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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②①章
这么多年过去了,想起当时的情景,丁老九还是不寒而栗。
“不知道那是什么,”他干咽着唾沫,不安地看向拉紧的窗户,似乎担心有什么怪异的东西下一秒就会破窗而入,“不像狗,反而像……人,不不不,肯定不是人,是狗成了精……”
他压低声音,为自己辩解:“肯定是成了精,人家说,活了好几百年的畜生,骨头啊,内脏啊,都会慢慢朝人的样子变,等外形也像人了,那就是修成精了……”
越说越没边了,罗韧脸色一沉:“说重点,然后呢?”
丁老九陪着笑:“小……小哥,你想,我们当时吓也吓死了,哪还敢有什么其它念头啊,又怕被人撞见了撇不清楚,赶紧拾掇拾掇埋了,就……就埋在当初那个张同志刻字的树下头……”
那棵树下?
原来仅仅在几个小时之前,他们距离那只认字犬的坟冢如此之近吗?
似乎是有点头绪了,但又好像更加理不出个所以然了。
丁老九自觉已经交代的清楚,待要长吁一口气,忽然发现罗韧的目光锥子样盯着他,登时又胆寒起来。
他从未跟任何人提起这件事,那以后,虽说不至于每天夜不能寐,但是隔个一年半载的,总会禁不住想起来。
越想越怕,成了精他怕,是个人他更怕,又怕那怪异的玩意在深山里是不是有老巢,里头还有等着报仇的孝子贤孙——所以后来带人进山,哪怕游客再要求,他也不朝里走了,要么说山里有野兽,不安全,要么说自己腿脚不好,走不动。
万万没想到,都二十多年了,忽然有人提起这茬了,难道……
脑子里蓦地闪过一个荒唐念头,丁老九头皮发炸,尖叫一声往后就缩,说:“你们是不是……修成了人了……”
他浑身打颤,膝盖发软,自己也不知道在念叨什么,依稀记得有几句纵宠——相门嫡女。
——冤有头债有主,要找找那个姓张的。
——我真什么都没干,吃狗肉也是他想吃,我才帮忙的……
罗韧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一时间啼笑皆非,曹严华没好气:“大爷,没事多读点书,我们哪儿长的像成精的了?”
怎么,不是吗?
那就好那就好,丁老九不安的讪笑着,慢慢平复下来。
也不能怪他,他年纪大,大字不识几个,又长年守着深山,诡异的故事在他脑子里扎的根远比什么科学要深。
看来有些人是不经吓的,下的料一猛就容易傻——罗韧想了想,换了个相对温和的语气:“大爷,麻烦你想一想,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或者之前之后,有什么看着不对的地方吗?”
不对的地方?啥叫不对啊,丁老九眼神勾勾的,有点对眼。
罗韧耐着性子:“就是看着挺怪,又说不清原因。”
丁老九皱着眉头,努力回想着什么,就在罗韧他们等的几乎不抱什么希望的时候,他忽然迟疑着说了句:“有一个……不知道是还是不是。”
“最后埋狗的时候,那狗的身上,一条条的,就像那种拿大胶带贴它身上,然后往外一撕,皮毛都没了的感觉。可是,我也不记得它是来的时候就这样,还是死了之后变那样的……”
罗韧心跳的厉害:“几道?那一条条的,有几道?”
