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夜中有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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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五章 夜中有雄鹰

    在谷哥的指点下,宁夕这个路痴加醉鬼花费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对了地方,温谅在一旁大放厥词,充分表达了鄙视之意,虽说过了过嘴瘾,大腿却被掐的青紫一片,付出代价可谓沉重。

    谷哥的家在老城区一条偏僻的小巷子里,巷口积满了气味难闻的污水,十几块砖头错落有致的倒在水中,搭成一条蜿蜒的小路。不知是公家还是巷子里的居民在墙上扯了电线,一个十五瓦的小灯泡勉强照亮了巴掌大的视线。谷哥跳下车,憨厚中带点矜持,道:“我这衣服也不干净,别弄脏你们的车。”

    温谅笑道:“车哪里有人干净,别看这车长的一副光鲜样,不一定比你那烧烤摊强”

    宁夕懒的搭理他,对谷哥点点头,表示没关系。温谅看巷口实在太脏,就没让宁夕下车,然后在谷哥的百般推辞中亲自送他进去。谷哥家离巷子口不远,温谅婉拒了邀请,给他留了自己的手机号,叮嘱谷哥这两天先不要露面,便告辞出来。

    宁夕等温谅上车坐好,轻声问道:“送你回家?”

    “你住哪里?我先送你回去好了!”天地良心,温大叔说这句话纯粹是一片好心,见宁夕还有点酒意,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开车。

    宁夕歪着头审视着他的脸,好一会突然吃吃笑道:“好啊,我住丽景酒店,够胆子的话就来喽。”

    温谅心中一荡,差点被宁夕的媚态勾的火起,正色道:“就知道你对我不怀好意,不过想这么容易就得到我,没门!”

    宁夕呸了一下,双手拢在耳边往后撩了一下头发,这个极具风情的动作,突然出现在她的身上,更显得体态动人,优雅之极,道:“小屁孩一个,有没有功能还说不定呢,也想吃我豆腐?”

    温谅眉毛一扬,斜眼瞄了过去,宁夕胸前高耸,腰身纤细,肌肤白里透红,一双长腿紧绷并拢,玲珑有致,让人忍不住想从上到下轻轻的抚摸。他促狭心起,借着酒意,双手撑在椅背上,身子慢慢的压了过去,道:“所谓实践出真知,有没有功能,宁夕姐,试一试不就知道了?”

    宁夕佯作镇定,心口却随着他的迫近咚咚直跳,犹自嘴硬道:“试试就试试,我沃顿毕业的高材生,会怕你一个青一中的小文盲?”

    可惜宁夕忘了一句话啊: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流氓不流氓,可不是跟学历成正比的!

    温谅凑到她的耳边,轻佻的往里吹了一口气,低声道:“文化不分国界,就让沃顿和一中来一次最直接的交流怎么样?”

    宁夕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她出身高贵,学业事业也都走在同龄人的前列,长这么大任他再优秀的男子也在自己面前缩手缩脚,何曾见过有人敢这么跟她说话?

    她有心生气,却不知为何浑身酸软无力,口中淡淡的喘息连自己听来都觉得耳红,可要张口训斥他一番,又千难万难。

    这种奇怪的仿佛中邪的感觉,是她从未有过的体验!

    温谅本是逗她玩呢,料想这句话一说肯定要遭遇狂风暴雨般的反击,胳臂和大腿蓄满了力,随时准备闪躲。可宁夕的反应让他愣了愣神,紧接着鼻端闻到唯有极美妙的女孩才有的迷人体香,柔软的发丝,优雅的脖颈,娇嫩的肌肤,连带那张吹弹可破的侧脸,都成了这一刻扰乱心神的罪证。

    温谅的手微微一颤,他从不是急色的人,也并没有少年人那种无时不刻都存在的生理冲动,却依然用了无上毅力才勉强克制住吻过去的冲动。宁夕显然感觉到了威胁,鼓起全身的劲,抬起小手推住温谅的胸膛,脸同时转了过来,声音细腻的浑不似她平时的模样,道:“别……唔……”

