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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枪匠和约翰选择在山洞中休息。吃饱喝足后,约翰恢复了体力,但他精神上的疲劳恐怕是无法治愈了,如果说世界上有种人连睡觉时都睁着一只眼,那约翰无疑已经加入了这支队伍。
枪匠没有提出轮流守夜,他知道食人族的土著是不会在夜间进行搜索的,因为那样做事倍功半,而且有很高的风险,捕猎者不到万不得已时,不会做这样的选择。
黑暗是文明与原始的分界线,现代社会的人们也许能借助先进的设备在黑夜中一边隐藏自己一边安静地潜行,但食人族的野人们在夜间行进的唯一方式就是火把,自然界中只要是长了脑子的猎物都会被那玩意儿的光和热吓跑,更何况是已成惊弓之鸟的约翰。
超过一半的雨林动物都是夜间觅食,但人类做不到这点,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人类没有被赋予夜间行动的能力,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生物钟生来就适应白天的生活。在这种特定的蛮荒环境下,物种与生俱来的能力比任何复杂的工具都可靠。
这是枪匠在雨林度过的第二晚,他依然没睡好。
枪匠原本只需要考虑如何独自穿过丛林回到外面的文明世界。而现在,身边多了个没有任何装备、且已身心俱疲的探险家当累赘;先前挖出的神秘金属塔尖是何情况,他也是瞎子望天窗,不明不白;雨林深处还有一群树大根深、兵强将勇的食人族土著随时可能在暗处给自己来上一镖。
身陷如此境地,恐怕也只有遭遇铁血战士这种发展,才能使事情变得更糟了。
当然,我只是说个构思而已,没打算真的这样写。
枪匠睡得不熟,他又做梦了,还是小时候的事。那也是个夜晚,寒冷的暴风雪之夜,在一间屋子里,壁炉前,他裹着毯子,等待爷爷归来,这天小查尔斯感冒了,所以没跟爷爷一起出去打猎。
最初他的心中满怀期盼,希望爷爷今天的收获能让他喝上热腾腾的肉汤,但太阳逐渐被乌云遮蔽,天空变得阴霾,暴风雪不知何时已然降临。从中午到晚上的这段时间,期盼变成了担忧,好在并没有变成绝望,因为爷爷还是回来了,当老罗尔打开门的瞬间,凌冽的强风冲入屋内,老人用他高大的身躯挡住了身后的风雪,重新抵上了门。
壁炉中闪动的火光再次趋于平稳,一大块捆绑着的兽肉被扔在了地上,老罗尔显然遇到了难缠的猎物,而恶劣的天气使他无法带回大部分战利品。那天,老人失去的不仅是大半具野兽的尸体,同时还有他的右眼,当他回到家的时候,眼眶中流出的血水都早已冻成了冰……
“嘿,查尔斯,醒醒,查尔斯!”约翰叫着枪匠的名字。
劣质的睡眠换来立竿见影的头疼,他迷迷糊糊地回道:“什么事儿?”
约翰基本也没怎么睡着,但他似乎挺有精神的:“我听到外面有声音,可能是食人族追来了。”
一听到食人族这三个字,枪匠也精神了,人这种生物,小吓提神,大吓丢魂,惊吓没准能造成心梗。
“我出去看看。”枪匠说罢,一个鲤鱼打挺,起身便疾行而去,待到洞口时,稍稍探头张望了一下,没见到什么异状,他抓起几个石子儿,朝着三四个不同的方向,呈扇形投掷出去,树林里很快就响起了悉悉索索的声音。
他回头对约翰道:“不像人的动静,可能只是动物,你刚才听到什么了?”
约翰回道:“我也不确定,哦,对了,是从树上传来的,会不会是这帮野人派人爬在树上侦查?”