“五六道……六七道吧?有些是交错在一起的,我就那么带眼一看,也没数明白。”
回到车上,一时间都没走的心思,兜售的村民们眼见有机会,又三三两两围拢过来,曹严华身子探出车窗,跟其中一个人说了几句,那人飞跑着回去,再来的时候,右手一兜洗干净的苹果,左手一兜灶膛里刚烧出来的玉米。
烧玉米是真香,虽然拿着烫手,木代嘘着气剥叶儿,一口咬下去,嘴唇、嘴角、两腮,乃至鼻尖都黑了。
不过,谁也不比她好多少。
边吃边聊,好像早就成了习惯,多么凶险的事,都能拿来下饭。
凤子岭,三重山头,首尾相衔,山头等高的情形不大可能,所以,整体的布局,应该像一个错开的、巨大的凤凰鸾扣。
这地势,是精心选就的。
认字犬离开垄镇之后,为了找一个隐蔽的归老之处,选择了凤子岭。
在这里,机缘巧合,打开了上一轮被封印的凶简。
根据丁老九最后的那条描述,认字犬身上出现的诡异的长条,罗韧觉得,七根凶简,曾经同时都在认字犬的身上。
曹严华瞠目结舌:“七根啊小罗哥,有一根上身都了不得,七根都来,它不得飞天啊黑道帝王狂宠赌妻。”
一万三想了想:“我的看法倒是和罗韧一致——你别忘了,最初凶简附到人身上时,那个过程是很慢的。”
倘若把凶简当成人来看,再大再凶悍的魔头,被镇了几百年、困了几百年、饿了几百年,甫一得脱,都不大可能会立刻翻江倒海的。
它们可能手脚僵硬,骤然间竟不习惯脱缚,饿的老眼昏花四肢乏力,颤巍巍迈不动步子,需要恢复,需要汲取养料。
认字犬是最好的补品,换句话说,任何能够打开凶简的人,都是命中注定的补品和因果。
不知道互相厮磨了几个寒暑,就在人迹罕至的凤子岭,不管是大雨滂沱的晨昏还是雪掩山头的昼夜,外面的世界那么闹腾,这里,看不见的凶简,如同吸血的水蛭,附着在那条认字犬的身上,由贫瘠到饱满,由僵硬迟滞到能灵活的舒展肢体。
然后,到了该出山的时候了。
为什么身负七根凶简的认字犬,反而让什么都不是的张光华和丁老九给打死了?
罗韧说:“不是他们‘能打死’,是凶简愿意促成这样的状况出现。”
出山,意味着新一轮的布局,从深山到人世,需要一个灵活的、不引人注目的载体。
卸磨杀驴,凶简要脱离、转移,搭一辆顺风车,开始新一轮的游戏人间。
炎红砂蓦地想到什么:“那……它们都盯上了张光华,为什么反而放过了丁老九?”
罗韧已经吃完了,抽了张湿纸巾擦脸擦手,一张用完,准备再抽一张,木代突然把脸仰过来。
自然而然,下意识就帮她擦了,她皮肤真好,纸巾的水意在皮肤上暂留,泛着微光,莹润到吹弹可破。
另一边,曹严华给出自己的意见:“也许跟丁老九是凤子岭人有关?凶简应该极其憎恶这个地方吧。”
一万三觉得有理:“丁老九是常年不挪窝的,但张光华明显是外人,有张光华做第一站,接下来的分流就容易了。”
所以,阴差阳错,鬼使神差,这一轮的凶简,的的确确,始于张光华,不知道他在哪里懵然间“被卸货”的,也许是又一个人挤人的景点,也许是个热闹的集市,也许是不经意间的一次擦肩而过。
一根深附于他,另外六根悄然的,渐次离开,像是浓墨,在大湖里溶开。
每一根都跋涉长路,初始的附身“相融”也许并不顺利,彼此间的“联络”也并不及时,有反复、有偏差、有较早归位的,也有突发状况南辕北辙,但是没关系,这些属于可接受范围内的波动。
日复一日,点位渐成,与天上巨大的勺柄对应,忽然有一天,微弱的七星光芒闪耀在大陆的腹地之上。
也许,传说中青铜制的凤凰鸾扣和最初老子用以引渡七道戾气的木简,就散落在这凤子岭里。
可是,在这么大的三座山头,去找这些小的东西,比找一条活的狗还要困难吧?
回到酒店,瞪着那张还有几个小时就会翻到“10”的倒计时牌卡,曹严华急的跳脚,跟一万三讨论可行的方法:登广告招募更多的人来找行不行?悬赏行不行?
