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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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兰香在北方工业大学已经快上完了一个学年。
  我们记得,当兰香第一次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她还是一个脸蛋上吊着泪珠的农村小女孩。我们也不会忘记,她提着那个小筐筐,怎样用小手给家里捡拾烧饭的柴禾;在石圪节上初中时,她又是怎样忧心如焚地与父亲和大哥商量自己是否应该继续念书。同样,我们也不会忘记,上高中时,为了给自己买件短袖衫,她曾怎样瞒着家人和同学,在夜幕遮掩下到医院打短工的情景……现在,我们可爱的兰香已经是令人羡慕的北工大的大学生了。
  如今,当她再一次站在我们面前的时候,简直使我们难以联想起她就是以前的那个兰香。
  她已经成长为青年,从外表看,已不再存留任何一点农村姑娘的痕迹。一身朴素大方的夏装勾勒出修长健美的身材。发端稍稍烫过,潇洒地从鬓角拢过;耳后的三角区和优美的脖项象用雪白的大理石雕出似的,每当她挎着那个洗得发白的黄书包出现在公共场所,男生中即便是纯粹的书呆子,也不得不抬起头望她几眼。她成了大家公认的“校花”,外系有人传播她是“杭州人”,父母亲都是上海芭蕾舞团的演员。甚至有人说她就是电影演员孙道临的女儿……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兰香就完全适应了大城市的生活。这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实际上,她的天资早已引导她进入一个更为广大深远的世界——宇宙。
  她的专业就是研究宇宙。脑子里活动的概念超出了地球的范围——什么物质与时空,三维宇宙,四维宇宙,白矮星,黑洞……
  不过,现在他们上的还是基础课——要在三年级开始才进入专业课程的学习。当然,一些基础课轻松的人,早已在图书馆借阅许多艰深的理论专著了。
  大学生活是极有规律的。这种规律生活也适应她——她整天钻研的就是“规律”。
  早晨六点半,校园里响起广播声后,同宿舍上下架子床八个女生就都纷纷起来。大家也不洗脸,穿着运动衣裤到外面跑一圈。约摸六点五十分返回来,打仗一般冲进洗漱间刷牙洗脸——一层楼只有两个水房,人很拥挤。洗漱完毕,换上衣服,就到了七点,他们挎上书包下楼,在食堂买一个烧饼或馒头,一边啃着,一边横穿过校园内的中央大道,进入西面有门卫的教学区。
  通常大家先跑到教室用自己的书包占好座位,然后才到外面的广场上朗读外语。教室是阶梯式课堂,坐在后边听不清老师讲课,因此同学们都想在前面抢先占个有利位置。
  教室外面的广场其实是个小花园。周围有喷泉、假山和廊亭;花朵艳艳,绿树婆娑。
  八点钟开始上完两节课后,要换一次教室,于是又有一场争夺座位的紧张战斗。
  午饭时,兰香通常在就近的学生食堂买一两个馒头和一份简单的菜,一边看书一边吃。他们学校的食堂是高教部表扬过的,主副食花样翻新,什么高级菜都有。但所有价钱高的菜,兰香都不敢问津。二哥每月给她寄三十块钱,加上十一块助学金,勉强可以维持一种简单的学生生活。当然,吃饭的时候,已经不象中学时那样,男女分成两大阵营;同班同学大都是男女混杂一起,有说有笑一块吃。也不同中学时那样,不会因为菜好菜坏就让人感到高贵或低贱。甚至谁买了一份好菜,大家抢着就瓜分了。大学,这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当你一踏进它的大门,便会豁然明白,你已经从孩子变成了大人。青春岁月开始了。这是你的黄金年华,连空气都象美酒一般醇香醉人。
  下午一般没有课。兰香和大部分同学一样,有时上图书馆,阅览室,或到电化教学楼去看电视教学片。
  一到星期六下午,本市的学生都回家去了。星期天,在校的学生首先洗一周积下的脏衣服;这一天,所有学生宿舍的窗口都挂满了晾晒的衣服,象五颜六色的万国旗一样迎风飘扬。有些星期日,兰香也和同宿舍的女生一块相跟着去市中心,买点女孩子的日常用品。星期天也是恋人们的黄道吉日,成对成双的男女纷纷走出校园,到野外或公园里去度过一个甜蜜的日子。恋爱现象常常在第一学期就开始,以后当然会如火如荼地展开。学校既不提倡,也不干涉。这是明智的,要让这个年龄的男女“安份守己”,那简直是徒劳的。
  那么,我们的兰香是否也有了这方面的“情况”?
