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天下 第二集 创业初期 第五章 笑谈李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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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迫于无奈,兰斯洛把有雪拉到一旁,问起“自己”的事迹,想了解一下,那柳一刀究竟是何方神圣?

    依照当前的悬赏行规,值得出重赏缉拿的要犯,往往都是一些势力庞大的盗贼团首领,他们武功高强,手下众多,官方缉拿不到,这才出悬赏通缉。不过,这柳一刀却有所不同。

    这人原本只是个微不足道的惯窃,被艾尔铁诺追捕而逃到雷因斯,不知得了什么奇遇,摇身一变成为采花大盗,在雷因斯境内连续作案,专挑贵族富商的妻妾、仕女下手。由于他行踪诡秘,来去如风,官方数次大举围捕,都给他逃过,甚至连长相也没能看清。

    不甘平白受辱的贵族富商,气急败坏下联合悬赏,赏金一跳再跳,现在已经到了八千金币的钜额,位列大陆重犯之首。奇怪的是,所有受害妇女事后都迷迷糊糊,除了一口咬定对方是个健壮的大胡子男人,其馀什么特徵都说不清楚。这让缉捕工作平添许多困难,众多赏金猎人伤透脑筋,徒瞪一张打着大问号的悬赏公文,总不能看见大胡子就当作柳一刀吧!

    久捉不到,柳一刀名气远播,成了盘据悬赏榜首最久的传奇人物,各色传说起了变质效应,雷因斯民间甚至流传黑色笑话:只有被柳一刀上门光顾过的,才是真正的美人!笑话传到后来,贵族仕女们隐约还以遇着柳一刀为荣,气煞了她们的男性亲人。

    一周前,雷因斯官方因为承受过大的破案压力,女王不惜大耗真元亲自施法,凭灵觉描绘出柳一刀相貌,并指出此人已逃往自由都市。三天内,悬赏公文贴满各大城市,奖金猎人人手一张,在各路盗匪觊觎东方家礼队而汇聚的同时,大陆各地的奖金猎人也有不少为了柳一刀,专程赶来自由都市,纷纷瞪大眼睛找寻这天下第一淫贼。

    (我的天啊!干淫贼能干到这么惊天动地,这柳一刀也算千古第一人了!)

    兰斯洛听得咋舌,想不到现今世上除了干盗贼,干淫贼也能这样风生水起。八千金币的重赏,如果能落在自己手上,那足可让整个盗贼团挥霍上好一段时间,不必苦哈哈地找案子作了。

    (唔!问题是,要拿柳一刀的头去领赏,岂不是和本大爷自己的脑袋过不去,这笔生意不大对头啊!)

    再想起这么多人将误认自己为那淫贼,兰斯洛甚至觉得脖子有点凉飕飕的了。

    “本来呢!对于大哥您的武功,各路人马众说纷纭,没个定见。”有雪得意道:“可是大哥你昨日在长街上露的那手可不得了,小弟跟在您身边,往后一定是鸿图大展,前途一片光明啊!”

    昨日在长街上的战绩,兰斯洛心知肚明,那有一半是误打误撞的结果。对方倘若不是用内力破空击来,而是直接以刀剑加身,自己早已一命呜呼,哪可能将那火劲反震?况且,每次将入体内力反激,都是高危险的作法,虽然保住性命,但那种刹那间如遭万刀剐体的痛楚,每次都把精神迫至崩溃边缘,思之不寒而栗。

    依自己目前的实力,作案有困难,那么环视周围的同伴,雪特胖子武功低微,更得小心他再次叛变;源五郎看来该是个可靠的人,但弱不禁风的模样,实在不能称为战力;最后,只剩一个来历不明的花次郎……

    看他腰配光剑,想来也是有几分本事的,再加上他自称是柳一刀的好友,说不定有身好武功,那就是一份起码的战力了。

    (可是不成,这家伙来得太怪,搞不好还是柳一刀的大对头,为了砍掉本大爷的大头而来,先试试他再说。)

    兰斯洛拿定主意,起身往花次郎身边走去。后者正缠住换过男装的源五郎,毛手毛脚,浑然不管后头有人走近。

    “花……花老二!”兰斯洛想想称呼,既然名叫次郎,那便是排行第二,“你配的光剑不错嘛!光剑挺有模有样的,使的剑法又怎样呢?”

