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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宠 14第十天
“陆烨!快去看看大毛怎么样了?”早上刚一睁开眼睛,云裳还来不及吃陆烨买回来的早饭,便催促他带她去看家里的新成员:小萨摩耶。
昨天他们带着捡来的小流浪狗去了宠物医院,医生竟然告诉他们,这是一只血统很纯正的萨摩耶!才刚刚两个半月,是一只小公狗,正是领养的最好时候。
云裳很喜欢萨摩耶,光是它们那一身雪白柔软的毛发就能让她爱不释手,她本来以为这就是一只普通的小狗,谁想到竟然误打误撞的捡到了她最喜欢的狗。
给小狗洗了澡,打了预防针,并且从医生那里了解了小萨摩耶的习性之后,陆烨和云裳又去超市买了各种口味的幼犬粮,这才带着小狗回了家。
关于这只小萨摩耶的名字,陆烨将决定权完全交给了云裳。说实话,他并不太喜欢这种高贵优雅的狗种,他更喜欢的是威武凶猛的军犬和藏獒,不过云裳喜欢那就另当别论了。
云裳高兴的完全乱了方寸,给小萨摩耶想了好久的名字,总觉得这个不好,那个也不行。拉着更加不擅长起名的陆烨偏要他贡献一个好听的名字。
媳妇儿的要求陆少校自然不会拒绝,他皱眉想了半晌,终于有些试探的吐出了一句话,“叫大毛?”
“为什么要叫大毛?”云裳嘟嘟嘴,显然对这个名字不怎么满意。陆少校看出了她的心思,心里的别扭劲又上来了。
不就是一只狗吗?竟然嫌弃他起的名字!
“你看,”陆少校拉着云裳的手摸了摸瘦小的萨摩耶,“它的毛过几天就会变得很多,像个……”陆少校沉吟了好几秒才勉强想出了一个词,“毛团。”
好像真的是这个样子。云裳偏头想了一会儿,萨摩耶的毛比较厚,确实很像毛团,要不就叫大毛?可是会不会太难听了?
云裳咬咬牙,决定赌一把,她用手摸了摸小萨摩耶的脑袋,试探的叫了一声,“大毛?”
若是小萨摩耶出声的话,就叫这个名字了!若是不出声就再换一个。云裳耍小心机了,她不想让她家小萨摩耶用陆烨起的这个土掉渣的名字,又不好意思直接拒绝,干脆就摆出一张笑脸对陆少校说道:“你看,它不……”
话还没说完,就听见了一声稚嫩的叫声,云裳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漂亮的杏眼里满是震惊,她抓住陆烨的胳膊,“它、它叫了?”
陆烨面不改色的将小萨摩耶的食碗拿到了手里,打断了吃的正香的小萨摩耶,毫不愧疚的对上小狗委屈的黑眼睛,转头对云裳说道:“你看,它也同意。不然你再叫一声?”
云裳不信邪,又叫了一声,“大毛?”
陆少校淡定着一张脸,将小萨摩耶的食碗又拿的远了一点。
嗷嗷嗷。小萨摩耶这次叫的更加迫切了。它的食物!它香喷喷的食物!
陆少校将食碗放回去,“你看,它高兴着呢!”
于是,大毛的名字就这么被敲定了。
“先吃饭。”陆烨眼疾手快的按住想要跑到客厅的云裳,坚持道。
“我……”
“先吃饭!”陆少校分毫不让。
“我去刷牙!”云裳推开陆烨,一副我有理由不先吃饭的模样。陆烨拿她没办法,只能放开了她,“动作快点,不然饭就凉了。”
云裳连忙点头,站起来就往卧室外走,脚步中隐隐还带着一丝急迫。
陆少校跟在她后面看了看,见她真的是去浴室刷牙洗脸了,这才又重新回了卧室。
云裳确实是去洗漱了,只不过她洗完漱却没有回卧室,反而去了客厅。顺着昨晚的记忆摸到了萨摩耶的小窝,摸摸它的瘦小脑袋,“大毛,陆烨有没有喂你吃早饭?”
小萨摩耶用脑袋拱了拱她的手,还在她的手心蹭了蹭,云裳的心顿时软的一塌糊涂,跪在地上小心翼翼的将大毛抱在怀里,摸着它还尚且粗糙的毛道:“乖乖的,很快就养胖了。”
说来也怪,小萨摩耶本来是不亲近人的,但许是云裳将它捡回家的缘故,大毛很亲近云裳,简直像是从小就是由云裳带大的一般。
“云裳!”云裳刚想要放下大毛,就听见耳边陆烨低沉的声音,似乎还带着一丝……怒气?
云裳连忙将大毛放下,从地上爬了起来,冲陆烨讨好的笑,“我就要回卧室了!真的!不骗你!”
她的年纪本不大,不过是因为家庭的变故而显得成熟又冷静。嫁给陆烨后,陆烨从来都是宠着她的,也让云裳将心里原本的戒备慢慢放了下来。在陆烨面前也就越发的随性。
陆烨不说话,他就说人哪去了,原来是来看狗了!这狗有什么好看的?又瘦又小,丑死了!?哼!
陆少校对着两个半月的大毛,心里酸的冒泡,故意板着一张脸不说话。
云裳虽然看不见,却也知道他生气了。慢吞吞的蹭到人家身边,仰起头,“我真的是去洗漱啦,真的!才刚刚过来看大毛的!不信你看!”她咧咧嘴,龇出一口小白牙,“是不是刷牙了?”
