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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七章曹襄的病是吃出来的给竹竿穿上衣衫,戴一顶荷叶,就是曹襄的样子。
人瘦,却非常的能吃,一只肚包鸡被他一个人吃了,又连续吃了三张比锅盖小不了多少的葱油饼,就这,还意犹未尽的喝了两碗鸡汤。
东西吃下去了,原本就大肚皮就鼓的更大了,人也变得如同一个不倒翁显得更加滑稽。
云琅叹了口气,着他娘的分明就是一个血吸虫病患者,还他娘的是晚期。
“你快死了!”云琅端着另外一个碗吃着肚包鸡,他不想过度靠近这个该死的患者。
曹襄喝了一口鸡汤点点头道:“医者说我已经无救!术士说我最多再活一年。”
“你不担心?不害怕?”
“以前担忧,也害怕,后来就这么着了。”
“你如果不是那么喜欢吃鱼脍的话,就不会得这种病!”
端着汤碗的曹襄楞了一下道:“你知道病因?”
云琅点点头,继续吃鸡肉。
曹襄放下饭碗道:“你是不是也知道怎么才能治好?”
云琅嚼着鸡肉道:“九成!”
“帮我治,治好了我念你一辈子。”
“不用念我一辈子,只要你老娘不要再来找我麻烦,我就帮你治,去年的时候,被你娘坑的好惨!”
“母债子还。”
“拉倒吧,就你那个老娘,不把人捏手心里她能睡得着觉?我总觉得这段时间她没来找我,肯定憋着什么坏呢,我每天都过得战战兢兢的,就怕她打上门来。”
曹襄皱眉道:“曹氏我说了算!”
“真的?”
曹襄叹了口气道:“假的,不过,我的小命危在旦夕,她身为母亲总要顾忌一下的。”
“过程很危险,不过,有九成把握,也就是说,十个感染血吸虫病的人,有九个能治好,剩下一个就看运气了。”
“不会比等死更糟糕吧?”
“当然不会,最糟糕的状况也能让你的病情不再扩散。”
“你说我肚子里有虫子?叫什么来着?”
“血吸虫!”
“听名字很厉害啊,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的这种病,在水泽密布的南方很普遍……”
“我要怎么做?”
“在云氏庄园,用最快的速度盖一座三层小楼,打开后窗户要能看见骊山,打开前窗户要能看见渭水,左面的窗户打开之后正好欣赏雨后的彩虹,打开右边的窗户,必须能欣赏我家的草场。”
“这跟我的病有关?”
“没关系,不过啊,你也可以不造!”
“造,必须要造,不造非人哉,你看,一座够吗?”
“我家还少围墙……”
长平听完曹襄的话之后,一下子就从锦榻上跳起来,张开双臂就要搂抱儿子。
曹襄向后退了一步避开母亲的怀抱低声道:“孩儿肚子里全是血吸虫。”
长平不管不顾的再次搂住儿子道:“我宁愿你肚子里的虫子全部钻进我的肚子,也不让你受这么多年的苦楚。”
曹襄幽怨的瞅着母亲道:“云琅说我这病都是吃鱼脍吃出来的病,娘啊,我第一次吃鱼脍还是您带我吃的。”
“啊?那个小混帐真是这么说的?”
“真的,他又不知道我喜欢吃鱼脍,去病向来大大咧咧的,更不会在意这些事。也不会告诉云琅。”
长平擦拭一把眼角,拖着曹襄就向外走,一边走还一边大声的吩咐仆役们准备车马。
“娘啊,我们去哪?”曹襄莫名其妙。
“去哪?自然去云家,你的病一刻都耽误不起。”
“可是我答应给他家盖楼,弄围墙呢……”
“只要治好你的病,莫说楼阁,围墙,就算是把侯府拆了,为娘也干了,要是敢糊弄我们,为娘一定要把云家庄园踏为平地!
滚开,给我牵马来,马车给侯爷坐!”