    兰斯洛想试试花次郎的功夫,却又不知怎样开口,只好不伦不类地先问对方的剑法,不料,花次郎似乎比他更有较劲的意图,轻瞥了他一眼,笑道:“一刀你这么说,敢情是想考较朋友的功夫了,好啊!甭客气,有什么厉害功夫全用出来,老朋友让你当沙包练练!”

    他说得客套,但面上满是挑衅之意,毫无对朋友说话的和气,兰斯洛微觉有气,也不多说,从腰间抽出配刀。

    长刀在阳光下散出寒气,花次郎两眼微眯,打量过刀身,闪过疑惑眼神,同时站起身来,两手插腰,竟不打算掣开光剑。

    “你不用剑,伤了可别怪旁人!”

    “行走江湖,凭的全是手上功夫,如果因为用三流武功行抢,最后丢人现眼,这又怎怪得了旁人呢?”

    再明显不过的讽刺,兰斯洛听得心头火起,挥刀便斩了过去,他没正式学过刀法,但也计算了对方可能因应的方法,有信心能斩中这狂妄家伙。

    花次郎大剌剌地站着,一点也不把兰斯洛的斜斩当回事,就当后者都以为自己斩中的刹那,花次郎鬼魅一般地消失,跟着颈后一痛,给他移到身后,对着颈子就是一掌。

    事情发生太快,兰斯洛才发现自己劈空,一股如针如剑的狠辣阴劲已从后颈侵入,劲力之大,哪里是比武较劲,只觉整条脊椎喀喀作响,就要给这一掌强行震破。

    (混帐,这小子是存心要本大爷的命……不过,有得他受了!)

    就在兰斯洛心中偷笑,预备承受剧痛的同时,护体的雄霸内力已被牵动,为了保护本体,疯狂地反激回去。

    奇事陡生,当雄霸真气猛烈反弹,击入的阴狠掌力忽地消失无踪。兰斯洛骤觉胸口气血如沸,狂叫不妙,失去目标的雄霸真气回撞自身,这时只听花次郎“嘿”地吐了口气,一股奇异柔劲出现,将爆发的雄霸真气转卸往地上。

    “轰”的一响,兰斯洛脚下塌陷了一个六七尺见方的大土坑,脚下一空,险些便要摔跌在土坑里,总算他反应迅速,配刀往地一插,借力跃起,稳稳站立,免去出丑。

    花次郎则向后退开,飘身到土坑之外,动作舒缓,浑没半分窒碍,却在落地后抖着自己手掌,不停地做抓放动作,似乎颇为疼痛。

    “好啊,老大真是神功无敌!”双方动手迅极,有雪见到花次郎在兰斯洛颈后轻砍了一记,但兰斯洛随即展示强猛功力,把地上轰了个大洞,从威力判断,当然是兰斯洛获胜,连忙大拍马屁,只是拍到一半,见兰斯洛脸色铁青,心怯住嘴。

    兰斯洛端视花次郎,面上渐趋和缓。对方应该是没有敌意,否则刚才那一下,自己不死也得重伤,但是,他这样举动的用意又是为何?

    另外,虽然不至于震惊,但自己的确是给吓了一跳。自从发现体内的强横真气以来,凡是有人以内力击入,均毫无例外地给反震成重伤,甚至当场化为焦炭,这人居然能全身而退,还有办法化解真气爆发带给本身的伤害,不管他真实武艺如何,这手功夫可真了不起。

    “好本事,你的武功不简单啊!”兰斯洛伸出手,想做点较量之后的礼仪,怎知花次郎看也不看,掉头就走,口中冷淡地说话。

    “一刀,你真厉害,怎么打着打着脚底就多了个坑呢?想对兄弟卖弄本事,也不必用这么大排场啊!”花次郎回头道:“这么大的坑,要是不小心把自己埋进去,那就糟了,你说是吗?”

