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章 许非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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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影视剧的自我修养》第二篇,服化道。

    许非写的比较郁闷,如果写后世,他能喷十万字不重样。现在的影视工作者素质太高啊!服化道要贴合时代,符合人物,这是当常识来做的。

    所以他只能强调其特殊意义,呼吁大家重视,懂得欣赏。

    “服,即服装设计。化,即化妆。道,即道具和布景。

    如果剧本决定了一部作品的下限,那服化道就决定了它的上限。它是观众的第一眼审美,是评判作品的重要标准,不是用一句‘幕后工作’就能形容的。

    关于它的讨论性,更多出现在古代戏中,还是先看例子。

    图片是1983年的电视剧《武松》,齐鲁电视台拍摄,祝延平主演。

    它不仅仅是一部改编名著的古典电视剧,在很多方面,该剧都足以载入史册。比如它的叙事结构、镜头运用、武打设计等等,都达到了高度成熟。

    今天我们说的是服化道。

    《武松》堪称开创了服化道尊重历史和文化的先河,虽然当时很粗糙,但细节值得考究,基本还原了北宋末年的社会风貌。

    看图。

    书中写武松辞别宋江时,‘穿了一领新纳红袖袄,戴着个白范阳毡笠儿,背上包裹,提了杆棒,相辞了便行。’

    北宋男子的基本服饰,大概分公服、常服和平民服。武松此时不是都头,所以穿的是平民袄,长至膝盖,有袖头,夹或棉。

    至于范阳毡笠,毡笠是用羊毛或其他动物毛制成的,带宽檐的帽子。

    范阳在今保府北部以及京城这一地区,在北宋属汉族和游牧民族的交界处。当地汉族人学会了制毡技术,又拥有丰富原材料,就成了毡笠的生产基地。

    北宋驰名品牌,老少爷们都喜欢。

    所以我们再看《武松》的这身装扮,自会发现其中妙处与值得敬佩的地方,这也是服化道最根本的价值。

    我们不能拿前朝的剑来斩本朝的官,不能在战国时期就出现胡服骑射,更不能从建筑外景到室内内景,从人物着装到桌面摆设,永远那么崭新靓丽。

    古代砖墙上没有风吹雨打的痕迹,人来人往的集市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这种‘崭新’,必须要唾弃。

    所谓一步一景有故事,一草一木总关情。

    服化道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幕后,其中蕴含的庞大信息,决定着影视剧‘塑造环境’的成败,也是作品真实感的关键来源。

    甚至承载着传播历史符号和营造美学的重任。

    再举个例子,我在电视剧《红楼梦》中有幸出演了贾芸一角,有段时间与化妆师杨树云同屋,他就为我讲述了构思黛玉罥烟眉的过程……”

    在许非饱藏私货的第二篇文章见报之后,数家全国性报刊的转载影响力,也慢慢释放出来。

    《中国电视报》、《大众电影》、《大众电视》等,每期的发行量加在一块,不亚于一次央视黄金时段的广告投放。

    在文艺界和影视爱好者的圈子里,引起了相当震动,很多人都在讨论他的专栏。

    媒体敏锐的抓住这一热点,连番采访相关人士。这货朋友也多,不少人拎出来都能颤一颤。

    “戴临风:带来了一种新视角,值得思考。”

    “陈长本:通俗易懂,多数观点并无偏颇,可以作为影视爱好者的入门知识。但有些内容未免言过其实,太过想象。”

    “陈小二:哎哟,总算有人说到表演了,不然我面条就白吃了。”

    “李雪建:这是演员的本分。”

    “葛尤:怎么没夸我呢?”

    “杨树云:希望越来越多的人,看到我们幕后工作者的努力和价值。”

    “汪朔:这小子就是教大家怎么看戏呢。”

    “刘恒:感觉对我很有启发,尤其赞同对服化道的论述。”

    “张铁霖:国外信号不通。”

    支持、交流、善意批评者居多,纯反对的较少。

    谁能看出来,他是真心喜欢影视艺术,并希望这个行业有大发展。

    而且他除了吐槽一下皇阿玛之外,没有开杀戒的内容。被夸到的作品和电视台,不可能跳出来喷,没被夸到的也无所谓。

    人家都写“由衷敬佩现在的影视工作者,在成本少得可怜的情况下,还能做出如此考究的服化道,着实不易。”

    你还有啥可说的?

    总之一夜之间,许老师觉得自己火了。

    “在八十年代,每个人都能当上十五分钟的学术超男。”

    ——许·中天·非

    …………

    “哎哟,许老师!”

    中心办公室里,许非迎来了一位出版社编辑,也就是前段跟自己说,先在报纸上试试水的那位。

    “不打扰您吧?省的您跑一趟,我就特意过来了。”

    编辑热情洋溢,笑道:“老实说啊,我真没想到理论性文章也有这么多人喜欢,还是您笔力足。”

    “就是新鲜,读者图一乐,真让我搞理论还不一定能成。”

    “谦虚了不是,行了不说废话,今儿来跟您商量商量出书的事。”

    编辑取出一份合同,许非一瞧。

    大意是,许非起码要写十篇,总字数不超过十五万,对方负责编纂出版,稿酬一次性付清。

    在早期,作家不赚什么钱。

    报刊、出版社都是看情况给,给完这文章就跟你没关系了,人家爱卖多少是多少——直到两个人的出现。

    一个是汪朔。

    他最初是按字算,一个字五块钱,有家魔都的报纸约稿,一听2千字要1万,直接吓跑了。

    后来又按版税算,这都懂。

    另一位是郑渊洁。

    头几年他还过得很贫苦,同时在16个报刊上连载《皮皮鲁和鲁西西》,但稿费微薄。

    他就对负责人说,负责人表示,报纸那么多文章,你怎么确定是你的让销量增长了呢?

    郑渊洁觉得有理,便决定自己办一份杂志,只连载自己的作品,并且酬劳按分成算。

    于是《童话大王》横空出世。

    十栋楼存信都不算啥,他还是建国以来第一个移动电话用户,最膨胀的时候穿500块钱一双的袜子。

    这袜子用纯银做的,据说能杀菌去味。

    而此刻,许非翻了翻合同,给的钱不多。他倒不差这点钱,主要想看看有多少人会买书,遂道:“酬劳能不能改一下,按分成算?”

    “……”

    编辑应该有准备,并未意外,问:“您想怎么分?”

    “按你们的正常价,不用特殊。”

    “可以。”

    编辑直接又摸出一份合同,看来真想趁热打铁,免得让别家抢走。

    许非一乐,也没看,刷刷签了字。

    自个也神奇,你说我一三级美术师,怎么就成文化名人了?上哪儿说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