曹襄眼看向来温柔的母亲一脚就把一个丫鬟踹了一个跟头,只好缩缩脖子乖巧的上了马车。
半个时辰后,云琅就已经跟曹襄坐在一辆马车上行驶在阳陵邑城外的大道上了。
他甚至连外衣都没有穿,一件背心,一条内裤就是他身上所有的遮蔽物。
曹襄看着云琅的内裤道:“这衣服不错,明天也让织娘给我也来一套,穿上这东西,下面不漏风。”
云琅靠在马车箱壁上脑袋被颠簸的马车磕的梆梆作响,痛苦的道:“你没跟你母亲说我的条件?”
“说了,一字不漏,对了,忘了问你,你怎么跟去病,李敢三人睡一张床啊?”
“酒喝高了,有什么不对吗?”
“这样啊,等我病好了,也跟你睡一张床!”
“滚!”
马车门忽然开了,霍去病打着哈湫从外面钻进马车,他身上也只有内裤跟亵衣,刚刚下过雨,晚春的深夜还是很凉的,更不要提纵马了。
“呀呀,去病也穿着一样的衣服,李敢呢?李敢是不是也穿着?你们都有啊,这有什么寓意吗?”
曹襄的嘴巴很臭,云琅问霍去病:“这就是你要一拳打死他的理由?”
霍去病摇摇头道:“自从上一次追杀他的时候,让他摔了一跤,我就被我舅舅吊起来用皮鞭抽,打那以后,我就不理睬他。
算了,睡吧,你想跟皇家讲理,等你八十岁以后吧,现在,呵呵,忍着吧。”
曹襄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刺激的事情,一时半会睡不着,见云琅跟霍去病两个人盖着一床毯子睡觉,眼睛咕噜噜的乱转,也不知道在胡思乱想些什么。
天色刚刚亮,车队就已经到了云家庄子。
在马上坐了一夜的长平看不出半点疲惫之态,进了云家庄子之后,就很自然地派人开始整理云家的正楼,也就是云琅的睡觉会客的地方。
梁翁,丑庸,小虫如同鹌鹑一样缩着脑袋看一大群衣着艳丽的仆妇把云家的正楼用清水擦拭了一遍。
丑庸悲哀的发现,人家手里的抹布都比她身上的衣服料子好。
云琅总算是有衣服穿了,霍去病也换上了云琅的衣衫,倒是曹襄现在睡得跟死猪一样。
“接下来怎么做?”长平一身的猎装,声音低沉而威严,
“采药!”云琅无奈的摊摊手。
“什么药?”
“马鞭草,苏叶,青蒿这三种。”
长平疑惑的瞅着同行的一个老者道:“医者,你可知这三味药?”
年迈的医者沉思了片刻道:“苏叶应该是紫苏,老夫药囊里就有,只有七月之后的才堪入药,青蒿哪里都有,马鞭草为何物?”
云琅懒得回答医者的话,当初云婆婆欠了医院很多钱,其中一位很同情孤儿准许她赊欠药费的主任被问责之后,造成的后果就是,即便血吸虫病这是一种可以免费治疗的病症,也没人给孤儿治疗。
没办法之下,就是用这个法子治好了一个外地孤儿的血吸虫病,从那以后,云琅看每一个医者都像血吸虫。
这是三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药物,马鞭草也是如此。
霍去病陪着云琅上了骊山,中午回来的时候,满背篓装的都是草药,马鞭草淡紫色的花朵开得正艳。嗅起来有一股子淡淡的药香。
“这东西真的能治曹襄的病?”霍去病觉得很不靠谱,云琅就在水沟边上找到这些药材的。
“治病的药,只看对症不对症,可不看名贵不名贵。曹襄患病时间已经很长了,肚子鼓大,这是明显的肝部受损症状,还需要配上野三七帮他补肝才好。”
霍去病闻言松了一口气,事实上,连他都不明白,自己对云琅的信心是从哪里来的。
回到云家之后,曹襄已经睡醒了,正坐在二楼的平台上眺望远方,见云琅跟霍去病回来了,就笑道:“等我病好了,我带你们去长门宫玩,那里的女子很好看。”
云琅霍去病对视一眼齐齐的道:“不去!”
“呀呀,你们应该喜欢女人,男人喜欢男人有些怪!”
云琅咬着牙道:‘等我治好你的病,我们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揍你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