    瞬间,兰斯洛真的很想把眼前这人埋进地里。

    虚耗大半晚,已是早餐时间,花次郎嚷着肚饿,不愿龟缩此地,要到店铺里喝酒吃饭。

    兰斯洛也感饥饿,但对于公然露面,甚感犹豫,因为昨天自己被误认为柳一刀,说不定现在仍有许多人在满城搜寻,要是和那班奖金猎人碰上,肯定又是一场厮杀。

    “哈!要是那么没胆子,直接学老鼠打洞,开溜离城就行了,还想做什么大案!”

    花次郎明显的嘲笑,让兰斯洛险些忍耐不住,不过,这话也是实情,倘若连公然上街都不成,那又怎么能在城内作案呢?

    最后,是始终在一旁沈默的源五郎提了意见,帮兰斯洛买一顶遮面毡帽,穿上厚重大衣,佯称有病在身,让旁人不敢太过靠近,如此暂先混过一时,再想更好的方法。

    饥饿催促下,方案匆匆实施。本来为了掩人耳目,兰斯洛建议随便找家小店吃了就走,但花次郎坚持不肯在饮食品质上受委屈,结果一番冷嘲热讽后,众人在昨日打得一团乱的长街上,另选了一家华贵酒楼进餐。

    捡了一个靠角落的僻静位置,花次郎却没有入席的意思,兰斯洛愕然道:“花老二,你不吃吗?”

    “这么多人围着一个病人吃饭,于理不合吧!我上二楼雅座去。”走了几步,回身扔了几枚银币在桌上,“嘿!大家好像没钱吃饭啊,这顿我做东,别客气啊!”

    看着花次郎离去的背影,兰斯洛气得几乎吐血,他本身的脾气并不好,这次来暹罗任务重大,所以一直深深忍耐,哪想到会碰上这么一个倨傲无礼的家伙,连续几次言语不对,险些连肺也气炸了。

    源五郎道:“老大,您也别生气了,我听说江湖上的奇人异士,往往都是脾气古怪的,花二哥这样不算稀奇。只是,你们既是多年老友,他待你这般态度,真叫兄弟不解啊!”

    他这一开口,旁边的有雪立即帮腔,连番数落花次郎的不是,说自己也实在忍他不了。

    兰斯洛也觉得纳闷,这花次郎口口声声说是柳一刀的老友,虽然说柳一刀声名狼藉,与他为友的多半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是花次郎对待自己的傲慢、嘲讽,怎么样也不像是对老朋友该有的作法。

    (难道他并不是柳一刀的朋友,而是大对头,甚至是觊觎赏金的人……不像啊!以他武功,直接干掉本大爷就好了,何必在此与我们虚耗?)

    整理不出结论,兰斯洛开口欲言,有雪却正对源五郎说了一句,“要不是老大认得花老二,看他那副跩样,我还以为他是花家那把风liu名剑呢!”

    心中一动,兰斯洛问道:“什么风liu名剑?”

    有雪奇道:“咦?老大你不晓得吗?花家的后起新秀,风liu名剑花风liu啊!”

    雪特人跟着开始解释。花风liu是花家新起的旁系高手,练的不是花家名扬天下的腿功、轻功,而是剑术。

    江湖传闻,这人因为出身旁系,不被传授花家武学,所以年幼时随兄长拜入白鹿洞门下,修习剑技,他天资极高,学剑成就远远高过兄长,只是性喜独来独往,又不涉江湖风波,多年来始终默默无闻。

    他兄长花风云组成盗贼团,横行一时,却遇上绝代剑手李煜,落败身死,盗贼团冰消瓦解。而花风liu为报兄长之仇,四处追寻着李煜踪影,找他决斗,惨败后侥幸留得性命,凭此名动江湖。

    兰斯洛道:“靠打输来成名,这么烂!听你这样说,那花老二好像没什么了不起嘛!”

    “不,老大你这么说可就不对了。”有雪摇头道:“如果花老二真的是花风liu,那他可是近十年来,剑仙李煜手下的唯一活口,当然轰动了。”

    “剑仙?”兰斯洛皱皱眉头,疑惑道:“哪个家伙这么嚣张,取这种绰号,不怕整日给人追杀吗?”

