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章: 第二百三十四章猎雁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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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雁,又名鸿鹄,迁徙性大型游禽,每当秋冬季节,必从西伯利亚一带结队飞往南方过冬,次年春,则再次从南方回归西伯利亚繁衍生息,一次迁徙耗时足足两月有余,行程近万里之遥,如此长的行程自不可能一气呵成,半道上须得有不少歇脚之处,方圆数百里的广成泽水草茂盛,鱼虾满湖,正是大雁迁徙途中最重要的暂歇点之一,每年自四月起,便陆续有各地飞来的雁群在此觅食嬉戏,满湖雁起雁落,其景蔚为壮观,若论猎雁之场所,中原一带无出此地之右者,哪怕此际已是初夏时分,可广成泽中迁延不去的雁群依旧有五群之多,每群之规模皆在二百余只上下。雁肉极鲜,咬上一口,绝对是唇齿留香不已,不过么,要想吃到却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概因大雁生性机敏,高飞于天际之时就不用说了,寻常弓弩压根儿就射不到那么高,哪怕是夜间歇息之时,也有着勤恳无比的老雁在守夜,稍有点风吹草动,整群雁便会冲天而去,猎取得手的难度着实不一般的大,纵使是经验极为丰富的老猎人,也难保能回回得手,能有一半的成功率的话,已经可以称得上大雁杀手了的,至于猎到白雁的几率么,那只怕比后世卖彩票中亿万大奖的几率还要低了不老少,只因大雁的分类中并无白雁这么个种属,即便是身上白色羽毛最多的斑头雁也不是纯白之雁,其头、身各处皆有着不少的灰色杂毛,至于灰雁、豆雁等其余雁种,则更是难得见到几根白毛的,所谓的白雁不过是得了白化病的大雁罢了,很显然,要想找到这种纯白之雁无疑比大海捞针还要困难上几分,更遑论将之猎取到手了的。
任务是难了些,可惜李显却没有选择的余地,不但得完成,还得尽快,若不然,洛阳城里的局势难免要起变化,如此一来,李显早先的计划便极有可能得全盘作废,而这显然是李显十二万分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正因为此,李显到了广成苑的当天夜里子时便督率着精选出来的百余侍卫分乘六条小船悄悄地掩向了湖心岛。
湖心岛说是岛,其实不过就是个露出湖面的小山尖罢了,拢共也就数十丈方圆,怪石嶙峋,草木稀疏,除了些杂草、灌木之外,别无余物,倒是岛南沿的芦苇丛长得分外的茂密,挤挤挨挨地连成了浩浩荡荡的一大片,至于西、北两侧的岛缘则是连片的峭壁,虽不甚高,却陡峭得紧,唯有岛东却是一片缓坡,而此处正是一群多达三百余只的雁群歇夜之场所,自然也就是李显等人彻夜进发的目的地之所在。
寅时末牌,月亮已落,而朝日未升,正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候,当然了,自也是一天中最好睡的时分,不止人如此,大雁亦然——湖心道东岸边的缓坡上,数百只大雁拥挤在一起,或是卧于草间,或是趴于石上,头埋在翅膀里,正睡得无比之香甜,但却有三只老雁始终精神抖擞地在岸边往来巡视着,那机警的样子丝毫不比军伍的巡哨们差多少。
雁哨兵们无疑是极为尽责的,哪怕黑夜寂静无声,一派宁静的祥和,可雁哨兵们却无一丝一毫的大意,无不圆睁着双眼,警惕地眺望着四周的动静,奈何这等尽责遇到了人类的狡诈,却也不过是在做无用功罢了——六艘小船借助着芦苇丛的掩护,早已悄悄地运动到了离雁群不远处,一场血腥的杀戮已是箭在弦上了的。
卯时三刻,天终于亮了,圆盘状的太阳从远方的地平线上探出了个头来,金灿灿的阳光如同利剑一般撕破了灰蒙蒙的天际,被这等耀眼的光芒一刺激,沉睡中的雁群就此醒了过来,无数的大雁探头探脑地望着缓缓升起的太阳,发出一阵阵闲散的鸣叫,整个栖息地顿时噪杂成了一片,原本正往来巡视个不停的雁哨兵到了此时,也放松了警惕的心理,懒散地拍打了几下翅膀,摇摇摆摆地踱向了纷乱的雁群,似欲就此交割职责一般,可就在此时,异变却突然发生了!
“放箭!”
芦苇荡中一声断喝暴然响起,紧接着一阵弓弦声大作间,数百支钢箭密如雨织一般地罩向了混乱中的雁群,尽管箭起处离着雁群有着近二十丈的距离,可对于激射中的钢箭来说,不过是瞬息间事而已,只一霎那,二十余只倒霉的大雁便已被射杀当场,余下的也就此乱成了一团。
“伊啊,伊啊……”
一片混乱中,一只体型硕大的头雁突然爆发出了嘹亮至极的鸣叫声,率先拍打着翅膀向湖水里冲了去,慌乱中的雁群见状,自是全都狂奔着扑向湖边,不顾陆续射来的钢箭之侵袭,拼着命地划水飞腾而起。
“七哥,快,快啊,哎呀,怎么还不杀上去,雁群都要跑了,你倒是快点啊!”