  说实话,象她这样漂亮出众的姑娘,不知使多少男生神魂颠倒。尤其是一些高年级学生,甚至在电影院里厚着脸皮寻着和她说三道四。她已经接到过好几封外系男生的求爱信,都红着脸悄悄在厕所时烧了。
  至于班上,给她献殷勤的男生好多,但一般说来,还都比较含蓄。兰香也不在意这些。她整天沉缅于功课和书中,对这种事都视而不见。可她担任班上的学习委员,因此也避免不了和一些同学打交道。这也有好处,使她在其间变得大方多了。
  在所有班上的男生中间,有一个人她倒不十分反感——尽管这个人也明显地表露出对她抱有特别的好意。
  这个男生叫吴仲平。虽然听说他是干部子弟,但人很质朴,常一身随随便便的衣服。他长得黝黑而挺拔,爱好体育,是校足球队的前锋。听说吴仲平高考分数很高,原先辅导员让他当班长,但他硬是不当;最后没办法,只勉强同意当班上的文体委员。平时这人不多说话,但考试常和她不相上下,也是班上的学习尖子。
  她和吴仲平最初的接触是在阶梯教室的一次课前。那天上高等数学。她在打铃前进了教室,但显然已经来迟了,前面的座位都被人占据。她正准备到教室后边找个座位,走道旁边一位男生把他身边空座位上的书包拿开,并看了她一眼。通常,同学们都互相帮着用书包占座位,兰香原估计这个放书包的座位肯定有了主人。
  她当时一怔。她不由用眼睛询问这个叫吴仲平的男生:这个座位是否没人?
  他迅速无声地点点头。她便在他旁边坐下来了。事后,兰香才发现,放在空椅上的那个书包不是别人的,而是吴仲平本人的。
  那么,为什么要多占一个位子呢?给谁占那个位子?别人?她最后一个进教室的,在此之前,所有的人都有了座位。
  她的脸不由红了。她用数学般严密的逻辑推导出,那个座位实际上吴仲平就是为她而占的!
  兰香内心第一次泛上一种特别异样的情绪。她一时又难以理清这种心绪究竟是什么。这可不是用逻辑所能解决的——再缜密的逻辑也难以推断人的微妙心情。
  总之,对孙兰香来说,这的确是异乎寻常的一天。她现在还不会想到,这一天对她的一生将意味着什么。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许多意义深远的重大事件,往往是从某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开始的(他们绝没想到,若干年后,根据中美苏三国政府首脑在日内瓦达成的协议,他们作为夫妻一同乘坐我国“东方号”宇宙飞船,与苏联和美国的飞船在太空实现了历史性的对接,轰动了全人类——当然,这部描写当代生活的书将不可能叙述这些属于未来的事件了)。
  从那天以后,她和吴仲平就渐渐熟悉起来。他们常常在学校的图书馆和社科书目阅览室不期而遇,同时会很自然地坐在一块,讨论许多问题。她很快知道,在班上,她只能和这个人一块讨论课程以外更艰深的学术问题。他们各方面的资质都很接近,完全可以用对方能听懂的语言对话。对于天才来说,能在一个小范围内找到知音,那概率大概如同海中捞针。
  他们立刻建立起一种宝贵的友谊。双方小心翼翼,不深究他们关系的性质,也不专意设置阻挡交流感情和思想的篱笆。相互的交往既诚恳自然,又不回避比别人更亲密一些。他们有时一起在学生食堂吃饭,吴仲平显然家境阔绰,常买许多好菜,兰香也不客气地沾他的光;要是她先进教室,总会用自己的书包给他占个座位。
  同学们已逐渐发现他们两个关系要好。但没有人大惊小怪。在班上,几乎所有的女生都分别有比一般人关系更要好的男生。这在大学的环境是很正常的。这种关系最后也不一定发展为恋爱或婚姻关系。
  最近几天,校园里一片喧闹。不是学校出了什么事,而是因为在西班牙进行的第十二届世界杯足球赛,人们纷纷谈论的是马拉多纳、济科、苏格拉底、普拉蒂尼、薄涅克和闪闪发光的罗西。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那个阳光灿烂、海水蔚蓝的遥远的国度。即是在深夜,一切有电视机的公共场所都不时传来洪水般的呼啸声。
  一般来说,许多女同学也喜欢足球比赛,但绝没有男生们狂热。
  当巴西队被淘汰出局后,许多球迷都互相抱头痛哭。这情景早在预选赛中国队最后一场在新加坡输给新西兰队而失去出线机会时,也同样有过。
  孙兰香对这种狂热还有点难以理解——来大学之前,在家乡那些土圪崂里连肚子都吃不饱,谁还关心这种事呢!但她的朋友吴仲平(现在可以这样称呼他们的关系了)却是个十足的球迷。他本人就常踢足球,因此这是很自然的。他硬是把兰香也拉进了这种狂热中。他甚至对她说:不喜欢足球是一种没文化的表现!她尽管对这种说法不以为然,但看了几场后,也有点着迷了。仲平是内行,在旁边不断给她解释各种比赛规则和某个球的妙处。她费了好大劲才弄明白怎样才算“越位”。
  这一天是星期六,晚上同样有球赛,上午上课时,许多球迷就有点心神不宁了。
  中午吃完饭,吴仲平约她晚上到电化教学楼去看球赛。她答应了他。平时他们一般不去那么远的地方——这意味着,班上就他们俩坐在外系一群学生中间;这和那些谈恋爱的人在街上看一场电影有什么差别?