    “嚣张是当然了,剑仙李煜是近年来大陆第一风云人物啊!他三闯艾尔铁诺王城,于千百高手环伺下轻取仇人首级,剑试天下。有人说,他的武功已经凌驾三大神剑之上了。”

    “这么厉害?”见源五郎在一旁点头附和,兰斯洛好奇心起,询问这人究竟是何来头?

    “嘿!唐殇君李煜,当世四大公子之首,武功号称凌驾三大名剑……要讲起这人,那又可以好好捞一票了。”

    有雪蓦地站起,赚钱心切下,全不顾自己现在不该惹人注目,走到一楼中心,扯开喉咙嚷道:“各位街坊兄弟叔伯请了,小弟来到贵地,盘缠不足,现在斗胆为各位说一段故事,希望大家不吝赏赐。”

    大陆上平民的教育程度普遍不高,一些历史事迹、人文典故,只能从神职人员处学习、或是于祭祀庆典时,由吟游诗人表演中听来。

    可是神职人员讲授时,多托以神意,听来大失其真;吟游诗人的演唱虽然优美,有时也失之艰涩,所以,一种古老职业,遂应运而生,就是所谓的说书(说话)人。

    说书人多出现而都市的酒馆茶楼,他们将历史故事、流行小说,取其精彩篇章加以编整,换上俚言俗语,使之浅显易懂。有时为了增加戏剧性,自也会夸大事实,窜改原意,但听者明知如此,仍是听得津津有味,赏金反而因此更为丰厚。

    由于说书人的流动性高,与雪特人习性相类,加上“雪特人是噪音与废话之友”、“有废话的地方就有雪特人”的民族特性,两相一凑合,使得雪特人成为说书的最适任人种之一。

    就算是最严苛的评判,也不得不承认,雪特人的多嘴、夸张、吵闹,为说书增添不少色彩,但是,原本的说书先生,却对这群不请自来的同行,怒目以向。理由无它,由于雪特人的大量加入,说书者从此也被归入下九流的低下行业,对于原本从事此业的其他人种而言,这当然是无妄之灾。

    被有雪这么大声一嚷嚷,兰斯洛连忙扯低帽子,和源五郎一起低下头,暗骂雪特人蠢货。但附近客人见到有表演可看,纷纷转向注意那边。

    有雪见到另外有听众,更是精神大振,整整衣冠,摆出一副说书先生的模样,挑张桌子坐下,用汤匙把桌上的陶碗敲得叮噹作响,扯开嗓门放声高歌。

    “左手碗,右手匙,响了个叮噹来说话,别的段子今日不消说,就来说那个老啊老南唐──”

    停了停,有雪依足规矩,站起来向听众作了个四方揖,赢得不少回礼喝采。

    “说南唐,道南唐,金莲宫娥好辉煌,可偏生了个李后王,落得国破又家亡──得儿隆咚飘一飘,得儿隆咚飘一飘,得儿飘得儿飘──”

    有雪敲打碗盘,引吭高歌,以吟游诗人的标准来看,他唯一的长处就只有声音大,至于五音不全、荒腔走板,自是不在话下,反正歌词具有爆炸性、带动性,客人听得眉飞色舞,哄堂大笑,也就是了。

    人的个性多幸灾乐祸,有雪的缺德歌词虽然让一些客人为之喷饭,可是由他唱来,周围听众还是张口大笑、鼓掌不绝。兰斯洛为之一呆,却是没想到这矮胖子还有这手说唱绝活。

    人群中有知道李煜事迹者,听了这嘲讽意味极重的歌词,暗暗摇头,有些人甚至变了脸。但雪特人天生缺德,众所周知,他若说书说得谦逊有理,哪反而是奇事一件了;见旁人听的高兴,当然是谁也不会出来冒此大不讳。

    为了增加说书的趣味,说书人往往杂用诸多技艺开场,或配合连环图,或唱些小曲,又或鸣奏乐器,五花八门未足而一。有雪虽只是对兰斯洛说说典故,并非当真说书,却也以花鼓击乐来带起开场,算是雪特人最常用的开场俗套。只听他高哼最后一句,尾音特别拉长……