    两人间的距离在方寸之间,宁夕猛一转头,温谅立刻后仰,却还是迟了一步,好死不死,四瓣灼热的唇碰到了一起。

    文学作品里常常用“触电”来形容男女第一次接吻,其实缺乏科学依据,mb的你去触个电试试,低压麻,中压疼,高压直接要你命,哪有一点接吻的感觉?接吻更像是在麦当劳吃土豆泥,粘在口中,腻在唇上,却甜在心底。

    车内的温度瞬时升高到一个可怕的地步,宁夕的身子完全僵硬,连心跳都似乎静止了一般,唯有唇边的湿润在提醒着她,保留了二十年的初吻,就这样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被一个不算太陌生的少年以这种意外的方式取去了!

    宁夕背负着少年天才的名声留洋海外,一心投入在学业之上,虽然倾心于她的才俊不知凡几,却连一场真正的恋爱也不曾谈过,别说接吻,就是很正式的牵手也只是仅存在中的童话。

    从小在显赫家族中长大,见惯了叔伯兄弟们的博爱,又在沃顿呆了五年,更是见识了异国他乡的开放和火辣,可正因如此,才让宁夕更加的珍惜自己,别看她跟温谅说起话来荤素不忌,可要不是她认定一生的那个人,绝无可能从她身上占到一丁点的便宜!

    温谅暗道坏了,心思电转,脑海里涌上不止十个应对方案,口花花有之,装无辜有之,厚颜有之,无耻有之,可思前想后,还是乖乖的移开身体,低头道:“对不起!”

    宁夕也从呆滞中清醒过来,以她对温谅的认知,这小子要么不要脸的说句嘴唇很香啊之类的调侃一番,要么就转移话题糊弄过去,却没想到会听到一句这么诚恳的“对不起”!

    她转过身子,头朝着窗外默然片刻,道:“这是个意外!”

    温谅松了一口气,他从不认为宁夕有留学背景,就应该是一个当性 爱如吃饭的个中高手。平时两个人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可以当成一种好玩的游戏,可真要跨过某条界限,真刀实枪的对上了,很可能得罪了人还不自知。

    “是,绝对的意外!”

    宁夕听他答的爽快,不知怎的心头不爽,冷哼一声,道:“也不许你记得刚才的事!”

    温谅大汗:“嗯,我已经忘了!”

    话音刚落,宁夕突然飞起一脚踢在他的小腿上,温谅猛一吃痛,不知怎么说错了话,咬着下唇做可怜兮兮状,一双黑亮的眼睛望着宁夕,满是委屈。

    用一种后世的说法,这就是吃果果的卖萌啊!

    宁夕被他搞怪的表情引的直想发笑,却硬生生的忍住了,踩动油门,方向盘急转,保时捷一个甩尾,往来的方向疾驰而去。

    已经忘了?我宁夕的初吻就这么不值钱?

    温大叔一失足成千古恨,觉得今晚不宜再跟宁夕厮混,试探着道:“要不你先送我回去?”

    吃一堑长一智,这当口也不敢说先送人家回去了,宁夕没有开口,时速表却猛的飙升到110码。想起第一次见宁夕,她丫的就是超速行驶,温谅偷偷系上了安全带,脑袋也变聪明了,大义凛然的说:“你一个女孩子,大半夜的也不安全,还是先送你到酒店,我打的回家好了。”

    时速没再增加,温谅刚想夸自己应对得当,宁夕冷冷道:“怎么,一会都不想跟我呆一起了?”

    mb,mlgb,我要再亲你我就是猪!

    温谅欲哭无泪,道:“你安排吧,今晚这一百八十斤就交待给你了!”

    宁夕先是故作严肃,继而扑哧一笑,道:“吹牛吧你,顶多一百斤。”

    “就算一百斤也是你的两倍,还有脸笑?”