陆少校挑眉,摆出一副冷艳高贵的模样,“刷干净了?”
“刷干净了!”云裳连忙点头。
“哦,”陆少校蹦出一个单音,大手顺着云裳的胳膊缓缓向上,最后捧住了她的脸,眼里闪过一丝莫名的神色,“那我检查检查。”
哎?检查?怎么检查?
陆少校是个好丈夫,很快就为云裳解答了疑问。
云裳红着脸,攀住陆烨的胳膊,好不容易承受住了这个深吻。一大早上就这么**什么的,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吃不吃饭,恩?”陆少校的唇还贴在云裳的唇上,说出来的话简直像是情人间的喃昵。
“吃……”云裳小媳妇一样,被陆少校收拾的没了脾气。
“去洗手!”
等到两个人磕磕绊绊的吃完了早饭,又给大毛喂了幼犬粮。云裳便准备出去买牛软骨给大毛磨牙,据宠物医院的医生说,这样不仅可以补钙,还能锻炼幼犬的咬合能力。
陆烨没让她去,自己去楼下买了,又顺便给云裳买了点零食,这才回来。他听说女人一般都喜欢吃点零食什么的,也许云裳也会喜欢?
家里多了大毛后,热闹多了,虽然大毛没有普通的小狗那么活泼,却也娇憨可爱,云裳一整天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大毛身上,简直把大毛当成小婴儿来疼了。
陆少校觉得被一只狗抢了媳妇儿的注意力很没面子,想要将这瘦巴巴的狗丢出去,最终却只能不了了之。
他从来没见过云裳这么活泼的样子,与之前的懂事和宽容简直判若两人。他想要看着她开开心心的模样,哪怕他拼命的想要在这仅剩的三十天中抓住她所有的注意力。
可是,他能够尽心尽力的陪云裳的时间,不过只有这四十天,他走了以后,云裳自己一个人一定会很孤单,有了这只狗,起码能让她好受些。
吃罢晚饭,两个人去楼下散了一会儿而步,便回来洗澡睡觉了。陆烨的作息时间虽然不规律,但云裳却习惯了早睡早起,陆烨是特种兵出身,自然能够随时而安,两个人的生物钟倒没有什么冲突。
“陆烨,”躺在**,云裳有些欲言又止。
“怎么?”陆烨侧过身将她往怀里又搂了搂,云裳的身上偏凉,有他抱着晚上她就不会冷了。
“明天、明天……”云裳咬咬唇,“是清明……你能陪我去看我妈妈吗?”
陆烨知道,云裳的妈妈是在她高考的时候出车祸去世的。一想到云裳那么小就没了妈,他心里就一阵疼。
他虽然早熟,但是陆夫人对他的影响却很大,每次他从军队回来,都能看见满满一桌子的菜,每一道都是他喜欢吃的。还有他的衣服,基本上都是她给买的。
犹记得少年叛逆时期,自己跟父亲作对,每每都会挨一顿鞭子,而这个时候,母亲就会陪在他身边,用她独有的方式让他重新开心起来。
平时,他虽然从未表达出对母亲的感情,但是在陆烨心里,陆夫人的地位恐怕就连陆上将都是不能取代的。
他不知道没了妈的滋味,却也能猜到那种痛苦。
陆烨摸了摸云裳的软发,放柔了语气,“好,明天一早就去。”
“谢谢。”这么多年以来,每次都是她自己给妈妈上坟,又伤心又绝望。这次有了陆烨的陪伴应该会好很多吧。
“妈喜欢什么花?”陆烨并不打算空着手去,虽然人已经不在了,但是毕竟是女婿第一次见丈母娘。
“不知道。”云裳有些不好意思,“我们家不富裕,没有多余的钱去买那些东西,所以我妈活着的时候也从来没说过自己喜欢什么花。”事实上,为了那个家,不止是花,对别的东西她妈妈也同样没有表现出特殊的喜好。
陆烨心里一酸,“那你原来去上坟都带什么东西?”
“没什么的,”云裳抿唇一笑,“我没什么钱,带的几乎都是些水果,妈妈活着的时候就是很务实的人。”
她大学四年,她爸从来没有给过她一分钱,学费和生活费都是她自己挤出时间打工赚到的。那时候一块钱都要掰成两半花,买的也是街边便宜的水果,可是她知道妈妈不会怪她。
等到好不容易熬出了头,大学毕业了,自己的工作也很好,眼睛却突然看不见了。她已经快到一年没有去她妈妈的墓地了。
陆烨叹了一口,在黑暗中轻轻吻了一下她的额头,“以后我都陪你去。”你要去哪里我都陪你。
陆少校不浪漫,不会说情话,少有这样温情的举动,偶尔为之却让云裳觉得整颗心都像是晒了太阳一般,暖洋洋的,又舒服又感动。
“陆烨,除了我妈,你是对我最好的人。”云裳的鼻子有些酸,伸手抱住了陆烨精壮的腰身。
“你是我媳妇儿。”陆少校嘴边滚动着好多好多的话,到了最后却只说出来这么干巴巴的一句。说完便在心里懊恼,怪自己嘴太笨。
然而云裳却很满足,人的一辈子不就这么回事,媳妇、丈夫,两个人一片天。
将头埋在陆烨胸前,云裳想,她人生的霉运在遇见这个以后大抵都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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