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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现在是午后光线最胜的时候,赤铜甲正好发挥出最大的功用,四周的光线太盛,反倒如同夜晚一般,什么也看不清楚。
随着凯的指挥,越来越多的飓风士兵发现,原来刚才同自己交了几次手的人,居然就是战友,而且在四周,战友的数量居然比敌人还要多,不由得心中大定。
经过几分钟的慌乱,飓风战士将平日里的训练慢慢发挥出来,随着时间的推移,眼睛也更加适应了这团金光。
两人、五人、十人、百人如同滚雪球一般,队伍越来越大,最后形成两个四五百人的团队开始向维京军反击。
“传令,第一小队死守,其它小队后撤,竖白旗。”变化实在太快了,前后不过十分钟,维京指挥官就从天堂落入地狱,这时候他才想起来,这些变态的家伙,身上穿的,手中拿的都是由记忆金属炼制成的宝贝。
虽然反应过来,可是已经晚了,两只队伍已经绞在一团,而且对于眼睛暂时没有完全恢复,士气却早已经恢复到顶点的奥克兰军,想要用正常的阵法绞杀,实在太难了,在没有更好的对付记忆金属铠甲的办法之前,他承认,奥克兰军对他来说,是不可战胜的。
一场对双方来说,都有些混乱的血战,只花了短短的十二分钟。 整理完队伍后,凯悲哀的发现,他失去了五十五名属下,九成的人身上带伤。
在黑狼城经过两次更为激烈的战斗,损失的总合也没有这次多。
至于维京指挥官,已经没有时间为下属悲哀了,一边听取战后统计,一边考虑,是现在就自裁好呢。 还是向上司辩解之后被处理比较好。
整整一千人的铁甲铜人,十二分钟的战斗,居然损失了三百八十人,几乎没有多少受伤的,都是死亡,而且死地非常痛快的那种。
赤铜甲一直是他们的骄傲,在近战中,除了战斧外。 很少有什么武器能够给它造成伤害。
可就在今天,就在刚才,随便一柄阔剑,都可以轻易的切开赤红色的战铠。
而他们手中的武器,很难给敌人造成伤害,即使将对手击飞,令奥克兰士兵在空中喷血,过不了多久。 他们依旧可以晃晃悠悠的再次加入战团。
凯和他原来的两百名士兵还好些,这些人地战斗经验虽然还不足,可经过前线的两场恶战,是见过血的战士,脸色有些苍白。 却可以很好的控制好自己。
来自正帝国正规军的战士,则与他们平日里训练时表现的完全相反,一个个头重脚轻,脸色惨白。 有些已经忍不住,嘴角抽动着,一丝不明液体不由自主的开始向外涌出。
凯并没有苛求他们,第一次见到死人,第一次沾到人血,那种感觉他还记忆忧新,让这些士兵们尝试一下,绝对不是坏死。 经历过生死的士兵,才是真正地士兵。
“看到了吧,这只是热身,还好墨铠的效果,比我想象中的要好很多,虽然赢得乱七八糟,不过维京输的也是糊里糊涂,大家是半斤对八两。 不过总的来说。
还是维京军要强很多地,飓风师团只是装备好罢了。 ”海顿为费列格点评刚才的战斗。
“唉。 死了好多人啊。 ”费列格叹了口气说道,他也算是经过真正血战的人,还亲自向周文赋发出起冲锋,当时只是一股热血,现在回忆起来,那时候还真是胡闹啊。
刚才这场战斗,居然死了五六十人,这还是因为有墨铠的保护,否则地话,只怕连五分钟都撑不过去。
战斗是胜利了,维京军也挂起了投降的白旗,可看看这一千飓风军,原本是骑兵,现在全变成步兵了,这打的是什么仗啊。
“知足吧,如果没有墨铠,刚才这一仗,你的一千人,一个也回不来的,还想打胜?这只部队,从指挥官到士兵,全都一样。 ”海顿摇头说道。
“那维京的铁甲铜人军呢?”费列格问道。
“那不同的,维京军讲究阵法合击之术,铁甲铜人又是维京军中的精英部队,他们更善于战阵,比我们奥克兰军强多了,这是他们优势,可是当他们处于劣势地时候就不行了,很容易被屠杀,刚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当他们发现打不死你的士兵时,就乱了阵脚,损失惨重。”
第二阵由威尔带队,同样是一千人马,这次奥克兰军被同样是精于步兵的哥特帝国军选中。