    这马屁拍的如影随形,防不胜防,宁夕微微一笑,终于放过了他。车内陷入一片沉默,穿梭在夜晚的青州街头,昏黄的街灯在窗户上拉出一道道闪烁的倒影,路边的景致还是同来时一模一样,可车内两人的心底,却已经有了些许的不同。

    宁夕的手机响起,方才在德化街时,她的手机留在车里,并没有带出去。挂了电话,宁夕笑道:“找到人了,咱们回来的正是时候,看好戏喽!”

    温谅往外面一看,德化街就在眼前!

    德化街不远的一处私人小药铺,发嫂捂着脖子半躺在病床上,口中还在不停的骂骂咧咧:“md,算你们跑的快!不然男的女的老子一起上了,我草你姥姥,手会轻点不?”

    给他上药的是一个中年男人,在这口看病快十年了,自然认识这位叫嚣男女通吃的发嫂,陪笑道:“这药性重,疼几分钟就好了。”

    一小弟忧心忡忡的道:“老大,人又没截住,刘天来也彻底得罪了,这下该怎么办?”

    发嫂也没心情骂了,本来仗着血性发了次狠,拼着跑路也要把那两人给做了,等两年风头过了,回来混道上人谁不竖起大拇指说声“nb”?可现在的问题是,仇也没报,刘天来也惹毛了,跑路是肯定的,可这跑的太憋屈啊,传出去不成了笑柄?就是到了关山,也抬不起头走路啊!

    “先不管这些了,棍子,你马上回去通知你嫂子,把东西准备准备,今晚马上就走。”

    先前说话的小弟,也就是叫棍子的,答应一声掉头就走。刚拉开门,一个声音响起在耳边:“发嫂在不在?”

    棍子下意识的回头叫道:“老大,有人找……”

    “你”字还没出口,砰!一只穿着军用皮靴的大脚重重踢在他的胸口,棍子应声倒飞数米,砸在另一个混混身上,口中鲜血直流,脑袋一歪,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就痛的昏厥了过去。

    被压在下面的小混混登时大叫起来,他被喷了满脸的血,双手在空中乱舞,场面说不出的狰狞可怖!

    发嫂到底机灵,一把推开医生,随手抄起床头的一根钢管——这是刚才从面包车上拿下来的,其他人也反应过来,呼啦一下围在发嫂的身边,有家伙的抄家伙,没家伙的就地取材,一时间凳子,椅子,输液瓶,针头都成了武器。

    先是刚才作恶的脚迈了进来,脚上穿着一只墨绿色的军用皮靴,嵌有钢板的鞋头和脚跟,鞋底有双层鞋线绷紧灌蜡,落地就是咚的一声响,力大气沉,震起一层淡淡的灰。

    跟着一个人影出现在众人面前,深棕绿色的大翻领双排六粒扣大衣将来人那挺拔的身姿衬托的趋向完美,头上戴着一件充满时尚感的黑色贝雷帽,胳臂上绣有一把利剑和闪电的臂章。

    发嫂的嘴巴张开,眼中满是惊慌和不可置信。

    他是见过世面的人,这两年跟关山那边的大老板没少做生意。大老板在关山军区关系很硬,无论什么车出手都很方便,常听他吹嘘关山军区有一支特种大队,外号“夜鹰”,在国内一等一的nb,而黑色贝雷帽和利剑闪电臂章,就是他们的标志!

    发嫂从没想过,他这样的小人物,也会有一天惹到夜鹰的人来寻仇。

    这不是开玩笑吗?搞错了,一定搞错了!

    发嫂赶紧扔了手中的钢管,分开众小弟走了过去。刚一近前,似乎能感觉到那股扑面而来的凌厉气势,腰身不由自主的弯了下去。

    “大哥您找我?消消气,消消气,一定是搞错了,我再大的狗胆,也不敢得罪您呐,一定有什么地方搞错了……”

    “搞错了?”

    来人抬起头,贝雷帽下露出一张飞扬俊秀的脸,斜眉入鬓,目若朗星,鼻梁又挺又直,薄薄的唇抿成一线,仿若刀刻斧凿般的棱角分明。

    阳刚中夹杂隽秀,飞扬中暗含坚毅,竟是一个如此出众的男人!

