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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不败之地“刘陵跑了,匈奴跑了,而陛下又是一个没敌人就过不下去的人,我们有很大概率成为陛下新的敌人。
你想好怎么应对了没有?”
霍去病砸吧一下嘴唇道:“我去当猎夫。”
“少傻了,你去当猎夫,会死的更快。”
“我总觉得陛下不会这么对付我。”
“当初彭越也是这么想的。”
“你干嘛总把陛下想的这么坏?”
“问题是我们不敢赌啊,如果赌输了仅仅是输钱,我一定赌,问题是,赌输了全家老少会被绑在一起奔赴黄泉,那个场面我一点都不喜欢。”
“不会吧?我觉得八成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有半成我都觉得毛骨悚然,你还敢赌两成?”
霍去病双手按住云琅的双肩道:“你信了我那么多次,再信我一次!”
云琅笑了,指指自己的脑袋道:”仅限于这一颗!跟你,跟阿襄一起命赴黄泉,我不觉得冤枉。”
霍去病冷笑道:“我还没有活够呢。”
云琅叹口气道:“那么,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倾巢出动,去追杀刘陵吧,直到我们粮草不济为止!”
霍去病摇头道:“我接到陛下旨意,要求我等待司马大将军到来,然后再做定夺。
估计你也快接到同样的旨意了。”
皇帝旨意的到来远比云琅预料的要快。
傍晚时分,隋越就走进了军帐,手里捧着一份诏书。
诏书里将云琅的职责定位的非常清楚,那就是继续整顿河西四郡,准备接受将要到达的移民。
移民们很惨,他们被皇帝从遥远的山东迁徙到了河西!
自古以来山东之地就是民乱的起源地。
因为山东地大儒辈出,这里的百姓的识字率也是全大汉最高的。
此时的儒家还是那个要求心性明通的儒家,所有的文章字句中并没有一个字要求百姓可以逆来顺受,而是在弘扬——“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也就是说,你待我的态度决定了我待你态度,这非常的公平,云琅非常的喜欢。
山东士人永远都是高高在上的,这让刘彻非常的不高兴,当初太祖高皇帝最终选择定都长安,让期盼定都很久了的山东士人非常的不满。
齐地历来都是物华天宝,人文荟萃之地,不在这样的地方建都,却跑去了贫瘠的长安,曾经让很多人想不通。
不识字的老百姓自然是没有这种想法的,只有那些骄傲的读书人才知道定都对一个地方的重要意义。
所以,山东士子们就不太愿意去长安做官,这些年,山东的诸侯王们造反的事件中,总有山东世子的影子。
不止一代皇帝对山东士子有意见,到了刘彻的时代之后,皇权强盛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山东士子们就成了案板上的一块肉。
这一次,刘彻将所有有问题的人全部放在了河西四郡,不知怎么的,云琅总觉得刘彻在办这件事情的时候,眼睛总是看着他。
想想都恐怖,万一自己受不住山东士子的蛊惑,一不小心扯反旗,自立山头了,刘彻该是多么的开心……如此,他只需要一战,就能解决大汉国以后百十年内的所有隐患。
此时的大汉国,前所未有的强大。
与历史上的大汉国不同,大匈奴这件事情上,刘彻没有消耗太多的国力,国内人口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三成。
一反一正之下……普通汉人的自信心早就达到了天际,而刘彻的信心早就强大的爆炸了。
这个时候,他不畏惧任何人的反叛,反而有些希望有人跳出来,可以让她实验一下自己的刀子到底锋利不锋利!
隋越的眼睛很真诚,见云琅接受了诏书,就诚恳的跪拜下来,恭贺云琅成为了凉州牧!
这是刘彻在长安玩的新花样,他将天下分成了十三个刺史部,后来觉得刺史部不好听,觉得自己是天下之主,百姓不过是他治理下的牛羊。
于是就找了十三个牧羊人,云琅就是凉州的牧羊人,也是辖地最大的一个州牧。
唯一的缺点就是凉州的百姓太少,羊太少。
云琅不仅仅是凉州牧,还有一个官名叫做——护羌校尉!
对于这个官职,云琅是反对的,既然羌人已经是大汉的子民了,就该跟汉人一样都是他手下的牛羊。
硬要在羊群中分出黑羊,白羊,是一件很讨厌的事情,汉人不喜欢,羌人也不喜欢。
分开了反而会分出汉人跟羌人,如果没有分别,大家缴纳一样的赋税,一样的劳役,时间长了,自然就会变成一种人。
所以,云琅拒绝了护羌校尉这个官职。
隋越很是满意,云琅不接受护羌校尉这个官职,不是嫌弃官小,而是出于政见不同。
这样就很正常了,算是一个和谐的官场气氛。
“将军,我要回京了。”
隋越在云琅的军帐里处理完毕了最后一份公文,放下笔对云琅道。
“你的继任者是谁?”
隋越摇头道:“没有,将军您可以自己任命!”
云琅抬起头看着隋越道:“回去告诉陛下,就说我是一个没有人监视就没法子安定的人。
一定要派来一位陛下信任的人来做我的副贰,否则,就让我回长安吧。”
隋越拱手道:“卑职一定把将军的话带到。”
“回去的时候多带点玉石,金子,宫里的贵人们要打点到,宫外的贵人也要打点到。
从今后,我们没法子再靠军功躲避种种诘难了,一切都要从头开始。
争取在长安,别让我成为一个被人讨厌的人。”
“陛下,会知道的!”
“就是要让陛下知道,我与常人没有区别,以前之所以飞扬跋扈,是因为我知道陛下离不开我,现在不同了,我很知趣,不会再让陛下难做。”
听云琅说软话,隋越不知怎么的反倒有些悲伤。
以前的云琅孤傲的如同一匹苍狼,这样的人天生就该是天之骄子,天生就该是翱翔的九天上的雄鹰。
如今,孤狼戴上了枷锁,飞鹰落在了地上,昔日那些从不放在眼中的野狗,麻雀,也要开始小心对待了。
英雄的时代落幕,远比美人迟暮更让人心酸。
霍去病大口喝着酒,他已经这样喝了两天,总是喝不醉这让他非常的烦恼。
卫青,李息总是不来,消息一次比一次迟缓,眼看着匈奴人越跑越远,让霍去病非常的烦恼。
烦躁之下走进了霍光的军帐,才走进去,他就出来了,用力的揉揉眼珠子之后,这才继续走了进去。
霍光的房间里,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摆满了白色的玉石,霍光的床头,堆积了十几个巨大的木箱子,箱子盖没有盖上,仅仅看一眼,霍去病这种从来不在乎财富的人,也有些头晕。
各色宝石在烛光的照耀下胡乱闪着各色光芒……
觉得地面的感觉不太对,用力的跺脚之后,才发现地面上铺的全是一寸厚,半尺长宽的金锭。
金锭上布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图案,最多的却是乌孙人的狼头图腾。
张开手,费力的从地上提起一块金砖,霍去病问自己弟弟:“你从哪来弄来这么多的金子?”
霍光放下手里的账本,揉揉发胀的眼睛,轻描淡写的道:“只要有战事发生,总会发财的。”
霍去病吃惊的道:“这也太多了些。”
霍光笑道:“西域国库库存,总不能便宜了匈奴人吧?我把它们都拿过来,也算是填补一下河西四郡贫瘠的百姓。”
“你们这段时间没有片刻闲着是吧?”
“是啊,您以为幕烟,刘二他们为何屡次出关?四个月啊,好不容易抢在刘陵到来之前处理完毕了。
现在,我们至少已经立在不败之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