一千长枪步军,排列成一个整齐的方阵,无论从哪一面进攻,面对的人数都是相同的,而这种长枪矩阵,最不怕的就是被敌人从背后偷袭,只需要转个身就可以应付自如了。
哥特在八大帝国中,排名第六,实力较弱,善守而不善功,长枪矩阵更被各国骑兵称之为刺猬阵法。
在战场上,只需要绕开它们就行了,只是在必须攻占地城市或者要塞地时候,才会正面进攻这只部队,虽然次数不会很多,却足够让人头痛的。
各帝国地精锐部队数量不等,象奥克兰的火烈鸟骑军,就足足有十个军团,一百万人,而恺撒帝国的精锐之师铁血战牛重骑,则只有三个军团三十万人。
哥特的长枪矩阵人数是八大帝国精锐中最多的一只,足足有三十个军团,三百万人。
威尔吸取了凯的教训,并没有马上开始进攻,只是派出几只小队,不停的试探。
哥特长枪矩阵没有赤铜铠,无法反射光线,不会对攻击方造成视沉上的伤害,这让威尔放心了不少。
可是威尔很快就发现,他将面对的,是一只全部缩在一起,全身上下长满了利刺的刺猬。
这刺猬之称果然不假,距离一百步远,从长枪矩阵中,飞出大量的弓箭,其中还夹杂着一定数的强弩。
好在这些弩箭只是普通的强弩,而不是可怕的攻城弩,否则在这个距离上,墨铠还真无法有效保护。
威尔将部队分成三股,不停的前后转动,想要从背后下手,可马上他就发现,长枪矩阵是没有背后的,无论他运动到哪个方面,该方向的敌人,只要转个身就可以正面对对飓风士兵了。
“真是不好办啊。 ”威尔用剑柄轻轻敲击着胸甲,想要破开刺猬阵,倒也不是不可能,只要下令使破甲墨箭就可以作到。
普通的精铁箭头,在这个距离上,很难破开对手的铠甲,何况哥特长枪矩阵善守,自然有对付远攻的方法。
向远处的费列格投去求助的眼神,费列格摇摇头,破甲墨箭的数量太少了,这次每人配了十只,已经是全部产量了,投放到这样的战场上,根本就不值得,而且目前除了恺撒重骑外,还没人知道这种箭只,暂时留一手,会对以后有利的。
这真是一场无聊的战斗,直到按比武大会规定的一小时耗尽,两军也没能分出胜负来。
哥特军也试过全阵反击,可步兵的速度,根本没办法同骑兵比,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下,哥特长枪矩阵的反击才会有效。
战后清点了一下人数,费列格苦笑不得,威尔的一千飓风战士,无一损失,只有几人受了轻微的箭伤。
哥特军损失也不大,一共伤亡十二个人,其中阵亡的只有六人,这样的战果,让两位指挥官汗颜,他们很有消极避战的嫌疑?
两轮战罢,奥克兰军一胜一平。 玛雅军的运气不太好,第一阵遇到了恺撒重骑,损失惨重,一千人的大队,只活着回去了五十人,差不多等于全军覆没。
不过玛雅精骑也不是好惹的,恺撒重骑为此付出了一百八十人的损失,这个损失让陆飞扬惊讶了好一会。
第二阵玛雅精骑对上的是楼兰双峰铁骑,坐在身材高大的双峰战马上,身上着厚厚的板甲,手拿六尺多长的弯刀,这是一只特殊的重骑兵,他们虽然没有恺撒重骑那样夸张的防御能力和冲击力,却更加灵活凶猛。
又是一场苦战,打满了一小时后,两军撤军清点人数。 玛雅军损失五百五十人,楼兰双峰铁骑损失六百二十人,只能算是个平手,几十人的差距,在战场上是谈上不胜利的。
恺撒重骑在大胜玛雅精骑后,遇到了风神帝国的王牌风神战车。
说起风神战车来,倒是满有意思的,风神帝国在八大帝国中,排名第五,算不得强国,而且军队战力普通,无论是骑兵还是步军,都没有什么出色的地方。
军力虽然普通,可风神帝国出了一位了不起的武神,尼古拉斯.凯奇,这位生出在六千年前的武神,本身实力在武神之中,比较偏弱,却喜欢研究军法战略。
有见于帝国军力普通,实在不能令人放心,尼古拉斯花费了两百年时间,总结出一套适合风神帝国的战阵军法,这就是风神战车了。
风神战车并不是真正的车,是由五匹战马用铁链联在一处,外圈布上铁甲,重量由五匹马同时分担,铁甲内,三名刺枪手,一名弓弩手,一名骑士负责控制方向。
五人小队动起来时,如同一座重型堡垒,冲锋速度不快,却比恺撒铁骑还要令人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