    “说李郎,铁胆好儿郎,英姿不凡神剑无双,秦淮河畔威名扬,赢得──赢得──赢得绿帽乌龟大王八──”

    他刻意将“赢得”的音抬的高高,吊住听众的胃口,当人们引颈盼望时,这才猛地快速滑下来,“乌龟大王八”之声绕梁不绝,在哄然大笑中,场面整个热络起来。

    有雪喝口茶,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话。

    “说起这李煜啊!本是艾尔铁诺南方小国,唐国的第一王子,拜在陆游的门下,天生便是个用剑天才……”

    有雪仔细道来:李煜是王侯之身,从幼时就展露出惊人的剑术天分,后来拜入白鹿洞门下,立即蒙宗师陆游赏识,亲收为徒。

    少年气傲,加上艺成后未逢敌手,李煜得志之馀,行为难免失之轻狂,而唐国国主为了抬高儿子名气,决定在传位前举办比武招亲。招亲的一方,是出身名门、号称唐国第一绝色的美人,也是原本预定的王子妃,与李煜相恋已久的爱侣。

    本来的算计是,大陆上年长一辈的高手,不会参与此事;李煜在年轻一辈中几乎无人能敌,自然能顺利抱回美人归。

    事情演变一如预料,不少年轻贵族、武者慕艳名而来,却没人能在李煜手上撑过三回合,输得凄惨。然而,当李煜得意地将艾尔铁诺三王子一脚踢下擂台,祸根便由此种下。

    在婚礼举行的前日,白鹿洞的师兄造访,李煜不疑有他,与之大醉一场,待得醒来,已被废掉武功、手脚筋脉,沦为阶下囚;艾尔铁诺的军队同时攻破城门,唐国于焉覆灭。

    江湖传闻,李煜在狱中被痛加折磨,弄得人不人、鬼不鬼,蛆一般模样,而艾尔铁诺最后仍不敢对这天才掉以轻心,赐药毒杀其于狱中。

    有雪一轮述说,讲的是武林秘辛,也是大陆要事,早把满堂客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在场听众大半都曾听闻此事,但多只知个模糊轮廓,而李煜事迹在艾尔铁诺又被下禁口令,所知有限,此时听有雪加油添醋地说来,个个喟然而叹,觉得实是人间惨事。

    兰斯洛则关心起另一个问题,悄声向旁边问道:“那美人呢?不是还有个美人吗?”

    源五郎摇摇头,低声道:“亡国妾妇,哪有什么好收场?国家都亡了,美人当然进人家后宫了。”

    兰斯洛叹了一声,点头道:“这样啊!唉!难怪叫做乌龟大王八了,死了还戴绿帽,李小子真是死不瞑目。”

    源五郎闻言摇头,苦笑道:“如果就这么死了,那倒是乾乾净净,艾尔铁诺鸿福齐天。”

    兰斯洛愕然道:“怎么李小子没死吗?”

    他这句话声音稍大,另一边的有雪彷佛回应一般,道:“自然没死。非但没死,两年后,那李大公子重出江湖,也不知得了什么奇遇,一身剑术,只比未伤时更厉害,把祖传的青莲剑歌练得出神入化,立刻闹了个天翻地覆。”

    听众晓得接下来的是精彩部份,连忙屏息以待。

    “李大公子一出江湖,立刻潜入艾尔铁诺王城,刺杀仇人,但不晓得怎地,竟失了手,无功而返,嘿!想那王城戒备何等森严,能全身而退,单是这份身手,便已是第一流中的第一流。”

    众人皆是默然,虽然都觉得这很了不得,但他若真是矢志报仇雪恨,却连这点本事都没有,那也不必重出江湖了,抹脖子变鬼还快些。

    “艾尔铁诺丢了这个大脸,自然誓杀他而后快,哪知海捕公文才发,又给李煜潜进王城,这一次,他剑法大进,悄没声息地刺杀了几名亲王,又将皇宫正殿的匾额斩为两段示威,大大地威风。只是在离开是给破穹骑士撞个正着,一场恶战,李煜也讨不了好,在连伤百多名骑士后,重伤遁走。”

