧接着又是一剑削掉了眼前的半个脑袋,白马化成了一道白色的闪电,从喷泉似的血水中一下穿了过去,竟是滴血未沾!
骑兵的冲击依靠速度,二马相错的瞬间交换不了几招。马身错开后,敌手是生是死,那是身后同伴的事情。你的眼睛只需要盯住正前方,尽量在第一时间将看得到的敌人砍倒。
第三名对手年龄与赵云差不多,双眼中明显蕴藏着恐惧,显然是个新兵。
经验不足的菜鸟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血战时的最佳状态是什么也别想,他却想得太多。赵云提臂挥剑,将刺向自己梗嗓的长矛托过头顶。然后剑光一闪,借助战马的惯性贴着槊杆滑过去,将对手的手指、肩膀和脖颈一并斩断。
右手的银枪也没停着,赵云左右开弓,将另一名敌军刺落马下。
“尽快杀穿他们,给主公开辟出道路来!”赵云大喊着命令。现在的态势不错,但不能认为这样就高枕无忧了,威力无穷的铁骑也有很多局限,轻骑的任务就是消除所有的不利因素,保证铁骑能毫无保留的释放出所有的威力来。
就像是风和火,没有风的帮助,火是无法迅速蔓延的,只有在强风的吹动下,星星之火,方可燎原。
赵云挥剑砍翻一个对手,接着又卸下一支胳膊,擎在右手的银枪更是迸射出点点星光,所过之处,曹兵纷纷落马。再抬头时,前方和左右两侧已经没了友军,入目处尽是带着狰狞和恐惧的面容。
趁着敌人被先前的凶猛冲杀吓住,一时间不敢上前的空当,赵云微微侧过身,用眼角的余光观察了一下身后的情况。
结果让他很满意,靠着阳光反射抢来的先手,弟兄们顺利的在冲击的过程中,将鱼鳞阵变换成了标准的楔形攻击阵型。
这是个最利于突击的阵型,再加上在方悦、秦风的率领下散至两翼,同样结成楔形阵的骑兵,疾风骑兵如同变魔术般完成了阵型的变换,从一柄大刀一下子变成了三叉戟!
中路以赵云自己为矛尖,狂突猛进,把虎豹骑往两侧挤压过去,两翼的骑兵则是逐渐和中军拉开距离,拿起弓箭。将一"bo bo"箭雨从侧面射向收不住脚,也来不及转向的敌人。
赵云很满意。曹休则是慌了手脚。
惨重的损失还在其次,若是目前的态势一直持续下去,豹骑的阵型很可能直接被赵云打穿掉!虽然不认为赵云能用同样的手法击穿身后的虎骑,但曹休也有身为当世名将的骄傲,岂能任由敌人在自己的地盘上驰骋纵横?
“随我来,先杀赵云!”眼前的激战也容不得他去仔细推敲其中关窍,也不需要。靠着敏锐的战场直觉,曹休迅速作出了判断。只有遏制住赵云这个矛头。才有可能挡住敌军的冲势。
他离开了中军,带着所有的亲兵突入人群,迎着势不可挡的敌将冲了上去。
虎豹骑也被主将的勇猛激起了士气,奋勇发动反击。
不断有人落马,不断有人被马蹄踩成肉酱。但敌我双方却没有任何人退缩。死亡就在眼前,所有人视而不见,每当挡在自己面前的战友倒下。立刻冲上去填补他的位置。
激战以最迅猛的速度进行着,每一刻都有数以百计的勇士落马,每一刻都有无数兵器交击,每一刻都有无数的生命在凋零。
双方都是这个时代最优秀的勇士,双方都坚信自己代表着正义。双方一同滚入泥土,肩膀挨着肩膀。手臂擦着手臂。双方的热血一同染红了大河北岸的旷野。
夹在双方将领之间的骑兵都快速地拨马避开,骑战需要速度,挡在自家主将面前只会帮倒忙。几十步的距离瞬间被马蹄拉近,曹休清楚地看见了敌将白袍上那星星点点的血迹。
他暗中估算着剩下的距离,三十步。二十步,十步……
“给我死吧!”在即将踏入交战距离前的一刻。曹休发出了霹雳般的一声大喝,用生平最快的速度完成了开弓放箭的动作,在一个呼吸都不到的时间里,将握在手心的羽箭射了出去!
连珠箭,三连射!成品字形射向赵云!
曹休心知自己的武艺比不上对方,硬拼只是白白送死,但他对自己的箭术有足够的信心,一门心思要暗算赵云。
在他想来,面对这么突然的一击,赵云就算能避得过,也得受点伤,至少也会手忙脚乱。自己的亲兵都是精锐战士,趁着这个机会围攻上去,怎么也将其斩成肉酱了。
曹休的亲兵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在他暴喝的那一瞬间,三十余骑将马力催动到了极致,刀枪并举,只攻不守的杀了上去。
他们都是死士,报了必死的决心,一心只盯着赵云,哪怕被后续的青州骑兵踩成肉泥也无怨无悔。
冷箭与围攻配合的天衣无缝,几乎同时杀向赵云,在他周围布下了一张天罗地网。怎么看,都不会再有生存的机会。曹休甚至都不打算观察战果,急忙忙的兜转战马,要避开赵云身后的大队人马。
然而,还没等他握住缰绳,便看到了令他毕生难忘的一幕。
银甲白袍的身影像是化成了幻影,在马背上连续两个闪动,竟是接连避过了必杀的两箭!总算是第三支箭的角度足够刁钻,取的是腰胯间的死角,无可躲避,但这毒蛇般的一箭,竟是被赵云用空出来的左手凌空抓住!
赵云抖手将夺来的羽箭当作暗器甩了出去,刺翻了一匹高速奔来的战马。马背上的曹军在坐骑倒地的瞬间腾空而起,鹞子般向赵云头顶扑落。赵云却理都不理,抖动银枪,如瑞雪纷纷般迎向左右来敌,将其刺落尘埃。在他身后,两柄长槊高高举起,凌空将那个勇悍飞扑的敌手刺了个对穿。
“进!”这次赵云没能躲过去,被瀑布般的热血淋了满身,他挥手扫了一把,将自己的血和敌人的血抹落尘埃。然后头也不回,继续向前。
独力突前不是徒逞个人之勇,而是以自己为刀锋,身后的弟兄们为刀刃,利用娴熟的配合打开局面。要是谁以为只要围攻自己,就能挡住大军的势头,那就大错特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