李显所乘的船只并没有参与到众人围杀雁群的行动中去,只是静静地停靠在芦苇丛外,船上十数名军士虽都张弓搭箭,但却全都一箭未发,只是默默地等待着李显的将令,这等不作为登时便令小太平不满地跳起了脚来,扯着尖细的嗓子,狂呼个不停——小丫头可是熬了大半夜了,图的还不就是打猎的热闹劲儿么,这一见旁人耍得不亦乐乎,自个儿却只能在坐看,哪有不可着劲地闹腾的理儿,可惜李显却压根儿就不为所动,神色肃然地立于船头,眼神里满是凝重之色。
眼瞅着雁群已开始起飞,李显的心绪并非像表面上那般从容,急是自然的事儿,只因要想将事情做到天衣无缝的地步,机会只有一次——广成泽里有没有白雁李显并不清楚,可李显手中却有几只,当然了,那都是些西贝货罢了,说穿了便是用寻常大雁炮制出来的玩意儿,工艺并不复杂,前几日就已潜伏到了广成泽的那支小分队早早地便诱捕了十数只活雁,以醋、姜汁、石灰水调配成褪色秘方,对活雁的羽毛进行褪色处理,从其中挑出了数只最成功的“作品”作为备用,存货倒是不缺,也不怕有人能验得出真伪,问题是如何将货摆到明面上来,总不能让向来是稀罕物的白雁变成了臭大街的地摊货罢,毫无疑问,射白雁的戏码只能唱上一回,多了的话,怕是说不过去了的,哪怕是场假戏,可再怎么着也得真唱不是?
雁群有了头雁的带领,逃起来自是迅速得很,只一瞬间的功夫,绝大部分的大雁都已扑进了湖水之中,再有那么数息的时间,便会集体腾飞而起,真到那时,雁群便能顺利地逃出杀戮,可惜的是猎物再聪明,也难逃过猎人的算计——就在头雁刚刚起飞的瞬间,一艘快船突然从芦苇荡中冲了出来,如利箭般地横向撞进了雁群的亡命队形之中,弓弩之声大作间,慌乱的雁群再次被射杀了十数只,余者全都乱了套,四下里乱窜着飞了起来,湖面上一派昏天黑地的大乱,于乱中,一只惊慌无比的白雁被人从快船上悄悄丢进了湖水中,这只可怜的白雁乍一得自由,哪敢再逗留原地,疯狂地划水向前,几个扑翅之后,已是冲天飞了起来,翱翔着冲近了李显所在的小船处。
“七哥,白雁,看,白雁!”
小太平眼神好得很,一见到仓狂飞来的雁群中有着一只白色的大雁,登时便兴奋得跳了起来,手舞足蹈地尖叫了起来。
“放箭!”
好样的,终于来了!用不着小太平提醒,李显早已发现了猎物的出现,心神登时便是一振,手臂一用力,持着的大铁弓便已拉得浑圆,断喝了一声,瞄着狂飞过来的白雁便是一箭,但听弓弦响起,雕羽箭已如飞虹贯日般地撕裂空间,带着强烈的呼啸,准确地射进了白雁的胸膛,与此同时,满船早已待命的侍卫们也纷纷开弓射击,十数支羽箭腾空而起,将迎面飞来的雁群射得个七零八落。
“射中喽,射中喽!”
中了箭的白雁哀鸣了一声,一头扎到了湖水中,眼尖的太平公主见状,立马兴奋地拍着手,雀跃地嚷嚷个不休,小脸蛋上满是激动的红晕,至于李显么,倒是没啥特别的表示,只是嘴角一弯,露出了个戏谑的微笑……
“禀殿下,英王已猎到了白雁,正往洛阳急送中!”
洛阳城东宫书房中,一身明黄单衣的太子李弘正埋首于永远也批改不完的奏本堆中,细细密密的汗水沁满了额头,却顾不得去擦上一下,那等忘我的勤奋叫王德全看得心酸不已,却不敢上前劝谏,只因他很清楚自家主子心里苦,这是在借着工作来压住心中的苦闷与烦躁,然则,当一名匆匆赶来的小宦官将广成苑的消息报来之时,王德全再也顾不得太子的感受如何了,忙不迭地抢到了太子的身旁,贴着太子的耳根,将所得的消息低声禀报了出来。
“嗯?”
一听此言,李弘的手不由地便是一颤,握着的笔一歪,一道醒目的朱砂拖痕便已污了正批改中的奏本,那刺目的红有如血迹般晃眼,可李弘却已是无心加以理会,面色阴沉地看了看王德全,牙关一咬,脸皮子抽搐不已,好一阵子的沉默之后,这才长出了口气道:“孤知晓了,去,请阎相即刻进宫议事,快去!”
“是,奴婢遵命!”
王德全知晓事情重大,自不敢有丝毫的怠慢,紧赶着应了一声,急匆匆地奔出了书房,自去传唤阎立本不提。