    群众听得此事,这才有些耸动,特别是艾尔铁诺人。破穹骑士团是艾尔铁诺菁英所在,高手如云,又兼之人数众多,几可说是当世最强的武力集团。能在其包围下逃出生天,已是千难万难,更遑论造成如此辉煌战果。

    “乖乖,这么嚣张,艾尔铁诺没能人了吗?”观众中有人惊呼。

    “此后九个月,艾尔铁诺广调高手,想趁他有伤在身,将之格杀,哪知李煜行踪飘忽,追捕者总是失诸交臂。李煜反而在伤中游走各地,一面刺杀艾尔铁诺高官大吏,一面剑试天下,从北到南,直入自由都市,连败各地剑术名家一百四十三人,轰传江湖。”

    有雪道:“后来,艾尔铁诺打算一面把这人逼离国境,一面大会国内高手,组成歼杀小组,合众人之力,致其死命,最后广邀大陆各高手,联合四大势力,在自由都市把人截住,开打秦淮血战,险些把李大公子打成纪念图腾。”

    他虽轻描淡写的带过,但稍知时事的人都知道,秦淮血战,堪称是百年来最惨烈的一战,斯役,李煜单人独挑四大势力、七大宗门高手,及为天价赏金而来的各路佣兵、奖金猎人、骑士团……共三千一百二十六名,杀得鬼哭神号,日月无光,与役者生还仅仅一成,据说,战役结束后,秦淮河水为之飘红三月……

    “这么厉害!”兰斯洛为之咋舌,“那这家伙岂不该是大陆上第一通缉犯?”

    源五郎笑道:“当年的确是的,不过现在大哥您也水涨船高,挑战他的保持记录啊!”

    这时群众听得性起,纷纷催促有雪往下说。

    有雪道:“照当时艾尔铁诺军部估计,李煜受此重伤,纵不伤发而死,也得再蛰伏数年养伤,只是啊!如果什么事都给他们料中,李煜早随唐国而亡,今日也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了。”

    听说书人这么讲,群众面面相觑,后来一人想起有雪早先所说,道:“你说李煜曾三入王城,难道……”

    有雪拊掌而笑,道:“猜对了,就当众人以为李煜仍在自由都市伤重时,李煜不知用了什么神行法,越过层层搜索网,又杀入中都。不过,这次倒略有不同。”

    “什么不同?”

    “前二次,是偷偷潜入,这一次,可是光明正大的破门而入了。”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兰斯洛不知这话有何特别之处,只见左右俱是一副难以置信的脸色,心下大奇,连忙出声询问。

    有雪知他不懂,解释道:“艾尔铁诺王城中都,东南西北四城门俱是金属,材质特异,高的像座小山。相传乃是神话时代,由天外陨星提炼而来,艾尔铁诺定都筑城时,由高手匠人费尽无数心血建铸,再加四十九道结界护法而成,任是多厉害的神兵宝剑,也决难伤损分毫,是中都的不落象徵,哪知道……嘿嘿!”

    有雪乾笑两声,道:“我听人说啊!那日李煜驭剑飞来,直冲东方正门,遇着重门挡路,竟不稍停,反手就是一剑,幻化为三,守门将兵还没看清影子,那千百年来无人能伤的城门,便给剜出了个长形巨洞,给人名符其实地破门而入。”

    闻得如此神剑,群众又惊又羡,兰斯洛也忍不住出声道:“那接下来呢?他不会只去拆个门而已吧!”

    有雪不答,忽地沈默下来。众人没有催快,隐隐约约,每个人都感觉到,接下来要说出的段子,必是惊天动地至极。

    好半晌,有雪开口了。只听他缓缓道:“那一天,是艾尔铁诺历五六二年,正月一日……”

    包括兰斯洛在内,众人皆是难以置信地失声叫道:“什么!”

