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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回忆录(14)
“开始我推测,或许莫里森小姐与上校有暖昧关系,当晚她告诉了上校夫人。这样就能解释为什么上校夫人很生气地回了家,也能解释为什么莫里森小姐否认她知道所发生的事。并且,这种猜测和仆人们所听到的也不矛盾。但是,巴克利夫人提起过大卫,而且上校忠于妻子是人人都知道的,这些都与假设相矛盾,何况还有第三者闯入过现场。这样的话,这个猜测就很难站住脚了。不过,总的说来,我不想承认莫里森小姐与上校有关系,反倒更愿意相信,这位少女清楚巴克利夫妇争吵的原因。于是,我便去拜访了莫里森小姐,询问了她有关情况。我完全相信她知道真相,并告诉她,如果弄不明白这件事,她的朋友巴克利夫人就是重要嫌犯。
“莫里森小姐瘦弱而文雅,头发呈淡黄色,眼里含着几分羞涩,但看得出是非常聪明的人。她坐在那里,听完我的话沉思了一会儿,然后态度坚决地说出了一些对我很有用的事情:
“‘我答应了我的朋友,绝对不说出这件事。既然答应了,就该守诺言。可是我的朋友因病不能替自己澄清,并且因此要被指控,那么如果我确实能帮她的话,我愿意违背诺言,把星期一晚上发生的事都讲出来。
“‘当晚八点四十五分,我们从瓦特街慈善会回来。回家时我们经过了赫特森街,这条街很宁静,只有路左边有一盏灯。当我们走近那盏路灯时,我看到有个人迎面走来,他肩上扛着一个小箱子,背驼得很厉害,好像已经残废了。因为他身体佝偻,垂着头,两腿只能弯曲着走路。经过我们身边时,在路灯的照耀下,他抬起头看了我们一眼。当他看清楚后,马上停了下来,很吓人地惊叫了一声:“天啊!是南希!”巴克利夫人的脸立时变得苍白。假如没有那个人扶住她,她一定摔倒了。我正打算叫警察,但意外的是,巴克利夫人竟对那人非常客气。
“‘她颤抖地问:“亨利,这三十年来没有一点你的消息,我还以为你已不在人世了。”
“‘那人回答:“我的确死了。”他说话的声音让人惊奇,脸色极其恐怖,那种仇恨的眼神至今仍留在我的记忆中。另外,他的头发和胡子都是灰白的,脸上爬满了皱纹,就像只干枯的苹果。
“‘巴克利夫人佯装轻松地说:“亲爱的莫里森,请你先走一步,我想和这个人说几句话。”当时,她脸如死灰,嘴抖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我赶忙先走开,只留下他们单独谈了一会儿。后来,我看见那人站在路灯杆旁,发疯一样在空中舞动着拳头,而我的朋友则一言不发地朝我走了过来。一路上我们都没说话,直到我家门口,她才拉着我的手求我替她保密。
“‘她说:“那是我的老朋友,现在苦得都不像人样了。”我答应了她,她亲吻了我后匆匆离去。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我已经把我所知道的全说出来了,开始没告诉警察,是因为并不知道我朋友的的危险处境。现在,一切都说了,希望能对她有利。’
“华生,这些都是莫里森小姐告诉我的。你能想到,这对我而言真像是黑暗中的一丝光明,以前散落的一些信息马上都可以联系起来了。至此,我对该案的来龙去脉已基本有了头绪。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寻找那个陌生的驼背人。如果他还在奥尔德肖特,事情就好办了。那地方人口稀少,一个残疾人更能引起人们的注意。今天,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寻找他,到晚上总算找到了。华生,他叫亨利·伍德,就住在他与巴克利夫人相遇的那条街上。他是五天前到这儿的。我以租户登记员的身份与女房东谈得很投机,因此得知他以变戏法为生,每天晚上都到私人经营的各个士兵俱乐部去转一圈,而且在每个俱乐部都要表演节目。他随身带的箱子里有一只小动物,女房东说,他常常利用那只小动物变戏法。女房东就提供了这么多,但后来又补充说,这么个扭曲畸形的人能活下来真是不容易。他常说些奇怪的话,而这天晚上,女房东听到他在房里哭。谈到房租,女房东说他付钱很爽快,不过,他交给女房东的押金里却有一枚像弗罗林(弗罗林,19世纪末期英国的两先令的银币——译者注)的银币。华生,房东给我看了那枚银币,那是一枚印度卢比。
“亲爱的朋友,现在你该明白为什么找你了吧?有一点毫无疑问,那两个女人与驼背人分手后,他悄悄地跟踪了她们。他在窗外听到夫妇二人在争吵,就闯了进去,而他木箱里的小动物也跑出来了。不过,后来发生的事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那么你要去见他?”