念头甚至打到炎红砂身上:“红砂妹妹,你爷爷不是会看‘宝气’吗?要么你也试试?青铜器也是宝啊,文物呢农女小包子养成记。”
炎红砂没吭声。
一万三心里一动:“二火,你不是真会看吧?”
炎红砂说:“我肯定是不会看的,我爷爷根本没训练过我,你也知道,我练的是下宝井。但是……”
但是,炎老头会,而且,这毕生的经验,世代相传的,也不可能不留下来。
炎红砂变卖昆明的大宅以抵债务那一次,清掉了家里所有的东西。
以往,她是不在爷爷屋里停留的,总觉得死气沉沉,又有长年累月积下的中药味,但就是那次,一个犄角一个旮旯的整理了炎老头的屋子。
也得见了炎家传下来的,采宝手抄本。
不是留给她的,是给叔叔炎九霄的,扉页上甚至留了字,意思是炎家的子孙要谨守戒律,非亲传者不得翻看。
可是多么凄凉,爷爷死了,叔叔炎九霄也死了。
炎红砂叹了口气,真的没有翻看,这抄本,就此就留在身边了。
曹严华大喜:“哪呢?”
炎红砂努了努嘴,示意了一下自己沙发边的行李包。
这才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呢,一万三咽了口唾沫:“那个……你们家不是采珠子下井的吗?这种金银铜铁的也能看?”
“采宝手抄本上,什么宝贝都有。只是我爷爷特别擅长宝井这一系。”炎红砂搞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热衷,“再说了,凤凰鸾扣,也就是三块青铜吧,那么丁点,哪能有什么宝气啊。”
曹严华和一万三答的出奇一致。
“死马当成活马医呗。”
“有不比没有强啊。”
两人一起盯着炎红砂,专等她示下。
炎红砂咬了咬嘴唇,忽然双手捂住眼睛,大叫:“不关我的事,我是炎家的子孙,不能看。”
曹严华和一万三嗷的一声,直扑行李包:反正他们不是呗。
罗韧苦笑,他对这个不抱什么希望,起身说:“我去打个电话。”
他进了套房的里间,门微微虚掩,外头一万三和曹严华叽里呱啦吵的厉害,炎红砂可爱的很,一直死死捂着眼睛——其实一万三他们离她好远,她也真是避嫌避的厉害。
木代怕吵声太大,过去帮罗韧关门,透过门开的间隔,看到里屋的窗半开,罗韧倚在窗边,一直等电话接通,看到她时,招手让她进去山环水绕俺种田。
木代还以为是找自己有事,带上门过去,到近前时,罗韧微微一笑,伸手搂她入怀,低头吻了吻她额头,说了句日语。
日语是对着手机说的,原来在跟对方讲话。
那让她进来干嘛,打电话的时候亲昵一下,两不耽误?
木代没好气,拧了身子想走,罗韧胳膊一紧,把她抱回来,很是挑衅地瞪了她一眼,很快又微笑,说:“青木。”
跟青木打电话吗?木代好奇想听,又不甘心乖乖听话,眼珠子滴溜溜一转,笑眯眯回搂住罗韧,踮起脚尖,去吻他嘴唇。
罗韧没办法,有时躲她,气的狠时,在她腰上狠狠一捏。
不过,通话倒是一直顺利。
听到他说:“青木,当初那个法国人阿诺改良过的美版赏金猎人,我知道国内有货。帮我很快问一圈,北方这里,河南、山西、陕西这一块,只要有的,我需要,急用。”
又说:“日本姑娘真是好说话,由纪子就这样让你过关了。”
也不知青木说了什么,罗韧回:“下辈子吧,早些时候不给我介绍,现在才说,你又不是不知道,木代生起气来,会打人的。”
听筒里,木代甚至能听到青木哈哈大笑。
真是气的牙痒痒,电话挂了之后,她跟罗韧发狠:“青木要给你介绍温柔漂亮的日本女朋友吗?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就这辈子呗。”
高层的风真大,漏进窗子,呼啦一下子,头发飞起来,遮住了眼睛。
她伸手去理,罗韧说:“别动。”
他挑着木代的头发,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说:“木代,你头发飞起来的时候,中间有星星呢,漂亮极了。”
是吗?
