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章:第一百八十八章奇怪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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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土豆,一口茄子再来一口青椒,从软糯香甜到软嫩多汁再到脆嫩爽口,吃完再次重复一边之前的举动,重复体验味觉盛宴,让钱明辉简直不可自拔。但没有事先将一小半菜拨到小碟子里再吃,直接在大盘子里吃的,现在就出现问题了。
等到钱明辉有点回神的时候,看到盘子里剩下的小猫两三只,表情都差点裂开了。
事先做足了充分的准备,但是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意外,实在是让人防不胜防。
“都怪袁主厨做的菜太好吃了,份量也少,我都没怎么吃就快要吃完了。”钱明辉是不能相信自己居然这么没有定力的。
既然不是自己的问题那肯定就是菜的问题了,反正这口黑锅,钱明辉觉得袁州背的一点也不冤枉。
菜的味道确实好,而且份量确实很少,反正只要是问小店的食客,十个人能有十一个人跟你说小店哪哪哪都好,就是菜的份量少。
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钱明辉自认是一个俗人,他肯定也是这么认为的。
看了看确实青椒还剩下两块,土豆一块,茄子一块,想了想将彻底吃完的念头压到内心深处,直接眼不见心不烦的将菜直接放到了之前放置芙蓉鸡片的箱子里。
等到放进去以后,钱明辉就不关注了,其作态像极了提了裤子就跑的渣男。
钱明辉的注意力根本就不在还剩下一点点渣子的地三鲜上,而是盯上了新上来的口水鸡。
“名驰巴蜀三千里,味压江南十二州。“
能够以一个不太雅观的名字驰名海内外,这句诗可以说充分说明了口水鸡的味道,真的是想着就让钱明辉口水直流,大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的架势。
一上来此菜虽然是凉菜,但是香味也算是比较浓厚了,主要是麻辣的香味是遮挡不住的,再加上其红白相撞的艳丽色彩更是引人瞩目。
“咕咚”
钱明辉盯着口水鸡看了好一会才是将嘴巴里积攒的口水吞了下去,打算好好品尝鸡的美味了。
这次钱明辉是事先左手按着右手的,就算是心动,手不支持也是会慢上半拍的,等到他想吃的时候,慢了一些就想起来来的目的了,然后艰难地将目光移开,拨了一半鸡出来,再将剩下的鸡跟之前的地三鲜它们放在一起以后,才开始享受鸡的美味。
麻辣鲜香嫩爽轮番在舌尖呈现,丰富的味觉体验,让钱明辉十分佩服自己的先见之明要不然吃下第一口鸡肉的时候就会忘记来的目的,只记得要将鸡肉吃进肚子里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会不会跟之前一样幸运的及时醒过神来留下一点,这是谁都预料不到的。
每一道菜都给了钱明辉不一样的体验,但是真的是都让他十分沉迷其中。
有的时候你在桥上看风景,有人会在窗户边将你当成风景看,钱明辉的举动因为坐在最角落的位置,不显眼,但也不是没人注意到的,主要是他的行为实在是太怪异了。
要知道厨神小店这里可是不能打包的地方,吃不完妥妥的黑名单豪华游,食客们对于这根线是完全避开的。
没钱了可以攒钱来吃饭,胃小了可以顿顿来吃,总有能够解馋的时候,但是要是上了黑名单,那就是这辈子也不可能吃上袁州做的菜了,想想都觉得生无可恋,因此食客们是严格遵守小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但是钱明辉现在的举动特别像是要打包带走的情况,不少食客都看着钱明辉的动作,蠢蠢欲动,寻思着要是举报有功会不会袁州有什么小礼品送?
要是礼物是吃的那就更完美了,于是好几个注意到的食客更是卯足了劲地盯着钱明辉,他们虽然急着举报,但是也是要有真凭实据,或者说‘捉奸拿双,捉贼拿脏’,必须得抓个现行才行,目前都是推论。
还有注意到钱明辉举动的自然就是时时刻刻关注着各个食客,以免错过大家的需求的苏若燕,以及关注所有食客的袁州。
苏若燕倒是不认为钱明辉想要打包,但是还是觉得他的行为很奇怪,不由自主的就多了几分关注。
而袁州关注的点不是很一样,他看到的是小箱子侧面有一个十分繁复的花纹,其实乍看像是花纹,但是细细看的话就知道是个字。
“怎么这么像是辛奎的发明,也不知道这个箱子的功能到底是什么样的?”袁州做菜间隙难得思维有些发散。
辛奎作为小店发明第一人,还是很有地位的,不说什么二次利用筷子,就说之前获得科技大奖的机器狗就已经是让无数人追捧的了。
主要是因为小店是辛奎的灵感来源地,因此辛奎不只自己会发明一些东西,还会围绕小店的需求或者是袁州的需求发明一些东西来感谢袁州。
而他发明的东西都是会打上他独特的标记的,就是他的姓氏用篆字写的,仿佛是花纹一样,既神秘又低调。
要说袁州认识不只是因为他这里有不少东西都是辛奎发明来给袁州用的,每一个上面都有,更是因为这个标记是袁州建议的。
当初辛奎来询问袁州如何保证他发明的独特性,他就建议辛奎想一个独有的标记,这个标记就是之前想的产物。
正因为猜到是辛奎发明的东西,袁州一开始是以为钱明辉就是帮助辛奎测试箱子的使用方法或者功能的,毕竟很多酒店推出新菜的时候都有试吃的活动,以此来鉴定这个菜能不能推出,厨神小店虽然不需要这些,但是不代表袁州不知道。
袁州就以为是辛奎发明了新的东西来委托钱明辉来测试的。
当然不管是食客还是袁州他们复杂的心绪,钱明辉是不知道的,他正在埋头吃最后一道菜。
这道菜最熟悉的要数乌海了,作为吃过好几次肘子全宴的兽,对于各种肘子那真的是如数家珍了。
虎皮肘子是以其表面金黄斑烂如虎皮而得名的,因此猛地一看就像是真的有一块虎皮卧在那里似的,不愧是百兽之王,就算是只是一块皮,都感觉很有气势。
当然再有气势也是进口的东西,因此钱明辉是拿着白瓷勺子吃得那叫一个不易乐乎。
要不是心性坚定,之前就分了一半的肘子放了起来,绝对一晃眼的功夫就能够吃完一个肘子,一顿饭下来,钱明辉吃饭的速度似乎提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