“是的,不过需要一位见证人。”
“你想让我当见证人?”
“不错,如果你愿意。假如他肯把事情说清楚,那就最好;如果他不说,我们别无他法,只有申请逮捕他。”
“可是你能肯定,我们去那里时,他还会在?”
“我已经做了准备,在贝克街雇了一个孩子去跟踪他。无论他去哪里,这个孩子都会跟到哪里。明天,我们在赫特森街会找到他的。如果我再继续耽误你睡觉,那简直就是在犯罪了。”
第二天中午,我们来到了案发地。在福尔摩斯的带领下,我们立即赶往了赫特森大街。虽然福尔摩斯很善于隐藏他的情感,但我仍能看出他的兴奋。当然,我自己也觉得莫名的冲动,像是猎奇,更像是一场智力较量的开始。每次跟他查案我都有这种体会。
我们拐进一条短街,街的两旁是二层的砖瓦楼房,福尔摩斯说:“这就是赫特森街,看,辛普森来见我们了。”
一个小个子的流浪儿一边向我们跑一边喊:“福尔摩斯先生,现在他正在里面。”
福尔摩斯热情地拍着小孩儿的头说:“非常好,辛普森!华生,快点儿,就这间屋子。”福尔摩斯递进去一张名片,说有事情要请教。过了一会儿,那人出来见了我们。尽管天气很热,那人却依然蹲在火炉旁,小屋热得像蒸笼。这人弯着腰驼着背,身体蜷缩在椅子里,给人一种难以描述的,因其畸形身躯而产生的丑恶感。但是,当他转头看我们的时候,我却隐约觉得那张脸虽然沧桑粗黑,竟也依稀可见一种挺拔俊秀。他的眼睛怀疑地盯着我们,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只是指了指椅子示意我们坐下。
福尔摩斯温和地说:“我想,你就是在印度呆过的亨利·伍德。我们来拜访你是为了巴克利上校被杀的案子。”
“我怎么会知道这件事?”
“这就是我所要查的。我想告诉你,如果这事弄不明白,你的老朋友巴克利夫人会被认为是嫌疑犯。”
他闻言大吃一惊。急忙说:“我不认识你,也不清楚你怎么会知道这件事,但是你敢发誓,你所说的都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她现在昏迷不醒,等她醒来我们就逮捕她。”
“天啊!你是警察?”
“不是。”
“那么,这事与你有什么关系?”
“为了弄清真相,这是每个人的义务。”
“你应该相信我,她是清白的。”
“那么你是凶手?”
“不是我。”
“可是,除了你们,还有谁会杀害巴克利上校呢?”