    发嫂恐惧的双腿一阵打颤,可还是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一个歇斯底里的声音在大脑疯狂的叫喊:

    这是我的菜啊,这是我的菜啊!

    来人微微一笑,洁白的牙齿几乎能晃花了发嫂的双眼:“错不了!刚才那只手摸的人,左手还是右手?”

    “摸……摸……什么人?”

    一边是恐惧,一边是快感,发嫂觉得自己快要精神分裂了,声音颤的可以颠死一只猫。

    来人想了想,道:“嗯,解释起来确实很麻烦!这样吧,大家都挺忙,两只手一起费了!”

    话音刚落,从他身后闪进来五个大汉,一色的大衣,帽子,臂章,阴沉的目光在发嫂身上打量。终于知道这人不是说笑,发嫂也顾不得色心澎湃,往后面一退,色厉内荏的叫道:“夜鹰的了不起啊,给我上,捶死他们!”

    一帮小弟都是靠老大吃饭的土包子,哪里知道夜鹰是什么东东,叫喊着齐齐冲了上来。

    夜鹰里的一个黑脸大汉对最早进来那人笑道:“许队,五秒钟,七个!”也不得回应,脚下一滑,闪进了人群中。先是左脚踹中一个混混的腿骨,接着一个轮肘撞在另一人的下颌,不等这两个混混惨叫着倒地,脚尖用力点地,身子腾空而起,以肉眼看不见的速度连出三拳,拳拳到肉,又是三人。

    站在许队旁边是一个尖脸猴腮的人,配上他那身高很有几分巨人版时迁的味道,说不出的滑稽,叫道:“四秒了!”

    黑脸大汉身子刚落地,回道:“明白!”双手往前探出,抓住两个混混的胸口,往一起狠狠一撞。

    砰!

    七个人几乎同时倒地,惨叫声融合在一起,仿佛一个人一样。黑脸大汉拍了拍手,笑道:“五秒,刚刚好!”

    还站着的五六个混混,包括发嫂全都被震住了,互相看了看,转身就往屋后跑去。尖脸冷笑道:“想跑?”捡起三根被混混丢掉的钢管,手腕用力一扔,正中三个人的腿弯。两三个人有样学样,扑通扑通声响成一片。

    发嫂被黑脸大汉亲自出手抓了回来,看着一地惨叫的小弟,连反抗的心都没有,腾的跪了下来,大叫道:“大哥,我错了,我错了,瞎了狗眼得罪了您,您大人有大量,放我一马,放我一马……您开个价,开个价,我绝不二话!”

    许队双手负后,慢慢弯下腰:“你不是得罪了我,而是得罪了她。开价?你那点家产能顶上她一根头发?”

    发嫂终于想明白怎么回事,那个开保时捷的女人在眼前一闪而过,知道今晚这事不可能善了,能少赔点是一点,叫道:“我想起来了,我左手摸的,左手!”

    天可怜见,他连车都摸到,更别提摸宁夕了,可为了保住一只手,只能这样招了!

    许队的眼神彻底冰冷下来:“哦,还真摸了啊?你胆子很大,很大……”

    然后直起腰,看也不看他一眼,在屋里略微一扫,众混混如同被利剑划过,吓得再不敢吱声,眼睁睁看着老大被拉到屋外,接着就是一声凄厉的惨叫!

    出了门,许队一眼就看到不远处的保时捷,独自一个人走了过去。车窗摇下,他那张极有魅力的脸露出一丝温柔的笑意:“小夕,解决了,在青州还让你受到惊吓,都是我的不对!”

    温谅方才在车里已经远远的看到这位猛男的壮举,此时一看竟是这般的英挺,他面色如常,没有说话

    宁夕展颜一笑,道:“多谢你了!哦,介绍朋友给你认识,这位是温谅,我的好朋友,这位呢”

    她扭头看着温谅,唇边浮现古怪的笑意,道:“许庭,许书记的儿子,也是许瑶的哥哥!”

    温谅愕然抬头,正碰上一道利如闪电的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