    兰斯洛虽钝,却也有个基础常识。每年元旦,是一国天子率臣下祭天的重要节日,此事各国皆然。以艾尔铁诺而言,非但破穹骑士得要全数在场,一个不少,便连平日分据各地的五大军团长,也会带麾下高级将领回京,可说是艾尔铁诺国内顶尖高手大集合的时候。挑在这时去生事,岂非与送死无异。

    “据当时亲眼所见的人转述,祭天之礼行至一半,武功最强的军团长们已经察觉不对,东方忽地大亮,一道惊天剑气蔽日而来,直指第三军团长曹彬。那曹彬是艾尔铁诺王室第一高手,一身武功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神拳无敌。因为战功彪炳,所以刚从第四军团转任第三军团长,更兼任破穹骑士团该任团长,威能何等了得。”

    有雪比手划脚,说话生动得恍若亲眼所见,“他见到点点青光袭体,竟不闪避,大喝一声:‘贼子休得猖狂!’纵身跃入青光之中。两人在空中大战,对拆一百九十八招,霹雳雷吼,剑气冲霄,只震得场中人人失色,当拼到一百九十九招,曹彬技高一筹,一式‘九仞爆雷’,轰溃青莲剑气,把李煜的兵器震脱了手。”

    “后来呢?有怎样了吗?”兰斯洛问的很急。众人依稀可想像当日的情景,曹彬重拳如雷,轰破剑网,连李煜的剑也给震脱了手,他无兵器可用,又给曹彬乘胜追击,局面是险到了极点。

    “那李煜见着猛招临头,不慌不忙,半空中把身子一仰,避过迎面重拳,曹彬待要变招下击,李煜左手已经抄回神剑,说时迟,那时快,他反手一挥,剑化为三,将那曹彬斩作三段,当场惨死……”

    有雪放慢了声音,听众们只听得一个个心颤神摇,张大了口,说不出话来。

    兰斯洛在一旁觉得好生奇怪,有雪把这事说的绘声绘影,彷佛亲眼所见,难道他当时也在场?高手过招,除非特意炫耀,否则又有谁会预先喊出招数名,自惹劣势。这些都不合常理。

    不过,瞧他精熟的模样,这段子又是如此热门,怕早已说了几十次,以说书者的职业习惯,当然是自行改编故事,务求生动,加油添醋又参酱,这也就难怪他讲得那么活灵活现了。

    “李煜斩了曹彬,却不逃走,他落下地来,没等旁人出手,就发剑向四面撩战……”有雪道:“接下来的事,诸君可以想像得到,李煜单身孤剑,力战四大军团长,剑挑破穹骑士团,这一场恶战打下来,只打得中都风云变色,天愁地惨,殿前校场几乎成了血肉屠坊,惨不忍睹啊……”

    “后来呢?李煜没事吗?”一名商人打扮的男子,听的入迷,明知李煜日后无恙,仍是忍不住发问。

    “到后来,四大军团长人人带伤,在场的破穹骑士也没一人可以全身而退,至于李煜,据说在连番激战后,给打成血人似的,全身皮肉骨头没一块完整,奄奄一息。”有雪叹道:“可是,饶是伤成这样,他要走,竟是没人拦他的住,就这么给他重伤突围而去。”

    战局听得惊心动魄,更闻得世上有如此高手英雄,群众相互对视,看到的都是同样震惊的表情。

    “李煜在中都三入三出,出来时的伤一次比一次重,可是他展露的武功,也一次比一次强。”有雪道:“皇城里惊天动地一战,艾尔铁诺寒了胆,此役之后,李煜销声匿迹,人人都猜测他已伤重而死,艾尔铁诺王室更是为此相互摆酒庆祝,哪知半年后,李煜于金陵重现,一身武功只有更高,这一次,他虽未再与人动手,但所有见过他的人,都只有这样四字──‘深不可测’。”

    兰斯洛道:“以他那么高的武功,这次该有些更大的作为了吧,是不是刺杀了艾尔铁诺的皇帝?”