“他是上天报应,死于非命。不过,请你相信,如果我能如愿地把他的脑袋打开花,让他死在我的手里,那他也是罪有应得。如果不是他心有愧疚,自己摔死,我也一定会杀死他。事到如今,我也不想再隐瞒什么,我要把这件事讲出来,因为我无愧于任何人。
“先生们,事情是这样的。你们别看我现在背驼得厉害,肋骨也扭曲变形了,但是当年,在一一七步兵团,下士亨利可是最英俊的。那时,我们驻扎在印度布尔蒂兵营中。我和已死的巴克利同是连里的军士长,而陆战队上士的女儿南希·德沃伊在团里则是出了名的美女,我们两人都爱上了她,但是她却只爱我。也许你们会见笑,当时南希确实是因为我的英俊潇洒才爱上了我,尽管我现在惨不忍睹。
“但是,我虽然得到了她的爱情、她的心,她父亲却把她许配给了巴克利。那时我性格鲁莽,而巴克利则受过良好教育,并且很快就升为了军官。不过,南希仍然对我一片痴心,如果不是印度发生了叛乱,全国形势大变,我很可能就是她丈夫了。
“我们全都被困在了布尔蒂,包括我们的团,半个炮兵连,一个锡克教连,还有许多平民。叛军大约有一万人,好像一群凶狠的猎狗围着一只猎物。第二个星期后,我们的饮用水喝光了。那时,尼尔将军的纵队正向这边打过来。所以,唯一的问题,或者说是唯一的希望就是看我们能否联系得上他们,因为带着妇女与小孩,突出重围根本不可能。于是我毛遂自荐,请求冲出去与尼尔将军联系。我的请求马上被批准了,我就去找巴克利商量路线,因为他最熟悉这里的地形。他画了张地形图让我带着,以便能按图上的路线突出重围。那天晚上十点左右,我出发了。城中上千条性命等着我去营救,可是当我从城墙爬下来时,心里却只想着一个人。
“我按地形图越过了一条干涸的小河,原想可以避开敌军的岗哨,不料就在我爬到小河的拐角处时,却陷入了六名敌军的埋伏——他们早已蹲在那里等我了。瞬间,我被打晕了,手脚也被捆了起来。可是真正的伤口在心里,不在身上,因为当我醒来时听到了他们的谈话,虽然我只懂一点儿他们的语言,但也能听明白一点,那就是为我画线路图的人出卖了我,他是通过当地一个土著人通风报信的。
“我没必要再详细讲述这段经历了,想必你们已经了解了巴克利的人品。第二天,尼尔将军就赶来解了围,可是叛军被迫撤退时却把我也一起带上了。从此,这么多年,我再也没见过白人。我饱受痛苦,几次逃跑,但都被抓了回去。我现在的样子就是拜他们所赐。他们带我去了尼泊尔,又转到大吉岭。结果那里的村民把这些叛军杀了,而我还没来得及逃跑又成了他们的奴隶。最终,我还是跑掉了,但没敢向南逃,而是向北去了阿富汗。我在那里流浪了几年,又回到了旁遮普省。那几年里,我多数时间都与土人生活在一起,为了生活我学会了变戏法。像我这副样子还有什么必要再回英国,何必再让战友们知道我的情况呢?虽然我很想报仇,却也不愿回去。我宁愿让他们与南希认为我已死在印度,也不愿让他们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他们都认为我死了。后来,我听说巴克利与南希结婚了,而且巴克利在团里升得很快,可是即便如此,我也不想说出真相。
“很多年过去了,人老了,就特别思念故乡。近几年,英格兰那绿油油的大地和美丽的田园时时出现在我的梦里。最后,我终于下定决心,在余生一定要再回故乡看看。我攒够了路费就回来了,接着就在兵营附近住下来。我了解军营生活,所以知道怎么做才能使士兵们开心,于是表演杂耍成了我维持生计的手段。”
福尔摩斯说:“你的故事真让人感动。我听说你巧遇了巴克利夫人,你们也相认了。我认为,你是跟随她回家后,从窗外听到他们夫妇的争吵,所以才穿过草坪冲了进去。”
“是的,先生。他一看见我,马上大惊失色,那是我所见过的最难看的脸。然后他就向后摔倒,头正好碰在炉子的护板上。其实,他在摔倒前就死了,我一看他的脸色就知道他死了,这就像读壁炉上边那镜框里的经文一样清楚明白。他一看见我,就像乱箭穿过了罪孽深重的心。”
“后来发生了什么?”
“后来南希也晕倒了,我赶忙从她手里拿过钥匙,准备打开门求救。可是我忽然又想到,这事对我不利,假如我被抓住,秘密就泄露了,于是想到还是离开好。我赶忙把钥匙放入口袋,扔下手杖,捉起了窗帘上的特笛,将它塞进箱子里就逃跑了。”
福尔摩斯问:“特笛是谁?”