  可是,这又有什么呢!
  兰香回到宿舍后,同屋的人都上床准备睡午觉了。这时,有人在敲门。
  她顺手拉开门,惊讶地看见,立在门口的竟是田晓霞!
  尽管那年她二哥请晓霞在他们家吃羊肉饺子,兰香只见过她一面,但她马上就认出了她。
  “姐,快进来!”孙兰香赶忙招呼说。
  晓霞看见宿舍的人都睡了,就说:“我不进来了,咱们到外面去说说话。”
  兰香看晓霞执意不进来,就穿了件衫子,把门带住,和晓霞走出女生宿舍楼。
  来到操场上后,晓霞掏出五十块钱对兰香说:“这是你二哥给你捎的。”
  “你去我二哥那里啦?他怎样?他这个月已经给我寄钱了,怎还捎这么多钱!”
  “我刚从你二哥那里回来,他都好着哩。”晓霞说着又从提包里拿出一件黑红格子相间的漂亮裙子,说:“这是我给你买的,不知你喜欢不喜欢……”她抬头亲切地看了看她,“你真漂亮!”
  兰香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一股温暖的热流漫上了她的心头。这不仅是因为她意外地受到了一种亲切的关怀,而是她立刻意识到,这个关怀她的人和她二哥有着十分深切的感情。
  “我在省报工作。我把电话号码留给你,星期天就到我那里来!”晓霞从提包里摸出采访本撕下一页,把她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写在上面,交给了兰香。“我还有点事,得马上回去。有什么事你就给我打电话。我和你二哥一样,不要把我当外人!”
  兰香一时激动得不知该说什么。她挽着晓霞的胳膊,一直把她送到校门外,看着她坐上了公共汽车。
  晓霞姐走后,兰香已经无意回宿舍去睡觉。她心头荡漾着无比欢欣的情绪,在校门外马路对面那一大片蔬菜地中间的小路上,遛达了很长时间。她不时停下脚步,望着远处高耸入云的广插电视转播塔,将自己汹涌的心绪漫散到浩渺的蓝天之中……
  孙兰香本没有想到,吃过晚饭之后,又有人来找她。
  这次来的是亲爱的秀。在这个大都市里,金秀仍然是她最亲的人。每隔一两个星期,她们总要见一次面——通常都在星期天。医学院离这里很远,中间要换两次车,但两个好朋友好长时不见面,就想得不行嘛!
  秀的个子还没长高,可也不算太低。她一直比兰香显胖,娃娃脸上一对水汪汪的大花眼,谁见了都会喜爱的。兰香往往从秀身上才意识到她们已经不是娃娃了,秀的胸部在雪白的短袖衫下高高突起,一头黑发用红绸带一束,瀑布一般披在肩后,满身漾溢着青春的活力和激情。
  今天不是金秀一个人来。她还带着一个显然比她们年纪大几岁的男青年。
  “这是顾养民,也是咱们县的老乡。医学院三年级学生。”秀向她介绍说。
  “我和少平、金波在原西高中是一个班的。”养民补充说。
  兰香听说是她二哥和金波哥的同学,又是老乡,很快就和顾养民消除了陌生感。她给他们泡了茶,还从箱子里翻出一些吃的来。三个人很快就兴致勃勃地谈起了他们共同上过学的原西中学。
  他们东拉西扯,愉快地谈了故乡的许多事情。直到晚上,当吴仲平冒失地闯进宿舍来叫她去看足球比赛的时候,金秀和顾养民便马上要告辞了。
  吴仲平一看他搅散了兰香的客人,十分懊悔地先一步离开了这里。
  兰昏挽留不住金秀和顾养民,只好把他们送出了学校。
  当兰香看着金秀亲热地和一个男人相跟着渐渐远去的时候,不知为什么,她的眼睛潮湿了。心中产生了一种说不清楚是忧伤还是喜悦的情绪,让她鼻根感到辛辣。她一下想起了她和秀小时候那些“丑小鸭”式的日子。想不到她们已经悄悄长大,现在竟大方地和一个“男人”相跟在一起了。兰香调转身,迎着清爽的晚风,穿过校园内的中央大道,激动地向电化教学楼走去——在那里,也有一个“男人”在等待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