    有雪摇摇头,道:“这次发生的事,跌破所有人眼镜,委实叫人难以理解。李煜他与艾尔铁诺握手言和了。”

    兰斯洛“啊”的一声叫起来,怎样也想不到,在练成如此神剑,结下这等血海深仇后,李煜居然一反初衷,与艾尔铁诺和解。

    “事情急转直下。艾尔铁诺发诏天下,唐国正式归属于艾尔铁诺,划为特别行政区,从此免赋税、免徭役,享有诸项特权,李煜受封‘陇西郡公’,赐万金,上殿带剑、免跪,见皇亲不拜,从此身属艾尔铁诺贵族。”

    “当时,这是大陆上头等热门新闻,有人高兴,有人失望,也有人愤恨。”有雪冷笑道:“不过,双方的和解也没多少和气就是了。受封典礼上,李煜瞧也不瞧,拎了爵印,也不喝艾尔铁诺的庆祝酒,就此离去。在那以后,大陆上关于李煜的传闻,那可就多啦!有人说他了不起,是大英雄;也有人说他卑鄙无耻,是个第一不要脸的懦夫。”

    兰斯洛想了一会儿,觉得这人的行事,实在无法理解。群众中一人问道:“我有两件事不明,一是他为什么会和艾尔铁诺谈和呢?一是他的那个未婚妻呢?”

    有雪道:“为什么和艾尔铁诺谈和,这事普天之下怕是只有李煜自己才晓得。有人说,他是看艾尔铁诺势大,为保唐国遗民不受兵灾,才谈和的;有人说他贪生怕死,还有人认为啊,是艾尔铁诺请动了国师陆游出关,这才逼得李煜不得不谈和。”

    众人一时默然,李煜武功再怎么高,到底是不能和经历九州大战的神话高手并论,无论如何敌不过早两千年前便已威震天下的陆游,师傅若是当真出马,徒弟自然只有俯首听命的份。

    “至于那名姬妾呢?那就更加有趣了。有人说,李煜是为了这位红颜,才甘心与艾尔铁诺讲和,可是,和谈结束后,那女子却突然失踪了,不在艾尔铁诺,也不在李煜身边。”

    有雪道:“这当然说法很多啦,有人说,艾尔铁诺为了报复李煜,早将这女子处死了;也有一种说法是,李煜气那女子水性杨花,亲手将她一剑杀了。说法很多,可是始终没得到过证实,自然也没人胆敢去问李煜,‘你那双旧鞋哪里去了’,照我说呢,像这等给他戴绿帽的女子,越看越是生气,要来做啥?”

    一名客人忍不住说:“旧鞋人人穿,难怪给人叫做乌龟大王八……”说到一半,嘴便给同伴摀住。听到的人中,有些对李煜没好感的,便是哄堂大笑。

    兰斯洛只觉得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这李煜的行事,确实是争议性太大。

    (姑且不论行事,这人的武功、胆识、狂傲,真是个睥睨天下的豪杰之辈啊!)

    这番故事,听得兰斯洛一时不语,好生神往,心想,不管这李煜评价如何,若是有朝一日,能似他这般,凭着一人之力,让天下人闻名撼动,这样才算是大丈夫、大事业。

    讲完故事,有雪预备收摊,叹了一口气,道:“这些年来,每次说到李煜的故事,堂下都是像这般好生难决,看来,要评定此事,只有千百年后,由后人来盖棺论定了。世事如谜天难道,终有道人在后头。各位客倌,今回到此散场,明日请早。”说罢,做了个四方揖。

    听众皆是不胜欷嘘,看有雪行礼,无分楼上楼下,纷纷报以如雷掌声,震耳欲聋,其中各式铜币、银币洒下,自然肥了雪特人荷包。

    兰斯洛见有雪忙着满地捡钱,不觉莞尔,想不到众人的第一笔收入,竟是由这百无一用的雪特人所挣得。他转头道:“五郎,早知道就派你上去帮忙弹琴,说不定赚得更多呢!”

    源五郎笑道:“这么危险的事,我可不敢。我以前瞧人说李煜的故事,能这么和平收场的可不多呢!”

    “何解?莫非有听众听不高兴,翻了桌子?”

    源五郎道:“李煜剑试天下,固然威名显赫,但是连年血战,得罪的人也不少,算上那些人的叔伯阿姨,可谓仇家遍地。李煜武功强绝,行踪飘忽不定,他的仇家既不敢找他,也找不到他,怨愤所积,常在听到他名字时大发脾气,个性糟一点的甚至杀说书人出气,所以我说……”

    这边方自解释,那边捡钱的有雪惨叫一声,给人踢翻了个筋斗,滚到墙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