亨利向前倾了倾身子,打开了屋角一只小笼子的门。一只红褐色的可爱的小动物跑了出来。它身子瘦弱而柔软,腿像鼬鼠的腿,鼻子又细又长,红眼睛很美丽,是我所见过的最漂亮的小动物。
我喊道:“是猫鼬。”
亨利说:“不错,人们经常这样叫它,不过,也有人称它獴,我叫它捕蛇鼬。特笛捕捉眼镜蛇特别灵巧。我有一条去了毒牙的蛇,特笛每晚在俱乐部里捕蛇逗士兵们开心。
“先生,您还有问题吗?”
“没有了,不过,如果巴克利夫人还有事,我们会来找你。”
“当然,如果是那样,我自己会去的。”
“如果可以的话,就不要把巴克利的罪恶抖出来了吧!你已经知道,这三十年来,他一直很受良心的谴责,你就饶了他吧。墨菲少校在那边,伍德,再见。我去了解一下是否又发生了什么事。”
少校还没走到拐弯处,我们就追上了他。
少校说:“福尔摩斯,你一定已经听说了吧,看来这事是我们庸人自扰了。”
“什么意思?”
“医生刚验完尸,上校死于中风。你看,这事本来很简单。”
福尔摩斯笑道:“不错,是很简单,华生,我们回去吧!奥尔德肖特不再需要我们了。”
到达车站时,我忍不住问:“还有一件事我不清楚,南希的丈夫叫詹姆斯,那个人叫亨利,可是南希为什么要说大卫呢?”
“亲爱的华生,其实我绝非你所说的,是个高明的推理家,没那么神。否则我就应该能根据这个词猜出全部故事了。现在看来,大卫只是个谴责的词。”
“谴责的词?”
“是的,你知道,大卫(《圣经》中记载,以色列王大卫喜欢以色列军中赫族人将领乌利亚的妻子拔士巴,为了得到她,便派乌利亚到前方,乌利亚由于被人出卖而中了埋伏身亡——译者注)有一次和巴克利做了一样的错事。你还记得乌利亚和拔士巴的故事吗?我对《圣经》中的细节记得不太清了。但是,如果你看看《圣经》中《撒母耳记》第一章或第二章,就应该知道答案了。”诊所疑案
我大致翻阅了一遍那些零零散散的回忆录,试图找到福尔摩斯迥异于常人的思维特点和推理规律,但却始终找不到完全可以佐证的恰当例子。因为在每个案子的侦察过程中,我的朋友虽然都很巧妙地运用了他的推理方法,并最终证明了他那套特殊方法的重要性,但是事实本身却往往都很细小平常,不太值得向读者一提。另外,也常有这样的情况,案子本身曲折离奇,但是他在调查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又不能满足我作为传记作家的愿望。之前写过的诸如《血字的追踪》和《囚船上的惨案》等,这些因其案情本身的惊心动魄和扑朔迷离,势必将成为刑案史学家的关注之作。现在我要讲述的这个案子,我的朋友在其中虽未起到最关键的作用,但由于案子奇特少见,因此实在不能不收录进来,介绍给读者。
那是七月的一个闷热潮湿的阴雨天,公寓的窗帘半拉,福尔摩斯坐在沙发上,正反复地阅读着一封今天早上收到的信。我因有过在印度从军的经历,所以一向怕冷不怕热,即便此时温度计已显示出华氏九十度,我也没有感到一点儿不舒服。
但是,今天的报纸很没意思,议会也休会,议员们都去度假了。我也很想到森林中的空地上或南海边那铺满鹅卵石的沙滩去玩。可惜当时囊中羞涩,只好将假期推后。而对我的朋友来说,无论乡下还是海滩,他统统不感兴趣。他只喜欢呆在这个聚集着五百万人口的城市的中心,敏锐地关注着这个城市对种种疑奇案件的传闻或猜测。对于旅游,他毫无兴趣,而唯一远行的理由就是去乡间看望他的哥哥。
此时,福尔摩斯又陷入深深的沉思中,一言不发。我只好将无聊的报纸丢在一边,靠着椅子发呆,思考一些问题。忽然,我的朋友开口说话了。
他说:“华生,你想得很对,用这样的方法解决问题很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