枪匠便把视线上移,又扔了几块石子儿,这次是朝着高处飞行。飞石除了惊起几只鸟儿外,并没有什么其他的活物做出反应。
“可能只是猴子,亦或者在我第一次扔石子儿时打草惊蛇了,他们已经逃走。”枪匠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尽快赶路,前进是摆脱追捕最好的方法。”
约翰对此建议自然是举双手表示赞同。
二人出了山洞,根据太阳的方位来判断方向行进。前一天晚上他们已经达成一致,继续朝西走,因为约翰的探险队最初是由西向东探索的,当然,那时他们的指南针还没有坏。
有枪匠在前面开路,他们在林间穿梭的难度骤减,约翰是专业的探险家,身体素质和生存技能方面自然都强于普通人,他本来就没受什么伤,也未感染疾病,经过一晚上的休憩喘息,体力已恢复了七八成,跟在枪匠后面,赶路变得十分省力。
即使在这陌生环境中,他们的行动也绝不会比食人族土著要慢。根据约翰的经验判断,只要像这样走个三天左右,即便仍未走出雨林,食人族的追捕肯定也已停止了,原始部落的行动范围一般不会超出自己的领地,交通基本靠走的这帮野人,对于脚程太远的地方,他们是断然不会去的,对他们来说,走出领地就跟哥伦布当年朝“世界尽头”航行一样需要勇气。
行了半日,一路上也未发现有人在追踪他们的迹象,看来上午确实是约翰太过疑神疑鬼,草木皆兵了。
离那部落的村落越远,二人的安全就越有保障,因为仅仅从生存层面来讲,他们没有太多值得担忧的东西。
到中午时,二人没有停下生火,为了防止预留的肉在潮热的环境中变质,昨晚已经烤至七分熟,这样做也能方便今天赶路。所以他们只是稍作休息,啃了几口没滋没味儿的蝙蝠肉干,就继续上路。
要说这些蝙蝠也真够倒霉的,它们本来住在那个地势较低的山洞里,没招谁没惹谁,偏偏遇上了枪匠,他扔东西是例无虚发,甭管天上的鸟,河里的鱼,被他发现一般都逃脱不了魔掌。
到了下午,两人的神经基本都松懈下来,他们赶了大半天路,过沼泽、趟小河,披荆斩棘,几乎没怎么停下,这时速度便慢了下来。
就在一个毫无征兆的时刻,枪匠在一次无意识回头想和约翰说话时,眼角突然瞥到了一些东西。
他的表情不由得变了,他知道自己看到的景象绝不是幻觉,所以此刻,他只觉得毛骨悚然,因为刚才闪过的那条黑影显然不是丛林中的动物,而是个人。
“约翰,有个黑影跟在咱们后面。”枪匠直接就开口说道。
约翰的脸色瞬间就白了,他立即转身,戒备地注视着四周:“在哪里?是食人族吗?”
枪匠道:“不……那个……怎么跟你形容呢……”他稍稍组织了一下语言:“我说是‘黑’影,并不是因为我没看清,事实上,我看得很清楚,只不过,‘它’是黑色的……就跟在后面不远的地方,在一棵树上……我怀疑早上你听到的声音就是它发出的。”
“什么意思?它到底是不是食人族?什么叫黑色的?”约翰的慌乱全写在脸上。
枪匠已经拿出了骨枪,直觉告诉他,眼前的事物,可能比食人族更加凶险:“身高像十岁的孩子,但身形上看无疑是成年人,不过又不是侏儒,很奇怪……就像是个小号的人,而且全身上下从头到脚都是黑色的,不是黑人能有的那种肤色,而是油漆才能喷出的那种漆黑。七成可能是全身每一寸都涂了黑色的染料,两成是穿了一种特制的服装,还有一成可能……他天生就是这种样子。”
枪匠一边跟约翰解释着自己看到的,一边也在分析那东西究竟是什么。
约翰紧张地回道:“你要做什么……如果它没有直接危险,我觉得我们还是不要主动去惹不明的生物,快点逃才是吧。”
枪匠道:“没什么危险?那它一路上跟过来是想向你求婚吗?”
约翰渐渐退到了枪匠身后,压低了身子,仿佛随时会有毒镖朝自己射来似的:“查尔斯,现在可不是开玩笑损人的好时机。”
枪匠不禁笑了:“改天我介绍个人给你认识认识,你可以领教一下什么才是损人……”
最后一个字没说出口,他就扣下了扳机,骨枪的响声惊了一大片雨林中鸟兽,下一秒,一条黑影就从茂密的树杈间落下,摔落在地。
约翰抬头张望了一下,道:“你是怎么打中它的?我什么都没看见。”
枪匠没有回答这问题,只是挥手示意约翰跟上,他一边向那不明生物靠近,一边道:“我打的是腿,这能让它活下来,却无法逃走。”他笑了笑:“如果它真的只是想向你求婚,它依然可以单膝跪地给你送上戒指。”
约翰撇了撇嘴:“这笑话第二次就不那么好笑了。”
当他们来到那树下,眼前的景象确实不那么好笑了,因为那不明生物并不在此地。
“看来它膝盖中枪也能逃走不是吗?”这次轮到约翰说风凉话了。
枪匠朝四周扫视了一圈,那黑色生物已经无迹可寻,他蹲下,凝视着地面上的一小滩黑色液体,也不敢冒然用手去碰,只是凑进闻了闻:“你觉得这是它的血吗?”
约翰也观察了一番周围的环境,回道:“如果是血,它逃走时,会一路滴落,但你看,没有脚印,没有黑色的血滴,连爬上树的痕迹都没有。”
枪匠接道:“所以……它在几秒内就完成了止血,然后悄无声息地飞窜出去,直接逃出五十米以上的距离。”
约翰摊开双手:“还有一种解释,只要它的一部分中弹,整个身体都会顷刻间蒸发,最后只留下这么点儿黑水。”
枪匠站起身:“接着赶路吧……希望你才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