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喜欢,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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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遭车来车往,鸣笛声不断。

    陆惊宴藏在暗处,目不转睛的看着盛羡……以及他旁边的那个女孩子。

    他们两个看起来很熟,女孩子在他面前显得特别乖,说话的时候,会转过头冲着他笑。

    盛羡挺冷挺淡的一人,面对她却显得很有耐心,对她的每句话都会做出反应,哪怕就算是不开口,也会轻点下头。

    陆惊宴不是没见过盛羡跟别的女人在一块的画面。

    她认识他的第一天晚上,就在路边看到他不留情面的弄哭了一女人。

    他跟薄暮算是比较熟的,但在薄暮面前看着也是那种冷到冻死人的样子。

    这还是她头一回见他对一个女孩子这么的……温柔。

    陆惊宴也不确定温柔这个词,用的恰当不恰当,总之她的直觉告诉她,那个女孩子至少在盛羡这里是特殊的。

    她定定的看着他们两个人,脑子里乱糟糟的,全都是各种各样的疑问。

    他们是什么关系?他们要谈的私事是什么事?他们这样算不算约会?

    那个女孩子从他住的小区里出来,是去过他家了?她是不是和她一样,也知道他家的密码?

    她只要往旁边挪一步,喊一声盛羡,他们就可以看到她,她也就能知道他们的关系,她脑子里这些疑问全都可以得到解答。

    但她就是迈不出去那一步,甚至还往后倒退了小半步。

    她在他家住过两晚上,也去过他的同学聚会,虽然是被庄臣骗过去的,但他至少没装作不认识她,也没赶她走。

    他带她去法院看他开庭,也介绍了他的同事给她认识,他的助理还侃侃而谈的对着她说了很多他的事。

    她以为她对他已经算是很了解了,可现在想想,好像不是这样。

    不是陈楷告诉她,她不会知道杨絮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弟弟,也不会知道那天在他家找上门来惹他不开心的那个女人是他的妈妈。

    同学聚会的那天晚上,他突然变成那个样子,具体原因到现在为止她也不知道。

    他那么优秀,参加个同学聚会,都能碰到过了这么多年还喜欢着他的女生,随便和他吃个宵夜也能碰到凑过来给他要电话号码的人,他有太多的选择,那些选择里,有没有他想要的选择。

    初次见面,她问他要手机热点的wifi密码,他说是你生日。

    简简单单的三个字,让她觉得他是她众多暗恋者之一。

    喜欢她的人太多了,前赴后继追她的人也太多了,养成了她这种理所应当的自信。

    以至于后来,她明里暗里撩拨他,他还无动于衷,她怀疑他喜欢男人,都没怀疑过自己的魅力。

    可是现在,她忽然有点不确定了,他到底是不是她的暗恋者?

    不知道为什么,陆惊宴忽然变得很慌。

    街道对面的两个人已经走远了,但她站在原地,就跟像是被人无形中用绳子束缚住一样,无法动弹。

    她很少这么胡思乱想,可她这会儿脑子实在是太活跃,过往的点点滴滴在她脑海里特别清晰的闪过,她想到高银问她的那句“你喜欢盛羡吗?”。

    陆惊宴被这句话击的愣了两秒,大脑深处埋了的一颗不知道多久的雷忽然炸开。

    炸得她眼前一片空白,连带着脑子都停止了思考。

    她静静地站在那儿,像是在看街道上的车辆,又像是在看她幻想出来的某些镜头。

    过了很久,久到像是历经了一个漫长的世纪,她指尖微动了下,颤着睫毛回过神来。

    冬天的风在耳边呼啸而过,她隐约听见了有人问她:“你喜欢盛羡吗?”

    然后她听见自己心底回:“喜欢。”

    -你喜欢盛羡吗?

    -喜欢,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