木代回头去看,果然,夜深了,地面的灯火熄了好多,天上的星星就显得亮了,眨巴眨巴的。
她的心气一下子平了。
回头看罗韧,跟他确认:“日本姑娘头发里没有星星?”
罗韧说:“绝对没有。”
外屋。
一万三和曹严华头挤着头,争相去翻看手抄本。
“看这里,说下宝井的人身上经常出现莫名的咬啮伤口,‘宝气如蛇’,是被宝咬的啊。”
“山上有葱,下有银。山上有韭,下有金。韭菜?饺子里那个韭菜吗?”
炎红砂捂着耳朵,几乎要钻在沙发垫子下头:“不听不听不听!”
但一万三的声音还是顽强地钻入耳朵:“我去重生之异能特工!真有青铜啊,我还以为不值钱呢。”
曹严华鄙夷的:“你没看到这句写吗,‘秦之后者不足论’,人家找的都是秦朝以前的青铜,那叫文物。这里还写了,又称‘吉金’。咦,这里还写了批注呢……”
炎红砂竖起耳朵听,没声音了。
她心痒痒的,忍不住从沙发上爬起来:“写了什么啊?”
……
写的是,青铜和天生地养的宝物不同,它的价值多因年代久远,所以,即便一双经过严苛训练的“宝眼”也未必能看到,而且,青铜多是大件,很难搬运,对采宝人来说,形同鸡肋,并不推崇。
下头寥寥几行字,列了个“秘法”,又说此法乖僻,对人的伤害挺大,得不偿失,不推荐尝试,而且只是道听途说,至于灵不灵,绝不保证。
这写了跟没写一样。
而所谓的秘法,更是让人悚然色变。
生吞蚯蚓、蚂蚁、蝎子、蜈蚣、带壳的稻米,烧朱砂画的黄纸成灰,佐以烈酒,一饮而尽。
手抄本上,还有符的样式——真不愧是用来找青铜的,那符都长的像青铜器国宝四羊方尊。
据说,尝试此法的人会疯疯癫癫,似乎具有了这些可以生活在地下的物种的秉性,会拼命的用手去刨——刨的地方,很可能就会有好几千年历史的青铜器。
曹严华打了个寒战:“那叫疯疯癫癫吗,那是中毒加发酒疯吧。”
难怪说对人的伤害挺大的,非但“伤害”,还“手刨”,怪不体面的。
说话间,罗韧和木代从屋里出来了。
罗韧说:“我联系了青木,请他最迟在明天,给我送两个改装过的赏金猎人,也就是地下金属探测器,之前在菲律宾有个法国人阿诺,他经手过的赏金猎人,定位和探测都更灵敏,深度可以到地下10米以上。咱们辛苦一点,哪怕全员驻扎在凤子岭,只要东西在,三天之内,我想会是有结果的。”
赏金猎人?高科技吗?还是法国人改装过的?曹严华一阵兴奋。
一万三却不,他像是没怎么在意罗韧的话,坐在沙发上,直勾勾看正前方。
那里,曹解放一如既往,迈着优雅的步子在屋子里散步,走过来,走过去,走过去,又走过来。
一万三忽然用肘捣了捣曹严华,小声问他:“哎,胖胖,鸡吃蜈蚣吗?”
“吃吧,不是说‘铁鸡斗蜈蚣’吗?”
“吃蚂蚁吗?”
“肯定吃啊,它天天在地上啄啄啄的……”
答到一半,曹严华忽然心里一跳。
他明白一万三的意思了。
两个人,心知肚明的,心有灵犀的,恍然大悟的,一拍即合的,对视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